塔什庫爾乾塔吉克自治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塔什庫爾乾塔吉克自治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塔什庫爾乾塔吉克自治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是塔什庫爾乾塔吉克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塔什庫爾乾塔吉克自治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地委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塔什庫爾乾塔吉克自治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辦公地址:塔什庫爾乾塔吉克自治縣塔什庫爾幹路034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健康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和標準規範。統籌規劃全縣衛生健康資源配置,組織全縣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 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並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及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貫徹實施疾病預防控制規劃與策略,組織實施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制定並組織實施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執行國家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負責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國家藥物政策,組織實施國家藥品法典、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基本藥物採購、配送和使用的政策措施。
(六)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衛生和飲用水衛生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負責生育調節、人口統計、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等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工作。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可的職責。
(七)負責組織擬訂並實施基層衛生健康服務、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全縣婦幼保健綜合管理和監督;指導全縣基層衛生健康、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八)負責醫療、計生機構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的行業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組織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九)組織擬訂全縣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相關科研項目。組織實施繼續醫學教育。
(十)負責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建立以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國家藥物政策,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基本藥物採購、配送和使用的政策措施。
(十二)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三)職能轉變。衛生健康委員會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新疆、健康喀什、健康塔縣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全縣各族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
(十四)組織建立計畫生育利益導向、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和民眾團體履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機制,提出穩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的建議。
(十五)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參與全縣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十六)組織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制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健康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十七)負責全縣衛生健康工作,完善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範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監督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度。
(十八)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擬訂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完善人口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落實自治區、地區和縣人口規劃中的有關任務。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縣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措施建議。
2.與縣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縣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全縣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縣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海關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縣傳染病總體防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執行國境衛生檢疫監測傳染病目錄。與海關建立健全應對口岸傳染病疫情和公共衛生事件合作機制、傳染病疫情和公共衛生事件通報交流機制,口岸輸入性疫情的通報和協作處理機制。
4.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貫徹落實國家藥典,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5.與縣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助衛健委領導組織綜合性研究,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制定機關工作制度;協主辦委領導協調、督促各科室業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文明創建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重大問題調研、督查、重要文稿起草,來信來訪、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承擔“健康喀什”“健康塔縣”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衛生健康統計工作;承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預算績效管理考核,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統籌管理和監督衛生健康專項資金;統籌管理中央補助公共衛生、人口和計畫生育專項資金和項目以及援疆項目、資金管理;指導和監督社會撫養費管理;擬訂老年事業發展資金及項目資金管理;負責地方性法規草案、規章和標準的實施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二)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辦公室。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研究提出縣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的政策建議,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落實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指導計畫生育服務方面的技術推廣工作。組織實施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政策、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範;指導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三) 醫政藥政辦公室。貫徹執行國家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擬訂縣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負責縣醫療機構醫療糾紛的受理和移送;負責縣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以及縣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有關中醫藥地方性法規、規章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中醫醫療、保健、預防、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有關管理規定和技術標準的組織實施;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負責有關促進中醫藥產業化發展相關政策落實;負責中醫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認定和執業註冊等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
(四)老年人和婦幼健康辦公室。
指導和督促基層加強計畫生育基礎管理和服務工作,推進基層計畫生育工作網路建設。研究提出與計畫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承擔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研究完善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工作。貫徹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度。承辦縣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制定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政策,組織落實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負責流動人口衛生健康信息的收集、管理、分析研究和交流運用工作,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基本衛生計生公共服務工作機制,推進流動人口基本公共衛生計生均等化服務;擬訂全縣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健康政策、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縣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健康建設和鄉村、社區醫生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各項基層衛生健康政策的落實;負責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干預措施的組織實拖;完善疾病防控體系,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的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服務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計畫生育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負責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落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承擔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的安全性審查。擬定全縣免疫規劃和重大疾病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防控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發生和疫情蔓延,負責全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業務技術指導;開展疾病防治監督監測工作,完善疫情上報分析制度:擬訂全縣地方病防治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地方病防治工作。承辦縣政府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擬訂公共衛生應急處理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指導和推進全縣公共衛生應急體系和能突發能力建設;承擔衛生健康系統安全生產工作,協調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實施突發急性傳染病的應急措施: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縣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縣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負責縣老齡工作的巨觀指導和綜合管理;聯絡督促檢查縣老齡工作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落實“五個老有”工作目標;組織實施縣有關人口老齡化的調查研究工作;協調和推動各有關部門做好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保障工作;制定全縣老年人優待優惠管理辦法,督促檢查各有關部門對老年人優待服務工作;負責全縣老年人各類數據統計工作;開展老年產業發展的調查研究,推進老年宜居環境建設,組織發動老年人參與社會穩定和經濟建設;擬訂縣婦幼衛生健康和計畫生育健康技術服務政策、規劃、技術標準、臨床產科的建設和相應資格的準入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母嬰保健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和規範:承擔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負責計畫生育病殘兒鑑定。

人員編制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行政編制8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3名,工勤編制2名。

其他事項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中共塔什庫爾乾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塔什庫爾乾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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