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工部事件

1948年,由於中共閩浙贛區常委阮英平遇害等事件的發生,中共閩浙贛區黨委懷疑所屬城市工作部為國民黨特務所控制,宣布解散城工部,錯殺100多名城工部主要幹部,並解散了城工部及其領導的整個組織系統。1953年,中共福建省委為“城工部事件”及有關人員進行平反。1955年,相關歷史遺留問題得到解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工部事件
  • 發生地點福州市
  • 發生時間 :1948年4月
起因,事件經過,平反,

起因

1947年1月22日,中共閩浙贛區黨委召開城市工作會議,中共閩江工委改為城市工作部。1947年8月,由於城工部負責幹部違反秘密工作原則,沒有將從福州海關搞到的一批布匹及時轉移,暴露了目標,致使城工部委員孟起被捕,因敵人在其家中搜出黨內檔案,孟起暴露了身份。
孟起被捕後,區黨委負責人懷疑莊征出賣孟起。於是,區黨委在未作調查研究的情況下將莊征扣留審查,並以“出賣孟起的內奸”為罪名,錯殺了莊征。莊征被錯殺是“造成大批錯殺城工部人員和錯誤的解散城工部組織的禍源。”其後,區黨委任命李鐵為城工部部長,林白為副部長,責成李、林肅清“莊征影響”。閩浙贛區黨委在福建國民黨反動統治面臨崩潰的關鍵時刻,在缺乏證據的情況下任意宣布一個區黨委委員、城工部部長為“內奸”,並處以極刑,不可避免地在黨內造成思想混亂。
莊征被錯殺後不久,1947年底至1948年初,各地又連續發生了幾起黨的組織受到破壞或領導人被害的嚴重事件。其中尤為嚴重的是,省委常委、軍事部長兼閩東地委書記阮英平於1948年2月從寧德返回福州途中,被歹徒謀財害命所殺害。阮英平是土地革命戰爭時期尤其是艱苦卓絕的三年游擊戰爭時期閩東黨和紅軍領導人之一。1935年至1937年,他曾多次率領閩東紅軍獨立師一部堅持在連江、羅源山區靈活機動打擊敵人。北上抗日後,馳騁大江南北,屢立戰功,後任新四軍第一縱隊第一旅政委。為了加強對福建游擊戰爭的領導,中共中央和華東局決定派他回閩任閩浙贛區委常委兼軍事部長併兼任閩東地委書記。阮英平沒有倒在槍林彈雨的戰場,卻倒在一夥財迷心竅歹徒的亂棍之下。
由於當時處於險惡的戰爭環境,這些事件的真相一時難以查清,產生各種疑問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省委領導由於受到“左”的影響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因,僅據阮英平的警衛員是城工部黨員,後又發現閩東地委副書記阮伯琪(阮英平助手)身上有阮英平掛表,而阮伯琪曾任城工部閩東工委書記,就無端懷疑李鐵,懷疑城工部已成為國民黨特務控制的組織。
城工部事件
福州市復園路城工部機關舊址

事件經過

基於對城工部組織的錯誤判斷,省委決定停止城工部系統的全體黨員的黨籍,不許他們再以黨的名義進行活動,要求閩浙贛省委的其他各級黨組織,都與城工部組織和黨員割斷聯繫,尤其是輕信假“口供”中所謂在“五一節”前要殺害各地委的主要領導幹部,又決定抓緊時間趕在前面,緊急處置城工部的黨員骨幹。有地委負責人在省委開會的,由他們親自回去,或派人回去,按省委命令處理,未曾到省委開會的閩北地委書記王文波,則由省委專門派人去傳達。
由於所謂“大量內奸潛伏於黨內,殺害了阮同志,而又尚未全部破獲”、“恐電台失漏秘密而影響肅奸工作”,因而省委未經報告、請示黨中央、華東局,就把李鐵及在省委機關的城工部黨員骨幹處決了。與此同時,各地委領導按照省委主要領導人開列的名單,把分散在各地區的城工部黨員骨幹,陸續以“特務”、“叛徒”的罪名處死。
1948年4月,李鐵和一批城工部骨幹被錯殺,在閩浙贛省委委員和機關幹部中,產生了一些不同看法,有的認為應有區別對待:有的提出應把問題查清楚後再處理;有的對嚴刑逼供有意見等,開始引起了省委的重視。於是,在1948年5月1日通過的《為堅決發動農民擴黨練乾決議》中,規定了處理內奸的四條原則:(一)不放走一個內奸,不弄錯一個同志;(二)必須要有真實證據,不得“逼、供、信”;(三)根據其罪惡深重、坦白程度給予不同處理,注重爭取失足;(四)處理內奸一定要遵守原則,在經過一定範圍的民眾公審,並請上級批准,方得生效,不可隨意處理,否則應受處分。省委對內奸的處理雖作了明文規定,但卻沒有很好地貫徹執行,有些地區仍繼續出現錯殺現象,致使城工部100多位骨幹蒙冤被錯殺。

平反

1953年初,在福建“三反”和整黨運動結束後,中共福建省委開始對1948年發生在福建的城工部事件進行審查。經過近一年的審查工作,中共福建省委認為“原閩浙贛區黨委對城工部案件的處理是完全錯誤的”,決定為“城工部事件”及有關人員進行平反。
1954年初,中共福建省委派出幹部赴京匯報。2月3日,小平同志及楊尚昆、譚震林、安子文等中央領導同志在中南海聽取了匯報。當時,小平同志作為中共中央秘書長、中央組織部部長,十分重視此事。在會上,他聽得很認真,發言很慎重。他指示福建的同志,把省委結論報告及22件專案附屬檔案均翻印分送中央書記處諸同志;並決定由張鼎丞(後因病改由馬明方參加)、譚震林、安子文3人具體審理此案並提出意見,最後結論由書記處討論後決定。
2月21日,譚震林同志傳達中央領導同志的意見:福建省委的結論報告只解決了城工部問題的翻案與處理。書記處討論時,少奇同志、周總理、小平同志提出此案平反後,城工部的千餘人站起來說話,被誣害的百多人的家屬也會說話;向全黨公布後,當全黨幹部知道後也要提出問題。因此,對原區黨委的錯誤不作出結論是不行的。在小平等領導同志的具體關心、指導下,1955年5月,“城工部事件”歷史遺留問題得到了順利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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