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教育制度

埃及教育制度(educationsystem of Egypt),埃及人口 5360 萬(1991 年)。國教為伊斯蘭教。官方語言為阿拉伯語。1991 年人均國民生產總值 610 美元。憲法規定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權利。年滿 2 歲或 4 歲的兒童可分別進託兒所和幼稚園。學前教育為非義務教育,託兒所和幼稚園均為私人開辦。埃及學製圖基礎教育 9 年,為義務教育階段,包括國小 6 年和預備學校 3 年。課程有宗教、阿拉伯語、數學、歷史、地理、公民學、自然科學和衛生學、博物學、美術、體育、音樂、家政(女生)、農業(男生)及職業前教育。宗教學校偏重伊斯蘭教內容。二、四、六年級結束時參加升級考試。預備學校畢業通過考試可獲得基礎教育文憑。

自 1976 年始,在邊遠地區開辦單級或雙級學校,招收沒有機會進入正規學校的兒童。6 歲~14 歲或 15 歲兒童均可入學。課程有宗教教育、阿拉伯語、自然科學、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算術和幾何、農業和工業教育(男生)、家政(女生)等。1990 年國小一年級毛入學率為98%。此外還有八年制實驗學校、語言學校、天才兒童學校和弱智學校、盲聾啞人學校。八年制實驗學校是一種實驗性技術學校,入學年齡與普通國小相同。畢業考試及格的學生可得到畢業證書,升入任何中等學校。課程有文化課(宗教、阿拉伯語、英語、德語、地理、歷史、國民教育)、科學課(環境教育、數學、生物、物理、化學)、實習課(技術、家政)及繪畫、音樂、體育等。語言學校均系私立,課程設定與公立學校相同,但偏重外語。為殘疾人開辦的學校,除一般基礎課程外,重點放在職業技能的培訓上,使學生具有一定的工作和生活能力。中學 3 年,分普通中學和技術中學兩類。普通中學一年級學習統一課程,包括宗教、阿拉伯語、第一外語、第二外語、歷史、地理、國民教育、現代數學(或傳統數學)、生物、化學、物理、美術、體育、軍訓、實習等。二年級分為文理兩科。文科學習歷史、地理、經濟學、國民教育、社會學、美術等,理科學習現代數學(或傳統數學)、生物、化學、物理等,公共課程有宗教、阿拉伯語、第一外語、第二外語、國民教育、體育、軍訓等。到三年級,理科又分為自然科學部和數學部,課程各有側重。公立普通中學為升大學作準備。1990 年,普通中學在校學生 41.3 萬餘人(男生 56%,女生 44%),宗教中學在校學生近 7 萬人(男生 78%,女生 22%)。此外,預備學校以後的學校有五年制的中等技術學校和教師培訓學校,有三年制的職業培訓中心。高等教育機構有開羅大學等十幾所公立大學及幾十所學院。另有 1 所私人辦的大學(美國開羅大學)和伊斯蘭事務部所屬的愛資哈爾大學。1988 年大學在校學生 76.5 萬人。成人掃盲教育也面臨巨大任務。 15 歲以上的人,文盲率 1990 年為 51.6%。政府先後於 1970 年和 1982 年頒布法令,把成人教育和掃盲工作作為政府的一項政策。教育計畫和政策由政府集中制定,由地方教育機關執行。中央主管教育的部門有教育部和高教部。教育部負責領導大學以下的各類教育、成人教育和掃盲工作,制定教育政策和規劃。高教部負責領導高等商業和工業院校,評定、授予學位以及與其他國家進行文化交流。大學在財務和教學方面享有充分的自主權。宗教學校、學院和愛資哈爾大學的教育政策與規劃由伊斯蘭事務部負責。1990 年教育經費占國民生產總值的 6.7%,1991 年占國家總支出的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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