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設中期計畫指基本建設的五年計 劃。它是根據基本建設長期計畫所確定的目標,結合批准的建設項目設計任務書,對五年計畫期內的基本建設任務所作的具體安排,是基本建設長期計畫的具體化。它可以在人力、財力、物力綜合平衡的基礎上,對基本建設長期計畫的各項任務給以具體的數量表現,並對實現任務的各項措施作出具體的安排,使基本建設長期計畫的貫徹執行成為可能。
基本建設中期計畫的任務按年度分列,是制定基本建設年度計畫的依據。實際上基本建設年度計畫的主要任務和措施都是由基本建設中期計畫決定的。為了將基本建設中期計畫和基本建設長期計畫更好地銜接起來,國內外都提出了實行“滾動式”計畫,即隨著計畫的實施連續不斷地編制出新的補充計畫,以保證計畫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基本建設中期計畫的主要內容是對五年計畫期間的基本建設總規模、投資方向、建設速度、生產力布局、大中型項目的前期工作、開工、竣工和新增生產能力以及分年投資額等作出具體安排。它必須以國家發展國民經濟的遠景規劃和基本建設長期計畫為依據,根據計畫期的形勢和任務,以前一個五年計畫的成果為基礎,把國民經濟各方面的發展對基本建設的需要同國家人力、財力、物力的可能結合起來,進行綜合平衡,統籌安排,實事求是,瞻前顧後,並注意留有充分的餘地,使計畫訂得既積極又穩妥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