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空飛彈武器系統

從地面發射攻擊空中目標的飛彈武器系統。具有自動化程度高、反應時間短、作戰空域大、制導精度和殺傷機率高等特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地空飛彈武器系統
  • 外文名:ground-to-air missile weapon system
20世紀40年代初,高空轟炸機對各國構成極大威脅,高射炮不能對其實施有效打擊。德國、美國、英國等國的防空武器專家提出利用雷達引導可控飛行器的構想,形成了地空飛彈的基本構想。德國是最早研製地空飛彈的國家,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期試製了“龍膽草”“萊茵女兒”“蝴蝶”和“瀑布”等地空飛彈,但未投入使用便戰敗投降。戰後,美國、蘇聯、英國等國在德國技術的基礎上,各自獨立地進行了地空飛彈武器的研製工作。50年代,美國、蘇聯、英國和瑞士等國先後研製並裝備了地空飛彈武器系統。如美國研製的“波馬克”“奈基”2,英國研製的“警犬”“雷鳥”,蘇聯研製的SA-1、SA-2,瑞士研製的“奧利康”等。這一時期裝備的地空飛彈武器系統,稱為第一代地空飛彈武器系統。共同特點是:以高空轟炸機、偵察機為主要作戰對象,著眼於飛彈的高空、遠程射擊能力;一個武器系統只能射擊一個目標;多採用無線電指令制導體制;主發動機為液體火箭發動機,助推器為固體火箭發動機;地面設備複雜龐大,飛彈笨重,可靠性差,使用維護複雜;採用固定或半固定發射,機動性差,抗干擾性能差。
60年代,各種機動性強、低空性能好、電子干擾能力強的飛機大量投入使用,第一代地空飛彈的有效性受到挑戰。如在1967年第三次中東戰爭中,以色列飛機採用低空進入和反飛彈機動相結合,成功地避開了埃及SA-2地空飛彈的攻擊,使得埃及發射的300餘枚SA-2地空飛彈均無戰果。在越南戰爭中,美軍採用不斷改進的電子干擾措施,使SA-2地空飛彈的射擊效果逐年降低。由此,各國競相研製新型的對付低空目標的地空飛彈武器系統,包括蘇聯研製的SA-6、SA-8,英國研製的“長劍”,法國研製的“響尾蛇”,聯邦德國和法國聯合研製的“羅蘭特”,美國研製的“小檞樹”等地空飛彈武器系統。與第一代地空飛彈武器系統相比,第二代地空飛彈武器系統具有低空性能好、飛彈機動能力強、制導精度較高、自動化程度高、反應時間短、抗干擾性能較強,可用多個射擊單元同時射擊多目標的特點。有些型號的飛彈採用主動、半主動雷達尋的或紅外尋的制導,具有不同程度的“發射後不管”能力。
70年代及以後的歷次局部戰爭中,空襲與反空襲對抗的強度大幅度提高,尤其是偵察與反偵察、干擾與反干擾、摧毀與反摧毀、隱身與反隱身等多種電子對抗手段迅速發展,第一、第二代地空飛彈武器系統已很難適應作戰需求。相控陣、脈衝壓縮、脈衝都卜勒等新體制雷達和高性能固體推進發動機以及大規模數字積體電路、計算機等技術的發展,為新型地空飛彈研製提供了必要的技術準備。70年代,美、蘇先後研製出第三代地空飛彈武器系統,主要型號有美國研製的“愛國者”和蘇聯研製的C-300。與第二代地空飛彈武器系統相比,第三代地空飛彈武器系統具有全天候、大空域和攻擊多個目標的作戰能力;初步具備反巡航飛彈和戰術彈道飛彈能力;採用TVM制導,制導精度高,電子對抗能力強;採用單級高能固體火箭發動機、一體化筒彈結構,速度快、射程遠、維護使用簡便;系統機動性強、自動化程度高,反應時間短。21世紀初,發展中的第四代地空飛彈武器系統,如“愛國者”PAC-3型和C-400,射程更遠,射高更高,機動性更強,制導精度更高,並能充分利用C4I系統提供的信息,提高反導能力。地空飛彈武器系統自問世至21世紀初,已有10多個國家研製成百餘種型號。
