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投資貸款支用審計是對建設單位基建投資貸款的使用情況所進行的審查、監督。審計的主要依據是“基本建設貸款契約”。在契約中一般訂明借款總額、用途、期限、利率、分年用款計畫、分年還款計畫與還款資金來源、保證條件與違約責任等。建設單位應該嚴格遵守借款契約的規定,不得違約。
基建投資貸款支用審計是對建設單位基建投資貸款的使用情況所進行的審查、監督。審計的主要依據是“基本建設貸款契約”。在契約中一般訂明借款總額、用途、期限、利率、分年用款計畫、分年還款計畫與還款資金來源、保證條件與違約責任等。建設單位應該嚴格遵守借款契約的規定,不得違約。
基建投資貸款支用審計是對建設單位基建投資貸款的使用情況所進行的審查、監督。審計的主要依據是“基本建設貸款契約”。在契約中一般訂明借款總額、用途、期限、利率、分年用款計畫、分年還款計畫與還款資金來源、保證條件與違約責任等。...
基建投資貸款條件審計是建設單位申請基建投資貸款,應具有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初步設計、項目概(預)算,並列入年度基本建設計畫。用國家信貸資金安排的基本建設貸款,只限於建成投產後有償還能力的建設項目。一般應符合下列條件,才能取得貸款:...
工業企業基建借款審計是對實行基本建設貸款的工業企業由建設單位隨同購建完成的財產轉來的借款的審計。其主要內容:(1)審查購建完成的財產是否符合使用單位的生產經營需要,企業收到的財產數量和價值是否與交付使用財產明細表相符;(2)審查...
基本建設審計是指對勘察設計、施工、物資供應、人力安排、銀行貸款和竣工驗收等所進行的審計。審計特點 基本建設審計朗主要特點是:(1)審計範圍的廣泛性。基本建設審計貫穿基本建設投資活動的全過程,包括計畫、設計、施工、資金與物資供應、...
基建投資貸款還本付息審計是對基建投資貸款還本付息情況所作的審計。重點審查建設單位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是否正當、合規。按規定,應儘量先用企業的自有資金,再按國家規定用生產單位交納所得稅前的利潤來歸還貸款本息。具體來說,新建企業...
基本建設計畫審計屬於管理審計,內容包括巨觀和微觀兩個方面。其巨觀方面的基本內容是:(1) 檢查評價基本建設投資規模計畫與國家人力、物力和財力的協調程度。投資規模審計的目的就是通過審計監督力求實現和保持基本建設規模與國力的平衡與協調...
(3)檢查應收應付帳款,看看是否能及時收回和償還,有無虛列和不實之處;(4)在清理的基礎上全面核實結餘資金,對於結餘資金和清理收回的資金查核是否及時按原投資來源上繳或歸還貸款,有無私自轉移或挪用的現象。上述各項,如有錯誤,應...
(三)政府接受使用社會資金的重點基礎設施、社會公共工程項目。法律、法規、規章和自治區規定的其他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第三條 審計機關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職權和程式,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