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條件,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報考,報考方式,報名時間,實踐技能,機構或組織,考試實施,綜合筆試,題型分析,題型,A1,A2,B1,A3/A4,通過標準,證書註冊,證書管理,考試大綱,考試流程,泄題事件,防範考試作弊,
報名條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內容如下:
第九條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
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第十條 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第十一條 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滿三年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傳統醫學專業組織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考核合格並推薦,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的內容和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
十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
1、衛生職業高中畢業生;
2、
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
護理學類、輔助醫療類、醫學技術類等相關醫學類和藥學類、醫學管理類畢業生;
3、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畢業證書註明為非醫學方向的;
4、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學位證書證明學位是非醫學的;
5、非現役軍人持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考或在軍隊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6、現役軍人持地方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告的;
7、持《專業證書》或《
學業證書》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8、1999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衛生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的學生畢業後報考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
關於印發《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06版)》的通知
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06版)》修訂通知
特別說明:
1.成教學歷是否可以報考臨床執業醫師?
醫學成人學歷教育不作為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依據。但2002年10月31日前,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的醫學類專業學歷教育除外。
2002年10月31日前,職業技術學院、非醫藥衛生類專科學校醫學類專業學生,畢業後取得的醫學學歷可作為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的學歷依據。
2.報考試用期截止日期及試用期證明有效期。
醫師資格考試報考人員試用期截止至考試當年8月31日。考生報名後未按期完成試用的,取消報名資格。
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期滿1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當年有效。再次參加醫師資格考試,需重新在試用機構試用並提供考核合格證明。
3.臨床專業是否可以報考中西醫結合醫師?
臨床類別醫師,取得省級考試,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中醫專業學歷或脫產兩年以上系統學習中醫藥專業知道或參加過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批准舉辦的西醫學習中醫培訓班、並系統學習了中醫藥基礎和中醫臨床主要課程的,可以參加中醫類別中西醫結合專業醫師資格考試。
4.口腔技術專業是否可以報考口腔醫師?
不可以,《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06版)》規定,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輔助醫療類、醫學技術類等相關醫學類和藥學類、醫學管理類畢業生不予受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
考試時間
一: 實踐技能考試時間為2017年6月17日-6月23日,具體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醫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二:醫學綜合筆試
全國統一考試時間,具體安排如下:
臨床、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2017年8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臨床、中醫類別執業醫師資格考試:2017年8月26日和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口腔、公共衛生類別執業助理醫師全國實行計算機化考試:2017年8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口腔、公共衛生類別執業醫師全國實行計算機化考試:2017年8月26日和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軍事醫學執業助理醫師加試:2017年8月26日17:00-17:30。
軍事醫學執業醫師加試:2017年8月26日17:00-18:00。
院前急救崗位和兒科專業加試:2017年8月26日17:00-17:30。
考試科目
