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環境處

內設機構名稱,主要職能,

內設機構名稱

地質環境處

主要職能

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地質環境保護規劃及地質災害防治、地質遺蹟保護等專項規劃;組織地質災害勘查、監測和防治;負責礦山生態環境治理的組織指導工作;承擔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初審;組織保護地質遺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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