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勘探流動資金

地質勘探流動資金是地質勘探單位經常占用的周轉資金。包括材料儲備資金,鑽探器材資金等,由主管局根據核准的流動資金定額,撥給地質單位周轉使用。地質勘探流動資金的管理,首先應確定一個合理的流動資金計畫,並嚴格按照計畫安排使用各項資金。流動資金只能用於生產周轉,不得用於基本建設,更新改造業、農副業生產等開支。要嚴格結算紀律,不準預收、預付、拖欠貨款。

已完成的地質勘探工作要及時辦理結算,內部的往來款項要及時清算。其次要搞好流動資金的分口分級管理,調動各有關部門和職工民眾的積極性,充分發揮他們的管理才能、合理的使用流動資金。除此以外,還要認真抓好物資管理工作、認真編好物資採購計畫、節約儲備資金、加強庫存物資和物資耗用的管理,嚴格領、發料審核,實行定額發料,定額配備等制度。同時應定期對物資進行盤點,發現超儲積壓物資和短缺毀損的物資,要積極進行處理,保證各項物資得到合理利用和保證社會主義物資的完整無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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