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管理物資簡稱“地管物資”或“三類物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平衡分配的物資。是除了統配、部管物資以外的生產資料。這類物資的特點是: 生產和需要都具有地方性,品種繁多,規格複雜,生產分散,使用面廣,不宜遠程運轉。例如,磚、瓦、石灰等建築材料,一般都是當地生產、當地使用,由地方自行管理。但是,也有些三類物資,是由一地或少數地區生產,面向全國進行供應的。有些三類物資由於資源和生產條件的限制,不可能在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範圍內做到產需平衡,則國家計委和國務院各主管部門應歸口負責,協助地方搞好生產規劃,協調地區之間的產需銜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地方管理物資
- 屬性:由省(市)、自治區平衡分配的物資
- 性質:品種繁多,使用面廣
- 特徵:砂子、石碴、暖氣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