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主管部門的強力指導下,區教體局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化改革,加強管理,提高質量,努力辦人民滿意教育。按照“抓硬體上水平;抓軟體上台階;抓發展促均衡;抓管理促規範;抓改革促最佳化;抓安全促和諧”的工作思路,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創新管理機制,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區各級各類教育逐步邁向規範、務實、和諧、高效發展的快車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埇橋區教體局
- 上級部門:宿州市教育局
- 地址:宿州市澮水東路726號
管理內容,主要職責,領導分工,主要部門,辦公室,人事股,監察室,督導室,計財股,招生辦,教研室,資助管理中心,
管理內容
埇橋區共有各級各類公辦中國小校(幼稚園)442所;民辦學校(幼稚園)64所,學生總數總計198427人。其中幼稚園83所,公辦幼稚園26所,在園幼兒16791人;國小335所,教學點53個,在校學生103747人;國中72所,在校學生60987人;高中(完中)7所,在校學生14932人;職高1所,在校學生1722人;特殊學校1所,在校學生248人;民辦中國小校共7所。全區在編教職工18243人,其中在職教職工12717人,離退休教師5526人。中共埇橋區教體局黨委下轄區教體局黨總支、二職高黨總支、九中黨總支、十一中黨總支、雪楓國小黨總支7個黨總支;一幼、區直幼、聾人學校、現代英華學校等37個黨支部,共有黨員859人,在職黨員636人,離退休黨員223人。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區教育發展戰略和教育工作的規範性檔案;檢查監督區屬各級各類學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情況。
(二)研究擬定全區教育發展規劃、計畫和重要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實施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改革工作。
(三)統籌管理和指導全區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指導實施中等、初等和學前教育的課程計畫與課程改革等,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統籌和指導全區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加大對職業學校的教育教學指導和評估,調整專業結構,適應市場需求。
(四)負責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工作,負責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五)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與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有關政策,指導與管理本部門的基本建設工作;統計並監督全區教育經費籌措與使用情況;監督檢查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費及資助工作落實情況;負責區屬學校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教育收費標準的執行。
(六)負責指導全區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安全穩定工作;統籌和指導全區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的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安全教育工作。
(七)主管全區的教師工作;組織實施國中及以下各級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統籌規劃,指導全區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教師全員培訓、新課改培訓工作;指導學校內部體制改革及有關學校後勤社會化工作。
(八)歸口管理全區的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和學籍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改革高校和中專學校畢業生就業的辦法;組織實施高、中等師範類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
(九)歸口管理教育系統對外交流與合作,管理和指導教育系統的學會、協會等社團組織。
(十)貫徹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管理全區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推廣國語和國語測試工作。
(十一)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及所屬學校、幼稚園的人事和勞資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所屬學校、幼稚園的班子建設工作,負責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局 長:黃繼志 負責教體局全面工作。
黨委書記:劉 聳 負責教體局黨委工作。
副 局 長:王亮星 負責人事、師訓、招生考試、支教、老幹部、招商引資工作,分管人事股、師訓辦、招生辦、支教辦、老幹部股、檔案室。
副 書 記:杜 軍 負責黨建、督導、效能建設、協助局長管理機關財務工作,分管辦公室、督導室、效能辦、協管計財股。
副 局 長:馬夫洲 負責安全、項目建設、民生工程、電化教育工作,分管安全辦、項目辦、電教館、資助中心。
副 局 長:田 林 負責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教科研、儀器裝備工作,分管基教股、職成教股、教研室、儀器站、電大。
紀委書記:杜玉侯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主要部門
辦公室
1、管理機關日常工作;
2、綜合協調教育局各股室工作關係;
3、負責文檔、秘書、信訪、保密、保衛等行政事務工作;
4、負責全區性工作會議組織和檔案起草工作;
5、掌握全區教育工作基本情況,收集和篩選教育信息,以及信息的使用和上報工作;
6、指導全區教育系統宣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7、負責本局機關的後勤管理工作,參與機關財務管理;
8、做好上級機關和外來單位來本局的接待工作。
人事股
1、指導教育系統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
2、負責辦理全區教育系統任職崗位管理、考核工作;
3、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各類教師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