臨床、口腔、公衛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測試分為基礎綜合、專業綜合和實踐綜合三部分。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內容、考試形式以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審定頒布的《醫師資格考試大綱》為依據。
臨床執業醫師考試科目內容:
科目類別 | 考核內容 |
基礎綜合 | 生理學、生物化學、病理學、藥理學、醫學微生物學、醫學免疫學、衛生法規、預防學、醫學心理學、醫學倫理學 |
專業綜合 | 症狀與體徵、疾病(按照人體系統排列):呼吸系統、心血管系統、消化系統、泌尿系統(含男性生殖系統)、女性生殖系統、 血液系統、內分泌系統、精神神經系統、運動系統、兒科、傳染病、性傳播疾病、其他。 |
實踐綜合 | 發熱、胸痛、咳嗽、咳痰、咯血、呼吸困難、水腫、腹痛、噁心、嘔吐、腹瀉、黃疸、淋巴結腫大、發紺、頭痛、意識障礙、 抽搐、嘔血、便血、紫癜、蒼白乏力、進食梗噎(疼痛)、吞咽困難、暈厥、心臟雜音、心悸、甲狀腺腫大、肝大、脾大、 腹水、腹部包塊、癱瘓、精神障礙、頸肩痛、關節痛、腰腿痛、異常陰道流血、血尿。 |
口腔執業醫師考試科目內容:
科目類別 | 考核內容 |
基礎綜合 | 口腔醫學專業基礎 | 口腔組織病理學、口腔解剖生理學 |
醫學基礎 | 生物化學、醫學微生物學、醫學免疫學、藥理學、醫學心理學、醫學倫理學、預防醫學 |
臨床醫學基礎 | 內科學、外科學 |
衛生法規 |
專業綜合 | 口腔內科學、口腔頜面外科學、口腔修復、預防口腔醫學 |
實踐綜合 | 口腔臨床、社區(口腔預防) |
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師資格考試科目具體如下:
類別 | 考試對象 | 考試科目 |
中醫 | 具有規定學歷執業醫師 | 中醫基礎理論(含中醫經典著作內容)、中醫診斷學、中藥學、方劑學、內科學、診斷學基礎、醫學倫理學、傳染病學、衛生法規、中醫內科學、中醫外科學、中醫婦科學、中醫兒科學、針灸學 |
中醫 | 師承和確有專長執業醫師 |
中醫 | 具有規定學歷執業助理醫師 |
中醫 | 師承和確有專長執業助理醫師 |
中西醫結合 | 執業醫師 | 中醫基礎理論(含中醫經典著作內容)、中醫診斷學、中藥學、方劑學、診斷學基礎、醫學倫理學、傳染病學、藥理、衛生法規、中西醫結合內科學、中西醫結合外科學、中西醫結合婦科學、中西醫結合兒科學、針灸學 |
中西醫結合 | 執業助理醫師 | 中醫基礎理論(含中醫經典著作內容)、中醫診斷學、中藥學、方劑學、診斷學基礎、藥理、醫學倫理學、傳染病學、衛生法規、中西醫結合內科學、中西醫結合外科學、中西醫結合婦科學、中西醫結合兒科學、針灸學 |
報考
報考方式
網上報名
步驟1、考生在網上填報個人報名信息。考生確認、保存報名信息後,系統提示“報名成功”。
步驟2、考生可以在4月中旬前,憑藉“個人證件編號”及個人密碼,登錄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網站查詢、修改個人報名信息。
步驟3、考生確認填報信息無誤後,可以列印《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
現場報名
考生持所列印的《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按照所在考點的具體要求,進行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核,提交書面報名材料(如身份證、畢業證書等),交費,拍照(或導入數碼照片),並確認個人報名信息。
網上報完名去現場確認,一般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⑴ 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幹部證或士兵證,往來大陸通行證和身份證(台、港、澳考生),護照(外籍考生)。
⑵ 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⑶ 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期滿一年並考核合格的證明,試用機構是醫療機構的需提交試用機構的執業許可證複印件。
⑷ 執業助理醫師申報執業醫師考試的,還應當提交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執業時間和考核合格證明。
⑸ 2009年以後報考醫師資格考試的傳統醫學師承或確有專長人員,還需提交下列材料:《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或《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及《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合格證書》。
報名時間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分為兩個階段進行,即網上報名階段和現場報名階段,網上報名階段時間一般每年2月中旬~3月中旬,現場報名階段時間一般在每年的3月中旬~4月月中上旬。具體以考點通知為準。
2014年執業醫師考試報名時間:網上報名時間為2014年3月3日9時—3月17日24時,現場報名時間為2014年3月20日—4月10日。具體事宜可諮詢報名所在地考點辦公室。
實踐技能
機構或組織
(一)考試機構或組織的基本要求承擔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的機構或組織,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4號第四章第十八條規定外,還應符合:
1.實踐技能考試機構或組織,應根據考試內容設定若干考站,具備實踐技能考試條件,便於管理;
2.考試機構或組織應設候考室,並必須明示考生須知、考試流程圖和考站分布圖等;
3.考試機構或組織須設考試引導員,負責引導考生進入每個考站和傳遞考生評分冊,保證考試秩序和紀律。
(二)考試機構或組織器材配置
臨床類:
(1)一般器械:聽診器、血壓計、手套、叩診錘、手電筒、壓舌板、眼底鏡、皮尺、棉簽、手術衣、隔離衣、消毒器具、換藥包、擴創包、棉墊、繃帶、夾板、縫合用墊枕、三角巾、吸氧設備、導尿管、胃管、擔架、硬板、穿刺包、吸痰器、心內注射器和針頭等;
(2)醫學教學模擬人,需符合體檢、換藥、穿刺、導尿、吸氧、插導管、心肺復甦等操作需要;
(3)簡易呼吸器、電除顫設備、多媒體計算機、耳機、投影儀、分規。
考試實施
(一)考試實施的基本要求
1.實踐技能考試採用多站測試的方式,考生依次通過考站接受實踐技能的測試。考點根據考試機構或組織的設定規模,合理安排考生的考試時間;
2.考點在准考證上註明考生應攜帶的物品(如身份證明(軍官證、護照)、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類所需的離體牙等),並提前10天通告考生;
3.考生持“准考證”應考,考試機構或組織要嚴格把關,考前認真核對考生准考證和身份證明,並對應試者所提交的試用期一年的實踐材料進行審核;
