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開展常態化地理國情監測是黨中央、國務院賦予測繪部門的重要職責,為確保監測成果質量,要針對監測成果的特點與套用需求,制定科學、合理的監測成果質量檢驗技術規範,研究並確定監測成果的質量檢查與評價的要求、內容、方法及指標等內容。因此,制定了國家標準《地理國情監測成果質量檢查與驗收》(GB/T 39613-2020)。
編制進程
2018年10月15日,國家標準計畫《地理國情監測成果質量檢查與驗收》(20181653-T-466)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提出,TC230(
全國地理信息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測繪地理采記邀剃)。
2020年12月14日,國備碑家標準《地理國情監測成果質量檢查與驗收》(GB/T 39613-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地理國情監測成果質量檢查與驗收》(GB/T 39613-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張繼賢、張莉、趙海濤、陳海鵬、毛文娟、翟亮、李沖、高文超、陳春希、王珊、劉佳、張秋義、李淼、李暢、尹粟、田宗彪、邱博、趙穎、周進、姚炳全、何川。
標準目次
前言 | |
---|
1範圍 | |
---|
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
3術語和定義 | |
---|
4基本要求 | |
---|
5抽樣檢驗程式 | |
---|
6質量評定方法 | |
---|
7質量評定指標 | |
---|
參考文獻 | |
---|
參考資料:循市祝
內容範圍
《地理國情監測成果質量檢查與驗收》(GB/T 39613-2020)規定了地理國情監測成果質量檢査與驗收的基本要求、抽樣檢驗程式、質量評定方法和質量評定指標。《地理國情監測成果質量檢查與驗收》(GB/T 39613-2020)適用於基礎性成果和專題性成果的質量檢查與驗收。
該標準針對地理國情監測成果的質霸祖放量特性與質量要求,一是確定地理國情監測成果檢查與評價的基本要求,包括檢查驗收的基本要求、基本對象、主要依據與評價原則;二是確定成果質量檢查與評價的程式與方法,包括成果抽樣檢查的程式、方法與要求,以及成果質量評價的方法等,其中抽樣與質量評價方法要針對不同類型監測成果的特點設計,保證科學性與合理性;三是建立成果質量評價模型與指標體系,對地表覆蓋分類數據、地理國情要素數據、監測生產元數據等各類監測成果,確定成果質量元素、質量子元素、檢查項、檢查內容、技術要求與合格條件等各項內容,其中技術要求的確定對不同成果要區分極重要要素、重要要素、一般要素分別確定具體要求;四是確定檢查記錄、質量評價以及報告編制等各項規範性材料。
引用檔案
GB/T 18316-2008 數字陵櫃悼酷測繪成果質量檢查斷棕蒸與驗收 |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理國情監測成果質量檢慨墊牛查與驗收》(GB/T 39613-2020)在借鑑現有測繪產品質量檢驗標準的基礎上,通過分析研究常態化地理國情監測項目及成果特點與要求,全面總結開展的基礎性地理國情監測項目成果質量檢查與驗收的工程實踐,形成地理國情監測成果質量檢查與評價的技術規範,為保障常態化地理國情監測成果質量的一致性和可靠性提供規範化標準。該標準在地理國情監測重大工程套用中發揮重要作用,也將進一步完善我國測繪成果質量檢驗標準體系。
引用檔案
GB/T 18316-2008 數字測繪成果質量檢查與驗收 |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理國情監測成果質量檢查與驗收》(GB/T 39613-2020)在借鑑現有測繪產品質量檢驗標準的基礎上,通過分析研究常態化地理國情監測項目及成果特點與要求,全面總結開展的基礎性地理國情監測項目成果質量檢查與驗收的工程實踐,形成地理國情監測成果質量檢查與評價的技術規範,為保障常態化地理國情監測成果質量的一致性和可靠性提供規範化標準。該標準在地理國情監測重大工程套用中發揮重要作用,也將進一步完善我國測繪成果質量檢驗標準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