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事(基督教詞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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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事”一詞,在希臘原文聖經中,原是幾個不同的名詞和動詞,其詞義是“僕人”、“服侍的人、“幫手”、“服事”、“服務”等。因其詞義相近,在中文聖經里常被譯成“執事”或“作執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執事
  • 外文名:Minister, Deacon
內容解讀,聖經記載,

內容解讀

聖經中的執事一詞,有兩種含義:
1、意指祈禱傳道作福音工作的人。例如保羅曾說:“我作了這福音的執事。"(弗3:7)又說:“作神執事的提摩太。"(帖前3:2)套境還曾說過:“我們為基督的執事。”(林前4:1)在這棗祖頸戰些經文中,執事一詞的英語譯文乃是“ Minister(傳道人)”。
2、全地舉意指協助教會長老作教會事工的人。例如:“作執事的也是如此。"(提前3:8)“保羅和提摩太寫信給……諸位執事。"(腓1:1)在這些章節中櫻記殼,執事詞的英語雅槳漏雄譯文乃是“ Deacon(執事)”。

聖經記載

1、姜元習“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為神奧秘事的管家。”(林前4:1)
2、保羅曾打發“在基督福音上作神執事的”提摩太前去,堅固信徒,並在他們所信的道上勸慰他們。(帖前3:2)
3、協助教會的監督(即長老)作教會事工的執事,“必須端莊,不一口兩舌,不好喝酒,不貪不義之財。要存探促迎清潔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奧秘。這等人也要先受試驗。若沒有可責之處,然後叫他們作執事。"(提前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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