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烏地阿拉伯教育制度

沙烏地阿拉伯教育制度(education system of Saudi Arabia ),沙烏地阿拉伯 1915年成為英國保護地。1927年英國承認當地希賈茲和內志兩王國的獨立與主權。1932年兩國合併,正式定名沙烏地阿拉伯王國。人口 1540萬(1991年),多為沙特人。國教為伊斯蘭教。官方語言為阿拉伯語。石油生產和出口為最大經濟項目,占政府收入的90%以上。人均國民生產總值7820美元(1991年)。1926年前,只有12所古蘭經學校,主要講經,教認字和運算,學生700人。其他技能,如貿易、手工藝等則以學徒方式傳授。

1926 年成立普通教育指導部,開始建立公立學校。1980—1985第三個五年計畫提出的主要目標之一:向國民提供有效醫療、教育和社會服務。教育任務:(l)以伊斯蘭教文化觀念教育學生;(2)向全體公民提供基礎教育;(3)為學生提供國家經濟變革所需要的技術教育。兒童 6歲~8歲開始入學。國小 6年,中間學校(國中)3年,中學(高中)3年。高中二、三年級分文、理科。1960年成立女子教育總管理部,開辦女子學校,主要是國小、中間學校和中學。由烏里瑪——伊斯蘭教內博學之士親自管理。私立學校沿襲古老形式,就學者多為中產階級子女。20世紀 70年代因公立學校增加, 私立學校逐漸減少。因婦女就業人數增多,l/3 的私立學校為托幼機構。各級各類公立學校全部免費,但為非強制性教育。宗教、技術和特殊教育學校以及大學學院每月發給學生津貼。私立學校接受政府部分資助。各級各類學校教材全國統一,基本採用埃及學校教材,宗教主題較多。國小至中學一年級設宗教、阿拉伯語、社會學科、數學、科學(衛生)、圖畫、體育;國中三年級至高中三年級設英語。男校強調體育,女校強調家政。1991年小學生占同齡人口的 78%,中學生占同齡人口的 48%。全國有大學、學院和中等後水平的學校共 17所(1982年),分設在全國 5個省。文科院系四年制,理科五年制。設於首都利雅得的沙特國王大學、吉達的阿卜杜·阿齊茲國王大學和達曼的法薩爾國王大學均設文、理學士學位課程。石油和礦業大學主要設工程課程。伊曼·穆罕默德·伊本·沙特伊斯蘭大學和麥地那的伊斯蘭大學以宗教研究、伊斯蘭法律和阿拉伯語言課程為主。除沙特國王大學所屬醫學、藥學學院屬衛生部、石油礦業大學屬石油礦業能源部外,所有大學均為國家高等教育部主管的高度自治大學。女子學院由女子教育總管理部負責。1990年高等學校在校生占同齡人口的 13.8%。國小教師預備學校原培養國小教師,招收國小畢業生,兩年制。為提高國小教師質量,20世紀 80年代初改為招收中間學校畢業生,三年制。中間學校及中學教師由 9所四年制教育學院培養。9 所學院同時負責教師和校長的在職培訓。各級學校沙特籍合格教師不多,政府不得不聘用其他阿拉伯國家教師。成人教育總目標是消除文盲。1990年,成人識字率達 38%。全國各級各類教育分別由教育部(前普通教育指導部)、女子教育總管理部、1320高等教育部及其他政府部門,如國防、交通、衛生、社會事務部負責。國家最高教育委員會負責各部之間的協調, 包括制定教育政策、經費計畫,聘任教師和選用教材等。各地區設地區指導部,負責學校與其歸屬的上級部門或政府組織之間的聯繫,處理教師聘用、教師與校方間的爭執,反映家長意見和保障學校後勤。學校課程安排、教師工作監督、招生註冊、學生紀律等日常工作由學校校長負責。教育經費全部由政府撥款。1990年教育支出占國民生產總值的 5.8%,占政府支出的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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