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堂塞貢多·松布拉
- 文學體裁:小說
- 作者:卡多·吉拉爾德斯
- 稱號:阿根廷文學的名著
故事梗概,多方賞析,文摘,
故事梗概
小說以潘帕斯莽原為背景,描寫了一個十多歲的孩子被堂塞貢多的神秘形象所吸引,跟他去了大草原,在堂塞貢多培養下,這個孩子經過多年的磨鍊終於成為一個加馬喬(草原遊牧民)。後來孩子得到一筆遺產,做了莊園主,堂塞貢多當了僱工,但是他自由飄忽的性格,不能忍受束縛,便悄然離開。小說寫得真實動人,意趣橫生,富有地方特色。
這是一部獨特的文學作品,它為潘帕斯草原上已經消逝了的加烏喬,留下了一個幻影,一個理想,一個代表著英雄氣概、高尚品格、自由心靈的草原精神的文學典型。本書給作者在西班牙語世界帶來盛名,獲得阿根廷國家文學獎。
多方賞析
《堂塞貢多·松布拉》就是這樣的一本獨特的文學作品,它為潘帕斯草原上已經消逝了的加烏喬,留下了一個幻影,一個理想,一個代表著英雄氣概、高尚品格、自由心靈的草原精神的文學典型。
三百年來,腰佩匕首,跨著駿馬,在潘帕斯草原上縱橫馳騁的加烏喬,他們本身創造了文學,也為文學的創造提供了靈感。《馬丁·菲耶羅》,《桑托斯·維伽》,《浮士德》這三部史詩,曾經在草原上傳誦一時;弗洛倫西奧·桑切斯的戲劇,曾經轟動過拉普拉塔河兩岸的舞台;在小說方面,繼古鐵雷斯飛阿塞維多·迪亞斯、比亞納、穆尼斯和林奇之後,出現了吉拉爾德斯,他以其不朽的名作《堂塞貢多·松布拉》給加烏喬文學作了歷史的總結。
里卡多·吉拉爾德斯在1886年2月13日生於布宜諾斯艾利斯,在他父親的“拉·包特涅”莊園度過童年。這個莊園位於布宜諾斯艾利斯省的聖安東尼奧·德·阿雷柯,因此他從小就熟悉了潘帕斯草原上加烏喬的生活和風俗習慣。後來他進了大學學習,多次到歐洲旅行籮獲得了廣泛的文化修養,培育了對文學的愛好;最後,他放棄大學教育,回到“拉·包特涅”莊園定居,從事文學創作。這樣的生活經歷,有一部分與《堂塞貢多·松布拉》中的主人公——故事的敘述者:我——很有點相似,這就是他作品中存在著許多自傳性因素的原因。
1915年,吉拉爾德斯出版了他的第一本詩集《水晶鈴鐺》;這本詩集帶著明顯的當時流行的法國先鋒派詩歌的影響。同年,又出版了一本短篇小說集《死亡與鮮血的故事》,表現了作者對家鄉以及家鄉的風土人情的熱愛。
其後,吉拉爾德斯連續發表了三本小說:1917年的《拉烏喬》,寫的是一個厭倦了城市生活的青年,回到了家鄉的草原上,於是找到了真正的自我;1922年的《羅薩烏拉》,寫的則是草原上的一個戀愛故事,文筆傷感、憂鬱而純正;1923年的《薩伊馬卡》,寫的是一個青年從布宜諾斯艾利斯到牙買加去旅行,路上發生的一場沒有結果的戀愛事件。這三本小說,其中都有一些後來在《堂塞貢多·松布拉》中出現的素材,因此,它們其實是最後寫成《堂塞貢多·松布拉》的準備。
《堂塞貢多·松布拉》出版於1926年,這本小說的出版,表明作者的藝術創作達到了高峰。小說的背景是潘帕斯草原,但是草原和草原上加烏喬的英雄主義時代已經過去。小說的主人
