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標誌農產品—合肥龍蝦

地理標誌農產品—合肥龍蝦

《地理標誌農產品—合肥龍蝦》(DB3401/T 221-2021)是2021年6月29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合肥市地方標準。歸口於合肥市農業農村局

地方標準《地理標誌農產品—合肥龍蝦》(DB3401/T 221-2021)規定了農產品地理標誌合肥龍蝦的術語和定義、保護範圍、自然環境、養殖要求、質量、分級、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包裝、運輸與暫存等要求。該標準適用於農產品地理標誌合肥龍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地理標誌農產品—合肥龍蝦
  • 標準號:DB3401/T 221-2021
  • 實施日期:2021年6月29日
  • 發布日期:2021年6月29日
  • 歸口單位:合肥市農業農村局
  • 行業分類:農、林、牧、漁業
  • 中國標準分類號:B 52
  • 國際標準分類號:65.150
  • 標準類別:其他標準
  • 狀態:現行
  • 性質:推薦性標準
  • 批准發布部門: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合肥懷抱巢湖、通江達海、水網密布、物產豐富,地表水系較為發達,為龍蝦生長提供了優質水源,氣候、水源、泥土等要素,為龍蝦提供了優越的生長空間,優越的生態環境,造就合肥區域內生產的合肥龍蝦體大光亮,蝦尾粗壯,腹部潔淨,鰓絲潔白;行動敏捷、體質健壯,肉質飽滿,彈性好;可食比率≧25%,蝦尾肉占蝦體重≧15%,蝦肉中蛋白質含量占鮮重比率≧16.5%,與江蘇盱眙湖北潛江湖南南縣等地生產的龍蝦相比,具有獨特的品質特徵。
中國龍蝦消費市場銷售的龍蝦主要來自湖北、安徽、湖南、江西、江蘇等長江中下游地區,產品質量良莠不齊,難以區分產地,質量很難追溯。為對合肥龍蝦的產地環境、養殖要求以及質量、規格、級別進行規範,有利於合肥龍蝦品牌構建、宣傳和銷售,因此制定《地理標誌農產品—合肥龍蝦》(DB3401/T 221-2021)。

編制進程

  • 成立編制小組
收到《關於下達2020年合肥市地方標準制定計畫項目的函》(合市監函﹝2020﹞261號)下達任務後,起草單位於2020年9月25日成立標準編制小組。
  • 起草過程
標準起草小組先後對江蘇盱眙、湖北潛江、湖南南縣龍蝦進行了實地考察調研,並與安徽合肥龍蝦在感官、規格、營養等方面進行了比較,對合肥龍蝦品質特徵有了全面的了解。通過實地調研,起草組基本掌握了江蘇盱眙龍蝦、湖北潛江龍蝦、湖南南縣龍蝦以及合肥龍蝦的品質特徵差異,並參閱大量研究文獻與上級標準,系統總結《地理標誌農產品—合肥龍蝦》(DB3401/T 221-2021)的術語和定義、保護範圍、自然環境、養殖要求、質量、分級、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包裝、運輸與暫存等要求。
起草組成員多次集中,進行認真全面討論、分析、歸納後,制定合肥市地方標準《地理標誌農產品—合肥龍蝦》(DB3401/T 221-2021)初稿。
  • 形成意見初稿
2020年12月16日,在合肥市漁業協會召開標準徵求意見會議,邀請了相關專家對標準初稿進行審閱和提出修改意見。
2020年12月30日,編制小組依據專家提出的修改建議,進一步完善合肥市地方標準《地理標誌農產品—合肥龍蝦》(DB3401/T 221-2021),形成標準徵求意見稿。
  • 發布實施
2021年6月29日,地方標準《地理標誌農產品—合肥龍蝦》(DB3401/T 221-2021)由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6月29日,地方標準《地理標誌農產品—合肥龍蝦》(DB3401/T 221-2021)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地理標誌農產品—合肥龍蝦》(DB3401/T 221-2021)按照《標準化工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的規定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合肥蝦寶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合肥市漁業協會、安徽省水產技術推廣總站安徽省農業科學院水產研究所蕪湖市農業技術中心長豐縣農業農村局、廬江放馬灘龍蝦養殖專業合作社、合肥潤枝生態農業有限公司、合肥萬豐生態稻蝦養殖專業合作社、合肥市靜雅龍蝦養殖有限責任公司巢湖市高瑞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合肥市大邵生態農業有限公司、長豐縣下塘鎮龍蝦養殖協會。
起草人:李正榮、宋光同、周超、周成、閆少領、杜敏、吳保林、朱士明、孫先富、杜廣靜、葛瑞海、齊德龍、趙本文。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保護範圍
1
5自然環境
2
6養殖要求
2
7質量
2
8檢驗方法
4
9檢驗規則
4
10標誌包裝
5
11運輸與暫存
5
附錄A(規範性)農產品地理標誌合肥龍蝦保護範圍圖
7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地理標誌農產品—合肥龍蝦》(DB3401/T 221-2021)規定了農產品地理標誌合肥龍蝦的術語和定義、保護範圍、自然環境、養殖要求、質量、分級、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包裝、運輸與暫存等要求。該標準適用於農產品地理標誌合肥龍蝦。
參考資料:

引用檔案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誌
GB 276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GB/T 5009.5 食品中蛋白質的測定
GB 5084 農田灌溉水質標準
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 11607 漁業水質標準
GB 15618 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
GB/T 23887 食品包裝容器及材料生產企業通用良好操作規範
GB/T 30891 水產品抽樣規範
NY/T 847 水稻產地環境技術條件
NY 5051 無公害食品—淡水養殖用水水質
NY 5072 無公害食品—漁用配合餌料安全限量
NY 5073 無公害食品—水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限量
NY/T 5361 無公害農產品—淡水養殖產地環境條件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通過合肥市地方標準《農產品地理標誌合肥龍蝦》(DB3401/T 221-2021)的制定,有利於進一步規範合肥龍蝦繁殖養殖基地建設、良種良法配套研究與推廣、加工基地建設,開展合肥龍蝦地理標誌農產品宣傳、展示、展銷和市場行銷,地理標誌農產品品牌標誌標識及包裝,地理標誌農產品授權用標,建立完善合肥龍蝦地理標誌農產品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可有效提升合肥龍蝦繁殖養殖水平,提升合肥龍蝦加工能力與水平,實現產品可追溯,提升合肥龍蝦品牌影響力,充分發揮合肥龍蝦產業綜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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