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知縣

官名。清代土縣之第一等土官, 是少數民族地區由部族首領世襲之文職土司長官,秩正七品。清代於廣西之太平府轄下置土知縣二人,又於慶遠府及思恩府轄下各置土知縣一人,各自掌理其世襲轄地內之一應事務,並受所隸之地方行政長官約束。參見“土司”及“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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