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基準稅額(基準稅額)

年基準稅額

基準稅額一般指本詞條

年基準稅額又稱“基準稅額”,或“車船年基準稅額”,是根據我國《車船稅法》所附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徵收的車船的適用稅額。各省的車船年基準稅額依法制定,但不盡相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年基準稅額
  • 別名:基準稅額”,或“車船年基準稅額
  • 概述:根據車船稅稅額表徵收的適用稅額
  • 施行時間:2012年1月1日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
  • 批准時間:2011年12月31日
稅額標準,相關資料,

稅額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的有關規定,廣東省政府2011年12月31日批准了廣東省新的車輛車船稅具體適用稅額標準,如下表:
稅目
計稅單位
年基準稅額
備註
乘用車(按發動機汽缸容量(排氣量)分檔)
1.0升(含)以下的
每輛
180元
核定載客人數9人(含)以下
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
360元
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
420元
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
720元
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
1800元
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
3000元
4.0升以上的
4500元
商用車
大型客車
核定載客≥20人每輛
600元
核定載客人數9人以上,包括電車
中型客車
核定載客10-19人每輛
480元
貨車
整備質量每噸
96元
包括半掛牽引、三輪汽車和低速載貨車等
掛車
48元
其他車輛
專用作業車
整備質量每噸
96元
不包括拖拉機
輪式專用機械車
96元
機車
每輛
36元

相關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於2011年2月25日通過,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第二條規定:
“車船的適用稅額依照本法所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執行。車輛的具體適用稅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依照本法所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規定的稅額幅度和國務院的規定確定。船舶的具體適用稅額由國務院在本法所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規定的稅額幅度內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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