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設計畫編制雙軌制

基本建設計畫編制雙軌制是指我國60年代條塊雙重上報計畫的基本建設計畫編制方法。國務院各部直屬項目在向主管部報送年度基本建設計畫草案時,要同時抄報所在地的地區計委,以便於地區計委對部直屬項目提出建議,報國家計委,供國家計委進行綜合平衡時參考;同樣,地方項目主管局在向地區計委匯總報送年度基本建設計畫草案時,也要同時抄送國務院對口的主管部門,以便於各主管部門搞好行業的計畫平衡,加強管理。

這種雙軌制的基本建設計畫編制方法,有利於條塊結合、上下結合編制計畫,協調條和塊、中央和地方的關係,有利於全國基本建設計畫的綜合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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