4.每位考生必須在同一考試機構或組織進行測試;
5.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總分值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6.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過程中,不得對人體進行創傷性操作;
7.在體格檢查和基本操作採用2名考生相互操作時,要男女考生分開,並至少為女考生安排1名女考官。
(二)考官擔任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的考官,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第4號第四章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在同一考試機構或組織的各考站的考官原則上不能來自同一單位(醫院)。
綜合筆試
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測試分為基礎綜合、專業綜合和實踐綜合三部分。醫學綜合筆試執業醫師考試方案及內容見下表
科目類別 | 考核內容 |
基礎綜合 | 生理學、生物化學、病理學、藥理學、醫學微生物學、醫學免疫學、衛生法規、預防學、醫學心理學、醫學倫理學 |
專業綜合 | 症狀與體徵、疾病(按照人體系統排列):呼吸系統、心血管系統、消化系統、泌尿系統(含男性生殖系統)、女性生殖系統、血液系統、內分泌系統、精神神經系統、運動系統、兒科、傳染病、性傳播疾病、其他。 |
實踐綜合 | 發熱、胸痛、咳嗽、咳痰、咯血、呼吸困難、水腫、腹痛、噁心、嘔吐、腹瀉、黃疸、淋巴結腫大、發紺、頭痛、意識障礙、抽搐、嘔血、便血、紫癜、蒼白乏力、進食梗噎(疼痛)、吞咽困難、暈厥、心臟雜音、心悸、甲狀腺腫大、肝大、脾大、 腹水、腹部包塊、癱瘓、精神障礙、頸肩痛、關節痛、腰腿痛、異常陰道流血、血尿。 |
題型分析
題型
執業醫師資格綜合筆試全部採用選擇題紙筆考試形式。傳統問答式考試評分方法缺乏科學、統一的標準,主觀性和隨意性較大,考查範圍有限,選擇題摒除了這些缺陷,是考試公平、公正、標準化的重要體現。醫師資格綜合筆試採用A 型(最佳選擇題)和B 型題(配伍題),共有A1、A2、B1、A3、A4 5 種題型。
A1 型題(單句型最佳選擇題):每道試題由1個題乾和5 個供選擇的備選答案組成。題乾以敘述式單句出現,備選答案中只有1 個是最佳選擇,稱為正確答案,其餘4 個均為干擾答案。干擾答案或是完全不正確,或是部分正確。
A2 型題(病例摘要型最佳選擇題):試題結構是由1 個簡要病歷作為題乾、5 個供選擇的備選答案組成,備選答案中只有1 個是最佳選擇。
B1 型題(標準配伍題):試題開始是5 個備選答案,備選答案後提出至少2 道試題,要求應試者為每一道試題選擇一個與其關係密切的答案。在一組試題中,每個備選答案可以選用一次,也可以選用數次,但也可以一次不選用。
A3 型題(病例組型最佳選擇題):試題結構是開始敘述一個以患者為中心的臨床情景,然後提出2 個~3 個相關問題,每個問題均與開始的臨床情景有關,但測試要點不同,且問題之間相互獨立。
A4 型題(病例串型最佳選擇題):開始敘述一個以單一病人或家庭為中心的臨床情景,然後提出3 個~6 個相關問題。當病情逐漸展開時,可以逐步增加新的信息。有時陳述了一些次要的或有前提的假設信息,這些信息與病例中敘述的具體病人並不一定有聯繫。提供信息的順序對回答問題是非常重要的。每個問題均與開始的臨床情景有關,又與隨後的改變有關。回答這樣的試題一定要以試題提供的信息為基礎。
下面按照類別逐一舉例介紹。
A1
答題說明
每一道考試題下面有A、B、C、D、E 5個備選答案。請從中選擇1 個最佳答案,並在答題卡上將相應題號的相應字母所屬的方框塗黑。
1. 最典型潰瘍型腸結核潰瘍的肉眼病理變化描述應當是:
A. 橢圓形,潰瘍的長徑與腸的長軸平行
B. 口小底大燒瓶狀
C. 不規則地圖狀
D. 呈帶狀,其長徑與腸長軸垂直
E. 火山噴口狀
答案:D
難易度:難
認知層次:記憶
「解析」該題是基礎理論記憶題,備選答案是腸道各種疾病的肉眼病理變化描述,包括腸結核、潰瘍性結腸炎、阿米巴潰瘍等,我們學習了腸道各種疾病肉眼病理變化的描述,應當記憶分辨各種疾病病理改變最典型的特點,以便於分析判斷,在鑑別診斷時作出正確的判斷。考生應當掌握結核性腸潰瘍的肉眼病理變化特點,這就是正確答案D.在教學時能直觀看到這樣的大體病理,應記憶在自己腦海里,以使在臨床中肉眼看到病變時,就能作出正確的診斷。當前
結核病發病率連年升高,教師教學和學生學習中也應當重視此類疾病的典型特點,以便作出正確的診斷和鑑別診斷。
A2
答題說明
每一道考題是以一個小案例出現的,其下面都有A、B、C、D、E 5 個備選答案。請從中選擇1 個最佳答案,並在答題卡上將相應題號的相應字母所屬的方框塗黑。
2. 患者,女性,50 歲,反覆低熱,伴四肢大、小關節腫痛1 年。WBC 8.0×10/L, Hb 100g/L, PT250×10/L,ANA(-), RF(+)。經多種抗生素正規治療無效,正確的診斷是:
A. 風濕性關節炎
B. 系統性紅斑狼瘡
C. 骨關節炎
D. 類風濕關節炎
E. 結核菌感染引起的關節炎
答案:D
難易度:中
認知層次:解釋
「解析」這是一道臨床分析解釋的考題,題乾的信息告訴我們,患者50 歲,反覆低熱,四肢大小關節均腫痛(提示各關節對稱),血白細胞正常,RF陽性,曾經用多種抗生素正規治療無效。結合我們掌握的類風濕關節炎中有關臨床表現的描述,符合上述特點,因此正確的答案選擇應當為D,而其他關節炎的臨床表現不能與信息中的特點完全吻合。得出一個正確的診斷,才能制定合理的治療方案。這體現出將臨床理論套用於臨床實踐的能力。
B1
答題說明
以下提供若干組考題,每組考題共用考題前列出的A、B、C、D、E 5 個備選答案。請從中選擇1個與問題關係最密切的答案,並在答題卡上將相應題號的相應字母所屬的方框塗黑。某個備選答案可能被選擇一次、多次或不被選擇。(3 題~5 題共用備選答案)
A. 金黃色葡萄球菌
B. 溶血性鏈球菌
C. 大腸桿菌
D. 綠膿桿菌
E. 變形桿菌
3. 膿液稠厚,有惡臭或糞臭的細菌是:
答案:C
難易度:易
認知層次:記憶
4. 膿液稠厚、黃色、不臭:
答案:A
難易度:易
認知層次:記憶
5. 大面積燒傷創面感染最常見的細菌是:
答案:D
難易度:易
認知層次:記憶
「解析」我們在學習微生物學和外科學感染時,都包括有臨床常見各種細菌感染後膿液的特性,在掌握其描述後應當反過來根據膿液的特性來判斷其致病菌。在此基礎上,才能幫助我們合理地選擇抗生素。因此,膿液粘稠,有惡臭或糞臭,我們應當考慮到是大腸桿菌感染。如果膿液粘稠,黃色,無臭,此特點應選擇金黃色葡萄球菌感染。在臨床外科學習時,也有很多臨床經驗的總結,如碰到大面積燒傷創面感染,我們從課本和教師的授課,以及見習時學習、認識的臨床經驗中可以判斷致病菌多為綠膿桿菌(銅綠假單胞桿菌)。
A3/A4
答題說明
以下提供若干個案例,每個案例下設若干道考題。請根據試題所提供的信息,在每一道考題下面的A、B、C、D、E 5 個備選答案中選擇1 個最佳答案,並在答題卡上將相應題號的相應字母所屬的方框塗黑。
(6 題~8 題共用題乾)
