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縣丞

土縣丞,官名。清代土縣之第二等土官, 是少數民族地區由部族首領世襲之文職土司長官,秩正八品。

清代於雲南之平彝縣、雲南縣、新平縣以及貴州之安化縣、印江縣、餘慶縣轄下各置土縣丞一人,各於其世襲轄地內掌理一切事宜,並受所隸地方行政長官約束。又,雲南之楚雄縣轄下亦置有土縣丞一人, 但無轄地, 不管理土民村寨。參見 “土司”及“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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