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商品糧基地建設管理試行辦法

《吉林省商品糧基地建設管理試行辦法》是吉林省人民政府1987年2月3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商品糧基地建設管理試行辦法
  • 發布文號:吉政發[1987]17號
  • 發布單位:80702
  • 發布日期:1987-02-03
基本信息,內容,

基本信息

【發布單位】80702
【發布文號】吉政發[1987]17號
【發布日期】1987-02-03
【生效日期】1987-02-03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吉林省商品糧基地建設管理試行辦法
(1987年2月3日吉政發〔1987〕17號)

內容

建設商品糧基地,對農村實行集約經營和農業現代化生產,提高農業商品率,全面發展農村商品經濟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
我省“七五”期間,國家和省確定合資建設13個玉米出口生產基地縣和15個商品糧基地縣,共投資52,500萬元,其中國家投資24,000萬元(含發展糧食生產專項資金9,000萬元),省內配套投資28,500萬元。這28個縣(市、區),多數地處松遼平原,糧食生產有一定基礎。通過基地建設,可以進一步改善糧食生產條件,增加單位面積產量,提高糧食商品率;可以按照國內外市場需求,選育品種,安排生產,有利於出口創匯,提高糧食在國內外市場的競爭能力;可在有效地採用先進的農業技術,加強生產管理,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可以強化綜合生產功能,加快農民致富步伐,促進農村經濟的全面發展。這項投資的安排使用,標誌著我省的農業生產建設,特別是農業基礎設施的建設進入了一個系統建設的新階段。
為了管好用好這筆資金,發揮更大的投資效果,處理好國家、地方、個人三者之間責、權、利的關係,建設好商品糧基地,增強農業發展的後勁,特提出以下管理試行辦法:
一、商品糧基地建設的指導思想和實施原則
“七五”期間,玉米出口生產基地和商品糧基地建設總的想法是:以縣為單位組織建設,實行聯合投資,錢糧掛鈎;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統一規劃,分級管理;連鎖負責,承包建設的目標管理責任制,使每一個項目都和效益、效果掛起鉤來,以保證建設任務的完成和糧食的穩定增長,完成國家下達的商品糧生產任務,不斷增加農民的收入。
(一)要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緊緊圍繞發展糧食生產,增加農民收入的目標,做到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三統一。
(二)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按項目的效益、效果,擇優安排。哪裡最急需投資,哪裡投資效益最大,就往哪裡投。資金的投向,主要是農田水利配套建設,中低產田改造,農業技術推廣,良種繁育,農機服務體系建設,以及農業、水利、農機科研教育、技術培訓等基礎性建設,並做到投資少,見效快。
(三)要把長遠建設和長期安排結合起來,把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土地利用、農業區劃和集鎮建設結合起來,打破行政界限,進行綜合規劃,做到既符合經濟規律,又符合自然規律。
(四)要擺脫自給、半自給的生產觀念,按照社會化大生產的組織形式,對跨縣的區域性服務體系和流域工程,除省按基本建設要求統一安排建設外,縣與縣之間也可聯合建設,做到統籌安排,避免或減少重複建設,更發地發揮工程效益。
二、商品糧基地建設的投資範圍
“七五”期間共建設28個商品糧基地縣(市、區),其中玉米出口生產基地有榆樹、農安、德惠、公主嶺、梨樹、扶餘、九台、雙陽、永吉、伊通、東豐、東遼、長嶺等13個縣(市);商品糧基地有長春郊區、舒蘭、磐石、蛟河、樺甸、雙遼、梅河口、柳河、輝南、前郭、大安、洮安、龍井、敦化、乾安等15個縣(市、區)。發展糧食生產的兩項資金,要統籌安排,分別立項。玉米出口生產基地建設基金30,000萬元(其中國家“撥改貸”投資15,000萬元,省用糧食調撥經營費安排15,000萬元),主要用於13個玉米出口生產基地縣(市)建設;發展糧食生產專項資金22,500萬元(其中國家撥款9,000萬元,省用糧食調撥經營費安排13,500萬元)用於28個縣(市、區)基地建設。
三、商品糧基地建設的管理辦法
(一)計畫編制採取“雙軌制”的辦法。即按基地建設要求,各基地縣從本縣實際出發,按項目擇優提出基地建設計畫,報省、市(地、州)基地辦和有關廳局;省農業、水利。農機等有關廳局,也要根據4.5:4.5:1的投資比例,按項目對基地建設提出具體計畫。省基地辦要會同市(地、州)基地辦和省有關廳局將這兩部分計畫結合起來,以縣為單位,組織有關專家和人員對項目進行諮詢論證,選擇和確定各縣最佳項目,提交省基地建設領導小組討論審批。各行業的投資比例和各縣的投資規模的年度計畫,可根據效益或效果的好壞及實施進度的快慢進行適當的調整,一年安排一次。
(二)簽訂協定書。以縣為單位,按照確定的“七五”項目投資總和,實行錢糧掛鈎,由縣政府與省政府簽訂協定;項目投資包乾責任書由省有關廳局與縣簽訂,具體條款和實施細則可按本辦法所規定的原則商定。
(三)跨縣的建設工程,由主管廳局提出建設方案,報省政府商品糧基地建設領導小組批准,由主管廳局組織實施。
(四)建立檢查、考核制度。縣和主管廳局要隨時掌握計畫執行情況和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效果。省、市(地、州)基地建設領導小組,每年要對各縣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和考核。檢查計畫執行情況,考核投資方向;檢查工程質量,考核施工管理水平;檢查資金、物資使用情況,考核領導素質;檢查糧食增產幅度,考核投資效益。要實行年度檢查和累計檢查相結合,完成投資後進行總檢查、總考核。
(五)實行獎勵制度。省要按照上述檢查、考核內容,對完成計畫好的,成效大的,優先給予安排投資;對完成計畫不好的或效益差的,減少下一年的投資。
四、商品糧基地建設的領導機構
為加強商品糧基地建設工作,省政府成立商品糧基地建設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計經委。各市、地、州、縣也要成立相應的基地建設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辦公室主要負責基地建設的綜合、協調、銜接、服務工作,重點是搞好橫向協調。各級主管部門要加強行業管理,對上對下負責,管好項目,組織實施,加強指導,督促檢查,搞好統計,請示匯報工作。向國家農牧漁業部的請示匯報,即有關玉米出口生產基地建設的情況,包括農業、水利、農機、科研教育等,由省農業廳負責;向國家計委的請示匯報,由省計經委負責;向財政部的請示匯報,如有關發展糧食生產專項資金的安排使用情況,由省財政廳負責。省、市、地、州、縣既要自上而下地搞好協調和服務工作,也要自下而上地堅持請示匯報制度。
以上各項,在執行過程中,如有不妥之處,由基地建設領導小組徵詢有關部門和地方意見後再進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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