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地名志的內容主要包括地方綜述、政區地名、政區沿革、地名[鄉(鎮)、村]的由來、
隸屬關係變遷、名勝古蹟、人工建築、
地理實體、地名藝文、附錄、附圖、地名索引等篇章。
“地方志是歷史智慧的結晶,是維繫中華民族血脈親情的重要力量。編修地方志是中華民族的優秀文化傳統,在當代其存史、育人、資治功能日益彰顯。”
國家的要求
全國地方志系統先進模範座談會(2015年12月——編者依據“
新聞來源”加注)29日在京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
李克強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全國廣大地方志工作者賡續傳統,創新理念,湧現出一大批優秀人才。謹向受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表示祝賀!方誌流傳綿延千載,貴在史識,重在致用。各級政府都要關心和支持地方志事業發展,也希望地方志工作者繼續發揚方誌人精神,
志存高遠,
力學篤行,直筆著信史,彰善引風氣,為當代提供資政輔治之參考,為後世留下堪存堪鑒之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