患者,男性,37 歲,車禍致方向盤擠壓上腹部6 小時,上腹、腰背部、左肩部持續性疼痛,伴噁心嘔吐。查體,體溫38.4℃,呼吸28 次/ 分,脈搏120 次/ 分,血壓90/60mmHg,腹脹,上腹肌緊張,有壓痛和反跳痛,移動性濁音(-), 腸鳴音減弱,白細胞16.8×10/L,中性粒細胞92%,淋巴細胞8%.
6. 對幫助判斷腹腔內臟有無損傷最有價值的檢
查項目是:
A. CT
B. B 超
C. 核磁共振
D. 腹部X 片
E. 診斷性腹腔穿刺術或灌洗術
答案:E
難易度:中
認知層次:簡單套用
7. 如果手術探查中發現胰腺損傷,此時還應特別注意檢查的臟器是:
A. 胃
B. 脾
C. 十二指腸
D. 膈肌
E. 左腎
答案:C
難易度:難
認知層次:簡單套用
8. 如果處理不當,遠期的併發症最可能的是:
A. 假性胰腺囊腫
B. 膽總管狹窄
C. 脂肪瀉
D. 結腸梗阻
E. 粘連性腸梗阻
答案:A
難易度:中
認知層次:綜合套用
「解析」這是一道臨床診斷和治療套用的綜合性題目,根據提供的信息,方向盤擠壓了上腹部後,出現上腹、腰部和左肩疼痛,有腹膜刺激征,伴有休克表現,及血白細胞升高、中性粒細胞增高的表現。作為醫生,在急診處理時,應當快速判斷是否有臟器損傷,以及損傷的部位,應有針對性地做出正確的處理。根據我們學習的外科診斷技能,診斷性腹腔穿刺或灌洗術,是目前判斷臟器損傷的最有效方法,故第一道題正確的選擇為E.如果手術探查過程中,明確胰腺有損傷,根據解剖學胰腺位於十二指腸的彎曲內,胰腺的引流與十二指腸有密切的關係,故提示我們,凡是有胰腺損傷的病人,均應特別注意十二指腸有無損傷。這是把基礎與臨床的理論相結合,解決臨床能力的問題。因此,第二問應選擇答案C.此病歷資料綜合外科學理論,告訴我們胰腺損傷後,可致胰漏,局限在網膜囊內,或進入腹腔。若受損傷時未及時引流清除,會形成胰腺假性囊腫,因此第三問應選擇答案A.此題測定了我們把理論、技術技能和臨床經驗套用於臨床實際的能力。也提示我們,[青年人網收集整理]平時學習記憶和聽課時自己和教師都應建立這樣的臨床思維。
通過標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醫師資格考試領導小組,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經國家衛生計生委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2016年12月3日會議討論決定,2016年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合格分數線為:
臨床執業醫師:360
臨床執業助理醫師:180
口腔執業醫師:360
口腔執業助理醫師:184
公共衛生執業醫師:360
公共衛生執業助理醫師:180
具有規定學歷中醫執業醫師:360
具有規定學歷中醫執業助理醫師:180
師承或確有專長中醫執業醫師:360
師承或確有專長中醫執業助理醫師:180
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360
中西醫結合執業助理醫師:180
具有規定學歷蒙醫執業醫師:293
具有規定學歷蒙醫執業助理醫師:126
師承或確有專長蒙醫執業醫師:293
師承或確有專長蒙醫執業助理醫師:126
具有規定學歷藏醫執業醫師:310
具有規定學歷藏醫執業助理醫師:145
師承或確有專長藏醫執業醫師:310
師承或確有專長藏醫執業助理醫師:145
具有規定學歷維醫執業醫師:351
具有規定學歷維醫執業助理醫師:163
師承或確有專長維醫執業醫師:351
師承或確有專長維醫執業助理醫師:163
具有規定學歷傣醫執業醫師:(沒開設)
具有規定學歷傣醫執業助理醫師:(沒開設)
師承或確有專長傣醫執業醫師:(沒開設)
師承或確有專長傣醫執業助理醫師:(沒開設)
具有規定學歷哈薩克醫執業醫師:199
具有規定學歷哈薩克醫執業助理醫師:82
具有規定學歷中醫(朝醫)專業執業醫師:(沒開設)
具有規定學歷中醫(朝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沒開設)
師承或確有專長中醫(朝醫)專業執業醫師:(沒開設)
師承或確有專長中醫(朝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沒開設)
具有規定學歷中醫(壯醫)專業執業醫師醫:260
具有規定學歷中醫(壯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122
師承或確有專長中醫(壯醫)專業執業醫師:(沒開設)
師承或確有專長中醫(壯醫)專業執業助理醫師:122
特此通知。
年份 | 2003年 | 2004年 | 2005年 | 2006年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2015年 |
臨床執業醫師 | 302 | 328 | 335 | 360 | 350 | 359 | 345 | 360 |
臨床執業助理醫師 | 154 | 168 | 173 | 183 | 180 | 178 | 160 | 180 |
口腔執業醫師 | 324 | 351 | 341 | 360 | 350 | 355 | 365 | 358 |
口腔執業助理醫師 | 166 | 174 | 181 | 190 | 188 | 188 | 184 | 178 |
公共衛生執業醫師 | 300 | 310 | 312 | 310 | 305 | 330 | 330 | 355 |
公共衛生執業助理醫師 | 150 | 153 | 154 | 174 | 174 | 184 | 178 | 165 |
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執業醫師 | 338 | 378 | 378 | 345 | 360 | 362 | 366 | 356 |
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執業助理醫師 | 176 | 200 | 212 | 203 | 186 | 194 | 189 | 180 |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中醫執業醫師 | 338 | 378 | 378 | 345 | 360 | 362 | 366 | 356 |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中醫執業助理醫師 | 176 | 200 | 212 | 203 | 186 | 194 | 189 | 180 |
具有規定學歷的蒙醫執業醫師 | 150 | 300 | 300 | 290 | 307 | 317 | 315 | 292 |
具有規定學歷的蒙醫執業助理醫師 | 307 | 145 | 143 | 151 | 144 | 144 | 149 | 129 |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蒙醫執業醫師 | 332 | 300 | 300 | 290 | 307 | 317 | 315 | 292 |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蒙醫執業助理醫師 | 155 | 145 | 143 | 151 | 144 | 144 | 149 | 129 |
