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地租銀
- 解釋:1849年前葡萄牙人向政府交的租銀
- 目的:賄賂明朝守澳官員
- 交納時期:葡萄牙人抵達澳門的初期
地租銀是指1849年(清道光二十九年)以前居澳門葡萄牙人每年向中國政府交納的租銀。葡萄牙人抵達澳門的初期,賄賂明朝守澳官員,得以入踞澳門,既無正式法律依據,亦...
稅課名。搭篷所付地租銀兩。清制,治河夫役、建房工匠均在工程就近處租地搭篷暫住,支給租銀; 街道旁攤棚搭篷用地亦得支付租銀1。 ...
這是中文文獻中較早關於葡人交納澳門地租的記載。《澳門記略》稱:“其澳地歲租銀五百兩,則自香山縣征之。考《明史》載濠鏡歲輸課二萬,其輸租五百,不知所...
韓香圃,原名韓紹周,藝名韓來儒,樂亭縣於家坨鄉莊坨村人。先世為滿族正黃旗官宦之家,全家成員俱享受世襲俸銀和旗地租銀的皇家恩惠。民國以來,取消俸銀、旗地...
1842年,清政府與英國簽訂《南京條約》割讓香港島後,葡萄牙派代表與清朝欽差大臣愛新覺羅·耆英談判,要求豁免地租銀,並由葡萄牙軍隊駐防澳門半島。清政府斷然拒絕葡萄牙...
當時,本應同時並舉的工程計有三項:一是思陵營建,二是葬張皇后於德陵,三是葬萬曆妃劉氏於銀錢山。三項工程估價為3000兩白銀。銀兩的來源,原奉旨賜陵地租銀1500...
(禮部每年又由山東、安徽、福建三省各解給銀一千兩,除作本部公用外,余銀按季發給各官養廉,又有三百二十四頃多官地租銀用作養廉),理藩院二千兩,盛京五部...
於是萬曆七年(1579)六月十七日神宗應戶部的主要,命南北直隸、山東、陝西等省勛戚莊田俱進行清丈,只按規定給予正數,凡逾額及隱佔者均依法按治,所收地租銀解...
葡人從最初直到1848年一直向中國政府繳納地租,正是對中國在澳門的主權的承認。地租銀的形成和規範化,還說明廣東官府在事實上已承認居澳葡人的“租居”地位。...
地產抵押馬克又稱為地租馬克 (Rentenmark) ,是於1923年11月在德國推出的貨幣,用以遏制當時的惡性通貨膨脹。它取代了因通貨膨脹而一文不值的紙馬克 (Papiermark...
1842年,清政府與英國簽訂《南京條約》割讓香港島後,葡萄牙派代表與清朝欽差大臣愛新覺羅·耆英談判,要求豁免地租銀,並由葡萄牙軍隊駐防澳門半島。清政府斷然拒絕葡萄牙...
1842年,清政府與英國簽訂《南京條約》割讓香港後,葡萄牙派代表與清朝欽差大臣愛新覺羅耆英談判,要求豁免地租銀,並由葡萄牙軍隊駐防澳門半島。清政府斷然拒絕葡萄牙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