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釋
[building;construction] 建築工程,
引證解釋
土木工程,建築工程。《國語·晉語九》:“志有之曰:‘高山峻原,不生草木;松柏之地,其土不肥。’今土木勝,臣懼其不安人也。”
晉 葛洪 《抱朴子·詰鮑》:“起土木於凌霄,構丹綠於棼橑。”
唐 吳兢 《貞觀政要·論務農》:“若兵戈屢動,土木不息,而欲不奪農時,其可得乎!”
清 劉大櫆 《游萬柳堂記》:“窮極土木之工,而無所愛惜。”
指墳墓和棺材。
南朝 宋 顏延之 《庭誥》:“柔麗之身亟委土木,剛清之才遽為丘壤。”
謙辭,用作自稱。
語本《論語·公冶長》:“ 宰予 晝寢。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杇也,於 予 與何誅?’”
宋 范仲淹 《酬和黃太博》:“贈我百餘言,升堂出而示。土木朽且陋,黼黻謬增賁。”
地名。
《明通鑑·英宗正統十四年》:“辛酉,車駕至 土木 。”參見“ 土木堡 ”。
基本含義
所謂的大土木。是指一切和水、土、文化有關的基礎建設的計畫、
建造和維修。現時一般的土木工作項目包括:道路、水務、渠務、防洪工程及交通等。過去曾經將一切非軍事用途的民用工程項目,歸類入本類,但隨著工程科學日益廣闊,不少原來屬於土木工程範圍的內容都已經獨立成科。 從狹義定義上來說,土木工程就等於civil engineering,即建築工程(或稱
結構工程)這個小範圍。
古代土木工程的歷史跨度大致可以化分為從舊石器時代到17世紀中葉。這一時期的土木工程十分原始,建築材料主要使用石塊、草筋、土坯等自然材料,建築工具也是十分簡陋的斧、錘、刀、鏟等手工工具,修建設施主要依靠經驗,沒有什麼系統的理論。
近代土木工程的歷史跨度,一般認為時從17世紀中葉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後,總計300餘年。這一時期,土木工程逐漸成為一門獨立學科。1638年義大利學者
伽利略發表了《關於兩門新科學的對話》,首次用公式表達了梁的設計理論。1687年
牛頓總結出力學三大定律,為土木工程奠定了力學分析的基礎。隨後在材料力學、彈性力學和材料強度理論的基礎上,法國的納維於1825年建立了土木工程中結構設計的容許應力法。從此,土木工程便有了比較系統的理論指導。材料方面,1824年波特蘭水泥的發明以及1867年鋼筋混凝土開始套用是土木工程史上的歷史性事件。由於混凝土及鋼材的大規模生產得以實現,使得土木工程師可以運用這些材料建造巨型和複雜的工程設施。
現代土木工程,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的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使得土木工程可以以現代科學技術為依託進一步發展。 最重要的建築材料鋼和
混凝土都有了較大的發展,強度成倍提高,可靠性,耐久性等其他性能也有了很大改善。
合成材料的不斷研製,拓寬了施工中可以使用的材料的種類,而且在性能上也較過去的傳統材料更為優良,輕質、高強的新材料的套用使得很多過去難以實現的結構成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