具有規定學歷的藏醫執業醫師 | 300 | 300 | 294 | 305 | 320 | 339 | 316 | 338 |
具有規定學歷的藏醫執業助理醫師 | 145 | 145 | 138 | 145 | 159 | 155 | 154 | 155 |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藏醫執業醫師 | 300 | 300 | 294 | 305 | 320 | 339 | 316 | 338 |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藏醫執業助理醫師 | 145 | 145 | 138 | 145 | 159 | 194 | 154 | 155 |
具有規定學歷的維醫執業醫師 | 310 | 307 | 301 | 312 | 299 | 327 | 364 | 373 |
具有規定學歷的維醫執業助理醫師 | 158 | 158 | 169 | 121 | 176 | 170 | 208 | 1168 |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維醫執業醫師 | 310 | 307 | 301 | 312 | 299 | | 364 | 373 |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維醫執業助理醫師 | 158 | 158 | 169 | 121 | 176 | 170 | 188 | 168 |
具有規定學歷的傣醫執業醫師 | | | | 271 | 271 | 279 | 269 | 362 |
具有規定學歷的傣醫執業助理醫師 | | | | 138 | 138 | 136 | 127 | 192 |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傣醫執業醫師 | | | | 271 | 271 | 279 | 188 | 373 |
師承或確有專長的傣醫執業助理醫師 | | | | 138 | 138 | 136 | 127 | 168 |
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 | 334 | 381 | 367 | 378 | 355 | 372 | 379 | 373 |
中西醫結合執業助理醫師 | 158 | 172 | 177 | 196 | 174 | 178 | 186 | 182 |
證書註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內容如下:
第十二條 執業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
第十三條 國家實行執業醫師執業註冊制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註冊。除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準予註冊,並發給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印製的醫師執業證書。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可以為本機構中的醫師集體辦理註冊手續。
第十四條 執業醫師經註冊後,可以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按照註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範圍執業,從事相應的醫療、預防、保健業務。未經醫師註冊取得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註冊: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四)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對不符合條件不予註冊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人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申請複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醫師註冊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其所在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應當在三十日內報告準予註冊的衛生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註銷註冊,收回醫師執業證書: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二)受刑事處罰的;
(三)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暫停執業活動期滿,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醫師執業活動滿二年的;
(六)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被註銷註冊的當事人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註銷註冊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申請複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醫師變更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範圍等註冊事項的,應當到準予註冊的衛生行政部門依照本法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變更註冊手續。
第十八條 中止醫師執業活動二年以上以及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情形消失的,申請重新執業,應當由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的機構考核合格,並依照本法第十三條的規定重新註冊。
第十九條 申請個體行醫的執業醫師,須經註冊後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執業滿五年,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未經批准,不得行醫。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個體行醫的醫師,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經常監督檢查,凡發現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的,應當及時註銷註冊,收回醫師執業證書。
