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權利的合理限制研究

基本權利的合理限制研究

《基本權利的合理限制研究》是2021年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書名:基本權利的合理限制研究
  • 作者:石文龍
  • 類別:智慧財產權
  • 出版社:智慧財產權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1年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膠訂
  • ISBN:9787513076456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本書為作者博士論文。 本文首先研究了我國憲法第51條的由來、內涵與作用,提出憲法第51條的由來與蘇聯憲法的相關規定有關,該條的出台是對1975年憲法與1978年憲法的反思。論文將憲法第51條的基本內涵概括為“為保障權利的充分實現而限制權利的行使”,即“基於保障的限制”,並對憲法第51條在憲法中的地位進行了分析,對權利限制理論“法律父愛主義”進行了評析。我國憲法中關於權利限制的條款包括四個方面內容:一是憲法第51條的總的限制;二是憲法第33條第4款的一般限制;三是憲法總則第10條、第13條中的權利限制,主要是反限制條款;四是我國憲法權利條款中的個別限制。上述條款綜合運用,形成了我國基本權利限制體系。憲法第51條合理限制的具體標準包括權利限制的形式標準與權利限制的實質標準,以解決權利限制的形式合理性與實質合理性問題。憲法第51條的實施是研究分析憲法第51條的關鍵之一,其中,立法適用是憲法實施的基本途徑之一。本文對我國《憲法》中的基本權利進行了分類,進而分別對平等權、政治權利、人格尊嚴、人身權、宗教信仰自由、社會經濟文化權各自的特點與各項基本權利限制進行了分析。論文總結了憲法第51條實施以來的主要成就,提出權利的凸顯與弘揚是基本權利合理限制的理論基礎,“人格尊嚴”的形成是基本權利合理限制的制度基礎等。憲法第51條在具體實施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其成因,包括憲法第51條對權利限制的規定不夠清晰全面、HYPERLINK"file: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基本權利的合理限制研究以我國《憲法》第51條的實施情況為依據.doc" \\l "_Toc11722"基本權利立法中存在未立法保護的基本權利、相關制度的缺失致使憲法、法律對權利限制偏小,致使現有權利限制的結構呈現出“三角形”的“金字塔”模型等。在解決相關問題的基本構想中,提出了加強基本權利合理限制的理論建設,加強憲法第51條的相關制度建設,通過法律與制度的完善發展憲法第51條。具體而言,通過加強憲法解釋,加強憲法程式建設,建立基本權利的保護機構補足憲法第51條的相關制度等。

