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價格委託

基礎價格委託指證券交易所當日收盤時,尚未成交的零沽委託,由零沽自營商於當日收盤後,聚集商討收盤以前的報價,決定其基礎價格,而後按此價格計算尋常差距以替委託的客戶成交的做法。

例如某種股票在當日未成交,而收盤報價為 “120~122”,零沽自營商所決定的基礎價格為“121”,則此買進委託的成交價格應為“121. 25”,賣出委託的成交價為 “120.75”。紐約證券交易所營業細則規定: 凡於每日收盤前所收到的零沽委託,因當日內該股票無有效整沽成交價格可稽,或收盤時的進出報價達二點以上未能成交者,皆視為基礎價格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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