第二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將準予註冊和註銷註冊的人員名單予以公告,並由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匯總,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證書管理
執業醫師資格的有效期限是:終身有效。以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資格為例,當你取得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資格,即具有了法律規定的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行業的準入資格,其資格終身有效。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資格證書由衛生部統一印製,中西醫結合執業醫師資格證書與其他類別的證書樣式完全一致,在中國境內(除台港澳地區)的任何地方均合法有效。
考試大綱
臨床類:
實踐技能考試重點考查考生動手操作能力和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包括職業素質、病史採集、病例分析、體格檢查、基本操作和輔助檢查六部分。
本大綱自2009年起使用。
口腔類:
實踐技能考試重點考查考生動手操作能力和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包括病史採集與病理分析、口腔檢查基本技能、基本操作技能、基本急救技術、基本診斷技術和輔助檢查的結果判讀、醫德醫風實例考核六部分。
本大綱自2009年起使用。
公衛類:
實踐技能考試重點考查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分析和解決公共衛生及其相關臨床醫學問題的能力。總體要求如下:
1. 臨床基本技能掌握病史採集、體格檢查和現場急救的技能,並具有根據病史、體檢、輔助檢查、實驗室檢查結果進行綜合分析與初步診斷的能力。
2. 公共衛生調查與分析能力具備公共衛生現場調查、現場樣品採集與檢測項目確定、檢測結果判定、調查結果綜合分析和報告撰寫等能力。
3. 公共衛生現場處置能力具備傳染病疫情和其他公共衛生問題的現場處置能力。
臨床、口腔實踐技能考試和醫學綜合筆試,以及中醫、中西醫結合醫學綜合筆試啟用《醫師資格考試大綱(臨床、口腔、公共衛生類別及中醫部分類別)2013年版》。2012年執業醫師考試所使用的大綱是2009版的。
考試流程
前言:不管是第一次考,還是考了幾次了,好多問題考生不是很了解,包括網報時間,領取准考證的時間,考試時間及注意事項等等。特總結此貼,將執業醫師考試全部從報名、考試,到最後查分、分數線公布、發證、註冊的過程和大家分享。
執考十三步,陪你一直到領證!
第一步: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
【歷年情況】網上報名時間:2007年3月25日-4月7日;2008年3月21日-4月11日。2009年2月12日開始報名 2010年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時間2010年2月22日—3月22日,現場報名時間:2010年3月24日—4月7日
【信息來源】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網上通知;考生所在單位通知(有的單位不通知)
【總結】一般是3月下旬初—4月上旬結束。
【提示】
'1、因為有的單位不通知,所以根據總結的大約報名時間 及時來網上查看通知避免耽誤了網上報名。
2、網上報名必不可少。但是因為特殊原因錯過網上報名時間,一般情況考點允許在現場確認時補報(不到萬不得已不要走這一步,那些人可不是好惹得,到時候態度誠懇點,嘴甜一點 ,當然補報時,還要帶好現場確認需要的材料,一下完成,不要空著兩大手就去了
報名方法:
1、登入國家醫學考試中心,找到報名入口,進去按照提示填寫資料報名。
2、上傳照片。(有的考點可在現場確認時採集照片)
3、列印出報名申請表。(有的考點可在現場確認時列印)
【歷年情況】07年是有的考點可現場確認時,採集完照片接著列印;08年是大部分考點必須網上上傳照片,列印報名申請表。【總結】以考生地市考點的通知為準,最好網上上傳照片,並且列印報名表。
【提示】
1、注意每年通知要求的變化,遇到有歧義或者不確定的政策細節,來醫考園發帖子詢問,我們會及時給予權威的答覆,以防錯過報名
2、填寫資料時需要:身份證號,畢業證書編號,工作單位登記號(單位醫務科查詢或者報名時查看提示選項查找)
3、照片按照規定要求上傳,不懂的請懂電腦的幫忙。
4、注意!網報結束後原則上不允許更改。部分考點現場確認時可以修改。
第二步:現場確認。(一般是網報結束後3-7天開始)
1、查看各地市考點具體報名通知!
需要了解:現場確認地點,現場確認時間,報名費用,報名材料等等),列印,複印各個表,加蓋公章。
2、帶好材料和錢,去現場確認
材料一般包括:
⑴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一份。(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幹部證、士官證、護照、
台、港、澳考生來往大陸的有效證件。如果考生報名時存在年齡未滿16周歲或正在辦理有效身份證明階段等特殊原因的,可提交所在單位開具的由地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認的有本人近期免冠近照的證明辦理
報名手續,考生須憑此證明和其它規定證件方能入場考試。證明複印件由考點保存兩年。
⑵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一份(畢業證書遺失的應提供學籍證明材料,必要時應提交省級教育部門出具的
相關學歷證明)。
⑶加蓋公章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複印件一份(含校驗記錄和變更記錄)。
網上報名後列印的《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兩份。(申報人人事關係在用人單位的;
,請在該表中“工作(試用)單位”一欄加蓋用人單位公章。若申報人人事關係不在用人單位,請在該表
中“工作(試用)單位”一欄同時加蓋人事檔案所在地單位人事專用章和用人單位公章)。
試用醫療機構開具的《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原件一份(從報名網上下載後填寫,試用時間書寫格式一
般為:200×年×月×日—2008年×月×日)。
'執業助理醫師申報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還應當提交《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一份、《助理!