公堂塞貢多,不過是一個普通的莊園僱工,一個一輩子在馬背上過艱苦生活的勞動者。但是幾百年來關於加烏喬的英雄主義的傳說,卻在這個人物的身上體現出來了。小說是通過一個厭倦
市鎮生活,渴望草原自由的孩子的眼光來反映主題的,把這個人物描寫得具有非常強大的吸引力。
……
作者跟博爾赫斯是同鄉。布宜諾斯艾利斯。
有人認為,這部小說主要的興趣在於人物描寫,動作只不過是一系列插曲。但是,看完,倒不覺得人物描寫多么出彩。頂多算不錯。甚至不及張承志《黑駿馬》給人的印象深刻。但是還是要承認,的確,其中體現了一個完美的人的理想——所以可以認為這部對於作者的意義大概類似<邊城>對於沈從文的意義。他們都在建築自己的希臘神廟。事實上,大概的確如此,作者在《獻辭》的最後就這樣寫到:“獻給我不認識,卻是本書靈魂的人們;獻給加烏喬:我心中神聖地包藏著的加烏喬,猶如聖體匣包藏著的聖體。”每個人的心中不一定都有淨土,但是一定都有一片聖地。
最後一句其實滿敗筆的。刪掉比較好吧。
筆法比較細膩敏感,情感野性粗獷。有一種原始生命原動力被喚醒的感覺。
此書寫於1926年3月,當時是拉丁美洲文學爆炸前的一段時間。基本上可以歸為現實主義——地域小說。文章中主體性的覺醒其實若隱若現。拉丁美洲文學與雪域文學最後都是通過魔幻先鋒的形式完成的。其實大可做對比研究。
文摘
市鎮外面,離開中心廣場十來條街的地方,有一座古老的石橋,橫跨在河上,使鎮上的房屋和寧靜的原野聯結了起來。
那一天,我象慣常那樣,來到這裡,躲在橋石的涼蔭底下,想釣幾尾鯰魚,拿到“拉·勃蘭基達”雜貨店的老闆那裡,換點兒糖果、紙菸,或者幾個錢。
我的情緒卻並不象從前;我感到厭煩,孤僻,沒有想去通知那些老在一起遊戲和玩水的夥伴,因為我不願意以笑臉對人,也不願意再開那老一套的玩笑。
就是釣魚這件事,對我好象也是多餘的,一任那釣絲的浮子被水流帶著,靠到了河岸邊上。
我是在想,我是在想我十四年的棄兒生活;棄兒,也就是“瓜喬”,就象這裡人家常叫的那樣。
我垂下眼皮,不去看那些叫我分心的東西。我想像著鎮上的四十個街區,街區的平頂房屋,這些房屋呆板地被走成直角的街道劃開,縱橫交錯。
在這些街區的某一個街區裡面,就是我的所謂姑母們的房屋;它並不比其他房屋講究,也不比其他房屋破敗;它是我的牢獄。
我的家?我的姑母?我的保護人堂法比奧.卡塞雷斯?這些疑問成百遍地在我的心頭產生,迫切地要求解答;而作為唯一可能的答覆,我也成百遍地重新回想我簡短的一生,明知道這樣做沒有用。然而這卻是一個非常執著的念頭。
六歲,七歲,八歲?不知道我剛好是幾歲,人家把我從那個我總是叫她“媽媽”的人那裡帶開,以我應該上學念書為藉口,關到了這個市鎮上?我只記得第一個星期我老是哭,儘管有兩個陌生女人和一個男人親熱地圍著我轉;對那個男人,我只剩下了模糊的記憶。兩個女人都叫我“我的小乖乖”,還對我說,我應該叫她們亞松西翁姑母和梅塞德斯姑母。那個男人沒有要我叫他什麼,然而他的善意在我看來卻是更好的預兆。
我上學去了。我已經學會了咽下我的眼淚,學會了不相信哄我的甜言蜜語。我的兩位姑母不久就厭煩了我這個玩物,整天嘰嘰咕咕地罵,兩個人聯合一致,只是為了說我髒,說我是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