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觀測專用儀器(如地震儀)、儀表的品種、型號,使用方法,以及設計、生產等方面的要求。
(二)地震監測技術和方法
地震信息採集方法、地震台站技術管理、觀測儀器入網要求,質量要求和檢定。
(三)地震信息處理和代碼
地震信息數據格式、信息傳遞技術要求、數據處理方法、信息產品載體規格、地震信息資料庫、信息產品分類和分級以及上述有關代碼。
(四)地震技術術語、符號、代號和製圖方法
地震減災、觀測有關概念的術語,地震台站(網)代號,地震專用電報碼,地震信息原始數據和最終產品符號、代號,地震區劃圖、地震震中分布圖,地震災害預測圖等地震專用圖件的著色、圖例和比例等製圖方法。
(五)地震安全性評價
地震危險性評價方法,地震區劃的原則和區劃的使用方法,重要城鎮、經濟開發區以及重大工程建設場地的地震安全性評價方法,全國不同地區地震危險性程度的劃分原則和方法,地震易損性劃分方法和分類以及地震安全性評價方法、規程和檢定規程。
(六)地震應急技術要求
地震應急指揮系統的技術要求,地震救災技術和工具的功能要求、使用方法和技術接口條件,地震救災現場圖形標誌,救災術語,地震救災儲備技術要求,地震災害級別分類和救災行動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