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一份;在20張床位以下醫療機構工作的,還應提交指導老師的《醫師執業證.
書》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報考醫師資格考試的傳統醫學師承或確有專長人員,需提交《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和《傳統醫學醫術
確有專長證書》及《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合格證書》。
部分考點要求:
持外省市醫學院校畢業證書報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門指定的教育學歷查詢網站查詢表。凡《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信息代碼手冊》中未包含的學校,報名時需提供省級教育部門(大、中專學歷)
,或相關網站(本科以上學歷)出具的學歷證明。符合報考條件的外地戶籍和本市人事關係不在用人單位的考生應在《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
申請表》中“工作(試用)單位”一欄同時加蓋人事檔案所在地單位人事專用章和用人單位公章。第三次(年)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除需提供原試用期滿一年並考核合格的《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外
,還應提交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培訓機構(一級以上醫院,含一級醫院)培訓六個月並考核合格
的證明。
3、部分考點現場拍照或提交照片,由考點統一採集考生人像,繳費。因特殊原因未能網上填錄個人信息的
.考生,資格審核現場提供計算機現場錄入考生個人信息,信息錄入完成後,由考點採集考生人像。個人人像採集完成後,考點現場列印的《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考生需認真核對列印表格
內容及本人照片,無誤後,在規定位置簽名承諾誠信參加考試。考生在審核現場應仔細核對、確認報名信
息,簽字確認後的報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若報名信息與審核後的事實不符,一經核實,將按《醫師資格
考試違規處理規定》的有關規定處理。
4、報名考試費用:各地市,各專業300-500元不等。有的考點把實踐技能考試和筆試考試費用分開,先交
技能考試費用,過了技能再交筆試費用。不分開交的,技能考試沒過的,給予退回筆試費用。
f根據京價(收)字(2000)224號北京市物價局和北京市財政局《關於本市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費和醫師實踐技能考試費標準的函》的規定,收費標準如下:
執業醫師:
一、臨床(含公衛):300元
二、口腔:400元,
三、中醫:380元
四、師承和確有專長:480元
助理執業醫師:
一、臨床(含公衛):280元
二、口腔:380元,
三、中醫:360元
四、師承和確有專長:460元
【提示】1、根據考生所在考點的具體通知,別忘了加蓋公章,注意公章的位置,有的考點提示公章不要蓋在照片上。注意簽字。2、注意所在縣級會有地市考點的具體現場確認時間,這個一般是考生所在單位通知(部分地市考點的網上通知詳細的,裡面也會有。)
!、網上報名錯過的,部分考點會允許在現場確認時補報,包括修改網報信息。
4、所有網上下載的材料和複印件必須為A4紙。
5、所有考生必須本人到審核資料現場確認身份。
第三步:領取實踐技能准考證
【領取時間】發放實踐技能准考證通知一般是6月上旬末就陸續出來了。請到時密切關注醫學各個考點通知匯總。
領取的時間一般是6月中旬-下旬,有的考點甚至截止到技能考試前一天。
【領取地點】各個地市考點醫師資格考試辦公室領取。有的考點用特快專遞發放。
【提示】一般要求本人帶上身份證,報名繳費單領取。有的考點管的不嚴,可以帶上證件代領。具體情況諮詢一下去年的同事。
第四步:參加實踐技能考試
全國統一時間7月1日-7月15日。
各個考點在此時間範圍內自行安排。
【提示】帶好身份證,准考證,鋼筆(口罩,帽子,白服可不帶,最好帶著,有的考點考官會減分)
第五步:查詢技能成績一般在7月中旬-8月上旬
【此步本站已有詳細介紹,請看:2008年醫師實踐技能考試分數成績查分時間、方法、直接入口、分數線】
第六步:綜合筆試報名
【時間】技能成績公布後1周后左右。各個考點8月上旬-下旬不等。
【費用】140元左右。
實踐技能查分通過後,需再次到當地考點繳費報名,參加筆試。
【信息來源】一般考點在技能成績公布通知里會提到筆試報名的問題,請查看具體通知。或者考生所在單位通知。
第七步:領取筆試准考證:
【時間】筆試考前2周左右。
【信息來源】醫考園更新各考點網上通知。或者考生所在單位通知。有的考點用特快專遞發放,有的需要去考點辦公室領取。
第八步:參加綜合筆試考試
時間:
【歷年情況】2007年9月22日、23日;2008年9月20日、21日:2009年9月11.12日:2010年9月11.12日
【總結】8月下旬9初,一般是周六周日兩天。
地點:
查看筆試准考證上的考試地點,一般是地市考點辦公室周圍的學校。
【提示】
1、執業兩天,助理一天。
2、帶好鉛筆,鋼筆,橡皮,手錶(禁止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
3、帶上錢,包括車費和住宿費。距離遠的考生最好提前一天到考試地點周圍的賓館住下。
第九步:查詢筆試成績_時間:
【歷年情況】2005年是11月中旬;2006年是11月24日;2007年是11月6日;2008年11月10日。2009年12月
【總結】11月中旬左右。 2地點:
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網,第一時間提供查詢通知及查詢入口。!
