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分級

城市道路分級是按城市的性質、規模、道路功能、交通量等情況選定。一級道路(設計車速為60~80公里/小時),機動車的車行道不少於四條,每條寬3.75米。非機動車的行車道寬度每條不小於6~7米。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車行道之間必須設分隔帶。道路總寬度為40~70米。一級道路與其他道路交叉時,應當設定立體交叉。

二級道路(設計車速為40~60公里/小時),機動車的車行道不少於四條,每條寬3.5米。非機動車的行車道寬度不小於5米。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的車行道之間一般設分隔帶。道路總寬度為30~60米。三級道路(設計車速為30~40公里/小時),機動車的車行道不少於兩條,每條寬3.5米。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的車行道之間可設分隔帶,在設分隔帶時,非機動車道的寬度不小於3米。道路總寬度為20~40米。四級道路(設計車速為30公里/小時以下),機動車的車行道不少於兩條,每條寬3.5米。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的車行道之間不設分隔帶。道路總寬度為16~30米。此外根據城市的不同情況,還可規劃腳踏車專用道、有軌電車專用道、商業步行道等專用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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