4、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大中專畢業生招考用錄工作;
5、具體負責局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6、具體負責鄉鎮中心校、普通中學、區直中國小、幼稚園領導班子建設,指導學校內部的“四制”改革;
7、負責辦理全區教職工的評優、評選、評模和因公負傷評殘工作;
8、負責辦理中國小校乾、幼稚園園長的考察和校乾培訓進修工作;
9、負責辦理教師資格認定、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工資調整、退(病)休等工作。
監察室
一、檢查區教體局及所屬學校在遵守和貫徹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二、受理對區教體局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區教體局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
三、調查處理監察對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
四、受理監察對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決定的申訴。
五、協助局黨委抓好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監督、檢查其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
六、負責教育系統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督促、協調研究制訂教育系統預防和治理腐敗的措施。
七、局機關黨委、行政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督導室
1、對全區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規章、方針、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
2、擬定全區教育督導工作計畫、督導評估指標體系和實施方案;
3、承辦教育督導日常工作,做好全區中國小、幼稚園評估的具體工作。
計財股
1、掌握全區教育系統計畫、財務工作情況;
2、會同有關股室編制全區教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3、負責全區教育統計工作;
4、會同有關股室編制分配招生計畫,並參與監督招生計畫的執行;
5、做好全區教育經費予、決算,檢查督促教育經費落實工作;
6、負責直屬單位和局機關包乾經費預算、決算的編報工作;
7、統一管理局機關的財務工作和預算外資金的收支工作;
8、負責全區教育系統的固定資產管理和清理整頓工作;
9、負責指導全區中國小校後勤工作;
10、負責教育系統財會人員的考核、培訓工作;
11、做好學校布局調整和新建學校的審批工作;
12、參與監督教育收費標準的執行工作;
13、協助做好大中專畢業生錄用及調動人員的工資轉移工作。
招生辦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組織實施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
2、負責國中升高中、中專招生考試閱卷和錄取工作;組織普通學校、國中中專招生的報名、考務、體檢和檔案的組建、審查工作;協助省、市招辦搞好錄取工作。
3、負責做好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報名、教材發放和畢業生的申辦工作;
4、負責招生考試安全保密和考風考紀建設工作;
5、負責成人教育招生報名和建檔工作;
6、做好教育招生考試工作的研究和政策宣傳、諮詢服務工作。
教研室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以促進全體學生全面發展為目標,開展基礎教育的教學研究、教學指導和教學業務管理等工作,堅持為教學服務,為學校服務,為基層教師服務的教研工作方向。
2、根據基礎教育的性質、任務和青少年學生的身心發展規律、結合本區實際,組織教研和廣大教師參加多層次、多形式的教學工作研究和教學科學研究活動,積極投身教育教學改革。
3、指導學校實施課程方案,並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提出執行課程方案和教學用書的選擇與使用意見,創造條件,引導學生主動參與學習過程,促進學生生動、活潑、主動、和諧地發展,奠定終身學習的基礎。
4、組織教師學習教育教學理論,樹立新的教學理念,豐富教學技能,把握課程教材,創造性地開展教學活動。
5、加強教學管理,制定教學常規制度,有計畫地組織教學調研與視導活動,以督促檢查學校貫徹落實,促進教學常規管理的制度化、科學化、規範化。
6、了解當前基礎教育改革的現狀,積極投身教育教學改革,組織開展教改實驗,總結推廣教學改革經驗。
7、監控學校的教學質量,組織過程性教學質量檢測和必須的統一測試,並對測試結果的處理、評價進行指導,同時對本地區、學校的考試命題進行指導和管理。組織指導科學的教育教學評價活動,以調整和改進教育教學工作。
8、組織好各類教學評比、論文評選和學科競賽活動,堅持公正、公平的原則,認真評審,確保質量。
9、做好結合教研培養教師的工作,特別加強對青年教師的培養和指導,注意培植典型。並積極發揮骨幹教師和學科帶頭人的作用。
10、承辦上級業務部門和局領導交辦的工作,並協助相關科室做好師資培訓、招生考試等其他各項工作。
資助管理中心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各項家庭貧困學生的資助政策,不斷健全和完善我區貧困學生資助體系;開展學生資助工作宣傳,使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2、負責收集、整理、匯總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求等信息。
3、對貸款學生的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調查、認定。
4、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初審等管理工作。
5、接受高等學校、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的委託,建立與貸款學生家庭的聯繫制度,跟蹤了解貸款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變化情況。
6、受經辦銀行委託催還貸款。
7、負責向區民生辦公室、高等學校和經辦銀行定期報送貸款學生的有關信息等,加強與高校溝通,避免重複貸款。
8、負責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學生助學金和免學費資金的管理、發放等工作。
9、開展高中學生資助工作;做好政策性和其它項目的學生資助。
10、負責服義務兵役大學生的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等審核認定有關資助工作。
11、其他工作。負責完成其他捐資助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