【提示】
1、查詢時需要身份證號,筆試准考證號。
2、查詢開始幾天,速度會很慢,請嘗試各個查詢入口,並多次刷新查詢。
第十步:查看筆試分數線。
時間:
歷年情況】2005年是12月15日;2006年是12月11日;2007年12月28日;2008年12月21日,2009年12月
【總結】12月中旬左右,一般在成績公布一月後。
第十一步:領取《醫師資格證書》
【時間】一般是次年3月-8月不等。
【地點】持本人身份證,可到所屬單位或市衛生局醫師資格考試辦領取。
【提示】
1、一般單位代領,並領取“授予醫師資格審核表”、“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兩表,存放於單位人事科。
2、《醫師資格證書》發放規定
《醫師資格證書》由國家衛生部統一監製,省衛生廳醫政處、人事處和中醫藥管理局負責頒發。
(1)1998年6月26日以前按照有關規定已取得醫學專業技術職稱(職務)並經認定取得醫師資格的人員,由省衛生廳人事處頒發《醫師資格證書》 (2)參加國家醫師資格中醫類考試成績合格者,由省中醫藥管理局頒發《醫師資格證書》
(3)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西醫類考試成績合格者,由省衛生廳醫政處頒發《醫師資格證書》。
第十二步:註冊
【時間】取得《醫師資格證書》後即日起。
【辦理程式】!
經醫療機構同意,由申請人向醫療機構上級主管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到市衛生局辦理註冊。一般單位人事科代辦。
【提交材料】
一般材料:
1、《註冊申請表》一份。
2、《醫師資格證》、身份證、畢業證和(或)職稱證原件、複印件一份。
.3、二甲或二甲以上醫療機構的健康體檢證明表。
4、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3張。
5、執業機構單位聘用證明1份。
6、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複印件(加蓋公章)1份。
特殊情況及部分衛生局所需材料:
1、社保局簽證並蓋章的勞動契約原件及複印件1份
2、社會保險證明(養老保險手冊原件及複印件)1份
3、外地醫師提供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未註冊證明(執業醫師)1份
4、取得醫師資格二年以上未註冊的,需到市第一人民醫院培訓3個月,並取得培訓合格證明。
5、執業助理醫師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後註冊的,須交回原執業助理醫師證書。
6、重新註冊的,還應提交醫師重新執業註冊申請審核表和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或組織出具的業務水平考核結果證明。
【收費】
國家計委財政部〔1999〕2267號)檔案規定的物價標準收註冊費25元。!
第十三步:領取《醫師執業證書》 【時間】一般30個工作日內註冊完成,發證
【提示】國家實行醫師執業註冊制度。對取得《醫師資格證書》的,根據《醫師執業註冊暫行辦法》及省衛生廳的有關要求,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註冊。經註冊後,頒發《醫師執業證書》,取得《醫師執業證書》者,可以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按照註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範圍執業,從事相應的醫療、預防、保健業務。未經醫師註冊取得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
恭喜你! 從報名到考試到得到兩個證書,整整一年的時間,終於成為一年名正言順的大夫啦!
泄題事件
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群安在昨天舉行的衛生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透露,針對9月底發生的臨床執業醫師考試試題外流一事,衛生部正在進行調查,恢復考試工作也正在認真準備之中。一旦確定,衛生部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衛生部在今年9月21日緊急發出公告稱,衛生部接到舉報,即將於9月22、23日進行的臨床執業醫師和口腔執業醫師兩個類別的考試試題外流。原定舉行的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中的臨床執業醫師和口腔執業醫師考試推遲進行。
另據毛群安介紹,目前衛生部正在組織有關部門起草《精神衛生法》,以便推行有效的精神疾患干預措施。他還介紹說,衛生部剛剛出台的《全國衛生部門衛生應急管理工作規範(試行)》中規定,省級、地(市)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建立監測、早期預警與高效處置一體化的衛生應急決策指揮平台,實現疾病預防控制、醫療救治、衛生監督信息系統的集成。同時,發生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成立現場指揮部。
防範考試作弊
4月28日,針對新近公布的國家衛生計生委相關部門負責人解讀說,《醫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稿按照公平公正、尊重和保障考生權益以及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強調從考試源頭到末端進行考試作弊系統性預防,尤其著重加強源頭性預防。
這位負責人表示,醫師資格考試制度是《執業醫師法》確定的核心制度之一,是我國醫師準入的主要方式,從1999年實施至今已有15年。由於作弊手段日益先進,作弊活動日益猖獗,考試違紀違規情況極為突出。為嚴肅考試紀律,國家衛生計生委在原衛生部起草的《醫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草案)》的基礎上,做了進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徵求意見稿。
這位負責人說,徵求意見稿把考生及相關人員違紀違規行為分為4類,將根據嚴重程度分別作出“當次該單元(考站)考試成績無效”、“當次考試成績無效”、“當次考試成績無效,並給予警告,兩年內不得報考醫師資格”、“當次考試成績無效,終身不得報考醫師資格”的處罰。
這位負責人表示,徵求意見稿中關於對考試工作人員的相關規定,涵蓋了從試題命制至成績發布期間所有參與醫師資格考試管理和服務工作的人員,力求做到按系統從源頭規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