各國對地空飛彈武器系統分類方法和標準不盡相同。通常,按射高分為高空(大於15千米)、中空(6~15千米)、低空(小於6千米)地空飛彈武器系統;按射程,分為遠程(大於100千米)、中程(20~100千米)、近程(小於20千米)地空飛彈武器系統;按同時攻擊的目標數量,分為單通道和多通道地空飛彈武器系統;按地面機動性,分為固定式、半固定式和機動式地空飛彈武器系統,其中機動式又分為牽引式、自行式和攜帶型。隨著地空飛彈裝備和技術的不斷發展,其武器系統分類方法和標準還將出現新的變化。
①地空飛彈。從地面發射,毀傷空中目標的飛彈。主要由彈體、發動機、戰鬥部、引信、制導與控制設備等組成。彈體是彈上各種裝置的承力結構體,常用強度高、質量輕的材料製成,並具有良好的空氣動力外形,以滿足戰術技術指標要求的飛行性能和機動性能。②地空飛彈目標搜尋跟蹤系統。用於搜尋、發現、識別和跟蹤空中目標,向武器系統的其他設備傳遞空中目標信息。通常由搜尋發現、識別和跟蹤等設備組成。搜尋發現設備多為專用雷達,有些近程地空飛彈武器系統採用光學或光電探測設備;識別設備用於確定目標屬性,通常包括敵我識別和目標類型識別設備;目標跟蹤設備將所獲得的空情進行分析處理後,為制導設備提供目標信息,供指揮員定下決心、實施射擊指揮。③地空飛彈制導系統。通過對飛彈姿態的控制,實現對飛彈質心運動的導引,把飛彈引向目標。包括地面制導設備和彈上制導設備。工作時,制導系統連續測定目標和飛彈的運動參數,按一定的導引規律確定飛彈飛行路線,形成修正飛彈彈道的指令,將修正指令與彈體姿態信息綜合放大,形成控制信號,驅動舵機改變彈體飛行姿態,控制飛彈飛向目標。④地空飛彈發射系統。用於裝退、支撐和發射飛彈。主要由發射裝置和發射控制設備組成。發射裝置多為機動式,也有固定和半固定式。發射方式有傾斜發射和垂直發射。發射控制設備用於控制飛彈發射前的檢查、瞄準和發射飛彈。⑤地空飛彈指揮控制系統。及時、準確地對獲取的空中目標信息進行綜合處理,形成具有預測性和結論性的信息,對各組成部分進行作戰指揮和火力控制。⑥地空飛彈武器系統供電設備。保障地空飛彈武器系統工作所需電能。⑦地空飛彈武器系統技術保障設備。用於武器系統各組成部分裝配、儲存、運輸、安裝和檢查測試及維修。通常包括準備和檢查飛彈的地面設備和起吊、運輸、修理等特種車輛,以及各種模擬訓練設備。
地空飛彈武器系統的戰鬥性能通常是指在對方以不同的空襲密度、使用電子壓制、實施機動和其他對抗手段的條件下,地空飛彈武器系統戰鬥準備狀態的轉換能力,以及毀傷不同航向、距離、高度和速度範圍目標的能力。用殺傷空域、殺傷機率、系統反應時間、射擊周期、機動性以及全天候和電子對抗能力等綜合指標表示。
戰鬥過程大體分為四個階段:搜尋、發現、識別和跟蹤目標;發射、截獲和制導飛彈飛向目標;飛彈與目標遭遇時起爆戰鬥部毀傷目標;觀察射擊效果。如無線電指令制導的地空飛彈武器系統的戰鬥過程是,目標指示雷達對空搜尋、發現、識別目標,經空情分析處理,通過指揮控制中心傳輸給制導雷達;制導雷達捕捉目標並轉為跟蹤狀態,連續測定目標運動參數並輸入計算機;同時發射裝置根據目標數據及本身的跟蹤規律,將飛彈指向所需方向,待目標進入發射區後發射飛彈;飛彈發射後,制導雷達截獲飛彈並轉為跟蹤狀態,連續測定目標和飛彈的相對運動參數,按優選的導引方法產生制導指令,並通過指令發射設備送到彈上;彈上制導裝置將接收到的指令與自身感受到的彈體姿態信息綜合放大,形成控制信號,驅動舵面控制飛彈飛向目標;在飛彈接近目標區域時,地面制導系統適時發出引信工作指令;當目標處於戰鬥部有效殺傷範圍時,引信起爆戰鬥部。
地空飛彈武器系統將向空天一體化和信息化方向發展;反戰術飛彈(包括空地飛彈、反輻射飛彈、巡航飛彈等)將發展更有效的預警系統,解決雷達遠程探測、識別問題,實現直接碰撞毀傷的高精度探測與高精度控制;反隱身、抗干擾能力將大為增強,反隱身措施主要在空間域和頻率域展開,抗干擾採用綜合抗干擾技術、自適應抗干擾技術、最佳抗干擾信息處理技術等;進一步提高抗飽和攻擊能力,地空飛彈武器系統實現“發射後不管”,一個火力單元能同時對付多個目標或多種不同類型目標。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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