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

城步苗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

城步苗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是城步苗族自治縣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步苗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
  • 所屬部門:城步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城步苗族自治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和標準;擬訂地方性法規草案、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定並實施全縣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監督管理相關醫療保障基金,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制定全縣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組織實施全縣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組織實施醫保目錄準入相關工作。
(五)組織制定實施全縣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制定全縣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制定全縣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縣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擬定社會力量參與基本醫保經辦服務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全縣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經辦業務工作。組織制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九)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縣醫保局應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鞏固完善城鄉居民醫療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一)與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縣醫保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訪、建議提案辦理、文明創建、績效考核、後勤保障、政務公開、新聞宣傳。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務群團、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社會保障、教育培訓、隊伍建設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規劃財務和法規股
組織擬訂全縣醫療保障工作規劃。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推進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負責醫療保障基金統計運行分析。組織起草醫療保障地方性規章草案和標準,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三)待遇保障股
擬訂全縣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離退休醫療保障政策和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城鄉醫療救助政策。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組織擬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醫療保障行業扶貧工作。
(四)醫藥服務管理和醫藥價格招標採購股
擬訂全縣醫保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組織實施醫保目錄。擬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建立健全定點醫藥服務考核評價機制和動態的準入退出機制。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協調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
擬訂全縣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負責組織實施醫藥價格改革,承擔政府定價藥品、醫用材料和有關製品、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的管理。承擔醫療機構價格等級評定工作。擬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推進招標採購平台建設。制定全縣醫療機構網上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採購方案和網上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採購目錄。監督管理藥品企業、醫療機構網上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採購交易活動。
(五)基金監管股。擬訂全縣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相關醫療保障基金,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指導和監督全縣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經辦業務工作。擬訂基本醫療保障專家委員會管理制度,完善專家庫。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依規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唐勝旺
黨組成員、副局長:劉躍學
黨組成員、副局長:楊秀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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