圖書目錄

導 論
一、《憲法》第51條在憲法中的特殊地位
二、基本權利限制是基本權利理論中的重要內容
三、社會現實的發展迫切要求我們研究《憲法》第51條
四、中外研究現狀與評析
章 《憲法》第51條的由來、內涵與作用
節 《憲法》第51條的歷史發展
一、《憲法》第51條的由來
二、《憲法》第51條的立法原意與變遷
第二節 《憲法》第51條的基本內涵與規範結構
一、現有對《憲法》第51條含義的主要觀點與評價
二、“基於保障的限制”是《憲法》第51條的基本內涵
三、《憲法》第51條的規範結構
四、限制的含義及相關概念辨析
第三節 《憲法》第51條的地位與對法律“父愛主義”之思考
一、《憲法》第51條的地位與作用
二、對權利限制理論法律“父愛主義”之思考
第二章 我國基本權利限制的類型與判斷依據
節 我國憲法中權利限制的類型及相互關係
一、《憲法》第51條的總的限制
二、憲法總則中的專屬限制
三、憲法中的一般限制條款
四、憲法各權利條款中的個別限制
五、幾種限制方式的綜合運用
第二節 判斷基本權利合理限制的一般依據
一、基本權利合理限制的形式依據
二、基本權利合理限制的實質依據
第三節 《憲法》第51條的實施方式
一、立法適用是我國《憲法》第51條實施的基本途徑
二、《憲法》第51條實施的其他途徑
三、禁止權利濫用:《憲法》第51條內涵在我國民法中的實現
第三章 憲法基本權利的分類與平等權、政治權利的合理限制
節 我國憲法基本權利的分類
一、級分類:四個大類
二、第二級分類:三個小類
第二節 平等權的特點與合理限制
一、平等權條款的特點
二、平等權行使中的合理差別
三、平等權行使中的不合理差別
四、我國平等權的發展對《憲法》第51條的意義
第三節 政治權利的特點與合理限制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特點與限制
二、表達自由的特點與限制
三、監督權的特點與限制
第四章 憲法其他基本權利的合理限制
節 人格尊嚴、人身權、宗教信仰自由的特點與合理限制
一、人格尊嚴能否限制
二、人身權的特點與限制
三、突發公共事件中的權利限制:基於精神病人強制醫療程式的考察
四、宗教信仰自由的特點與限制
第二節 社會經濟文化權的特點與合理限制
一、勞動權、休息權的特點與限制
二、文化教育權的特點與限制
三、社會保障權與特定主體權利的立法與限制
第五章 《憲法》第51條實施以來的成就、問題及其成因
節 《憲法》第51條實施以來所取得的主要成就
一、人權地位的凸顯與弘揚是基本權利合理限制的環境基礎
二、人格尊嚴的形成是基本權利合理限制的制度基礎
三、個人利益與國家利益的兼顧與平衡是基本權利合理限制的關鍵環節
四、基本權利合理限制的相關制度正在積極地探索與建立之中
五、部門法對憲法上的權利限制條款作了積極有效的回應
第二節 《憲法》第51條在具體實施中存在的不足
一、憲法權利限制條款的規定有待進一步清晰與全面
二、基本權利立法中存在未立法保護的基本權利
三、已立法的基本權利存在著權利限制與保障的失衡
四、缺乏相應的機構以推進權利合理限制制度的有效實施
第三節 現有權利限制問題形成的內在原因分析
一、《憲法》第51條在實施中存在著一定的觀念上、方法上的誤區
二、《憲法》第51條的立法技術值得思考與改進
三、對基本權利限制的標準有待進一步統一
四、相關制度的缺失致使憲法、法律對權利限制的作用有待進一步加強
五、《憲法》第51條在實施中存在一定的進步空間的現象
第六章 解決相關問題的相關對策與權利限制制度的發展
節 加強權利限制理論建設發展《憲法》第51條
一、概念的引入:“低限人權”
二、不可克減的權利:“低限人權”的制度依據
三、以“憲法上的權”保障“底限人權”
四、更新立法技術,發展《憲法》第51條的內容
五、在對法律修改時,增加權利限制的內容
第二節 加強相關制度建設發展《憲法》第51條
一、加強憲法、法律解釋,釋放《憲法》第51條的制度空間
二、加強憲法程式建設,推進《憲法》第51條的科學化建設
三、建立基本權利的保護機構,促進《憲法》第51條的實現
第三節 通過法律與制度的完善發展《憲法》第51條
一、加強立法,落實未立法的基本權利保護
二、在法律發展中完善《憲法》第51條的相關制度
三、通過權利商談等制度充實《憲法》第51條的內涵
參考文獻
後 記

作者簡介

石文龍,法學博士,現為上海師範大學法政學院教授,曾從事法律實際工作近10年,英國牛津大學訪問學者。 代表作品 《法倫理學》《法律變革與中國法的生成》等。 研究方向為憲法學、國際法治、當代中國法制建設等。 兼任上海市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著有《21世紀中國法制變革論綱》、《法倫理學》(已再版)、《法律變革與中國法的生成--21世紀中國法治的基本走向》等著作。 科研項目:已主持並完成、省部級課題3項,上海市教委創新項目資助重點項目1項,市教委一般項目1項。在《法律科學》、《政治與法律》等重要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70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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