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清算是指基金遇有契約規定或法定事由終止時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理處理的善後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基金清算
- 類型:經濟術語
基金清算是指基金遇有契約規定或法定事由終止時對基金財產進行清理處理的善後行為。
基金清盤是指基金資產全部變現,將所得資金分給持有人。清盤時刻由基金設立時的基金契約規定,持有人大會可修改基金契約,決定基金清盤時間。定義 根據中國基金有關法規,在開放式基金契約生效後的存續期內,若連續60日基金資產淨值低於5000...
基金清盤 開放式基金一般不規定自己的存續期限,但在某些情況發生時,開放式基金可能作出清盤的決定,通過清算和分配基金資產結束其存在。開放式基金需要清盤的情形 (1)根據基金契約或公司章程的規定:如台灣規定,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之終止...
基金清算或退出收回投資時,作沖減當期財政支出處理。第六章 政府投資基金的資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 各級財政部門應按照《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規定,完整準確反映政府投資基金中政府出資部分形成的資產和權益,在保證政府投資安全的前提下實現...
(二)設有專門的基金託管部門,部門設定能夠保證託管業務運營的完整與獨立;(三)基金託管部門擬任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定條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不低於該部門員工人數的1/2;擬從事基金清算、核算、投資監督、信息披露、內部稽核監控...
(三)基金託管部門擬任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法定條件,基金託管部門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不低於部門員工人數的1/2;擬從事基金清算、核算、投資監督、信息披露、內部稽核監控等業務的執業人員不少於8人,並具有基金從業資格,其中,核算、監督...
(五)取得基金清算後的剩餘資產;(六)基金契約規定的其他權利。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召開基金持有人大會;(一)修改基金契約;(二)提前終止基金;(三)更換基金託管人;(四)更換基金管理人;(五)中國證監會規定的...
第十六條 基金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一)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股東大會(股東會);(二)監督基金運營情況,並獲悉基金業務及財務狀況的資料;(三)合法轉讓和擴募時優先申購基金份額;(四)取得基金收益和基金清算後的剩餘資產;(五...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召開及決定的事項;(二)基金終止上市交易、基金契約終止、基金清算;(三)基金擴募、延長基金契約期限;(四)轉換基金運作方式、基金合併;(五)更換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份額登記機構,基金改聘會計師事務所;...
基金止損位(Stop loss point of fund),是指基金投資者能承受損失的上限,一旦到達止損位,就需要清算以阻止虧損擴大。基金止損位設定原因 投資者可以自行設定止損位,當資金虧損到止損位時,基金管理人會提醒投資者進行清算操作。基金...
基金制指主張以外匯平衡基金,維持匯率的穩定,解決國際支付問題。基金制實施於外匯較豐富的國家。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重建國際貨幣時,基金制與清算制曾形成對立的兩種意見。戰後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就是以基金制為基礎而成立的。基金制...
機構簡介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基金財務部是機構改革後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內設機構。機構職責 具體落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財政性資金撥入。統籌安排調度資金。辦理基金清算、核算、估值、稅收、財務報告。管理基金託管業務等。
基金投資是一種間接的證券投資方式。基金管理公司通過發行基金份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託管人(即具有資格的銀行)託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投資,然後共擔投資風險、分享收益。通俗地說,證券投資...
私募基金託管人應當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按約定辦理基金清算事宜。第六條【特殊投向適當性匹配要求】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風險等級應當與風險收益特徵相匹配。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主要投向流動性較低資產、衍生品、境外資產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因基金財產的管理、運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和收益,歸入基金財產。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進行清算的,基金財產不屬於其清算財產。第七條 基金財產的債權,不得...
第二十二條 省財政廳撥付資金時,增列當期預算支出,並通過相應的支出分類科目予以反映;收到投資收益時,作增加當期預算收入處理,並通過相應的預算收入科目予以反映;基金清算或退出收回投資時,按撥付時列支的分類科目,做沖減當期財政...
基金髮起人擁有申請設立基金、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基金持有人大會、取得基金收益、依據有關規定轉讓基金單位、監督基金經營情況,獲取基金業務及財務狀況的資料、參與基金清算,取得基金清算後的剩餘資產以及法律法規認可的其它權利。義務 1、遵守...
同時, 基金管理人要向被投資項目派出產權代表,代表基金履行投資人權益,並給項目提供增值服務。在每個財務年度,基金管理人要提交基金年度報告和利潤分排方案, 並接受基金董事會的評估和監事會的審計。基金的到期清算。在基金設立期限到期時,...
基金契約的主要內容包括:基金的持有人、管理人、託管人的權利與義務;基金的發行、購買、贖回與轉讓等;基金的投資目標、範圍、政策和限制;基金資產的估值方法;基金的信息批露;基金的費用;收益分配與稅收;基金終止與清算。投資者一旦...
(五)取得基金清算後的剩餘資產;(六)基金契約規定的其他權利。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召開基金持有人大會;(一)修改基金契約;(二)提前終止基金;(三)更換基金託管人;(四)更換基金管理人;(五)中國證監會規定的...
第二十七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託管人應當妥善保存與私募基金投資決策、交易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方面相關的交易記錄以及其他資料,保存期限自基金清算終止之日起不得少於20年。第六章 信息提供 第二十八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
按照該規定,普通合伙人取得的附帶權益,應當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將在基金清算時一次取得的附帶權益按年度分配到整個基金存續期,每年繳納企業所得稅。但是附帶權益在基金成立之初很難測算其價值,一般只有當基金清算時才能確知其價值,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