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酬公平性

報酬公平性是指個人在工作中的努力程度與其所得報酬水平一致性的程度。源於美國心理學家J.s.亞當斯196 7年提出的公平理論。其理論指出,員工的工作動機,不僅受其所得的絕對報酬的影響,而且還受相對報酬的影響。即員工不儀關心自己收入的絕對值(自己的實際收入),而且也關心自已收入的相對值(自己收入與他人收入的比例)。若自己付出的努力與所得的報酬相平衡,則會產生個人的公平感,反之則出現不公平感。若把自己所付出的努力和所得報酬的比例與他人的這種比例進行社會比較而發現兩者相等,則會產生社會公平感,反之則出現不公平感。

研究表明,兩種不公平感大多數都是因經過比較後認為自己的報酬低而產生的。主管人員應注意採用以下措施來消除不公平感:(1)採用多種形式的工資發放形式,如計時工資制、計件工資制等;(2)紅包,使員工彼此不r解對方所得多少;(3)報酬標準數量化,縣有可比性、可操作性;(4)盡力避免受管理者的主觀情緒干擾。參見“公平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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