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史,組織體系,機構設定,組織會員,業務資產,建設成就,合作交流,報刊資源,人才培養,獎項設定,培訓活動,文化傳統,形象標識,學會宗旨,社團領導,現任領導,歷任領導,
發展歷史
1912年,在廣東、上海分別建立中華工程師會、中華工學會和路工同人共濟會等學術團體。
1913年,中華工程師會、中華工學會和路工同人共濟會在漢口合併,成立中華工程師會。
1915年,中華工程師會遷址北平,更名為中華工程師學會。
1918年,在美國的中國工程師建立中國工程學會。
1923年,中國工程學會遷址上海。
1931年,中華工程師學會與中國工程學會聯合,於南京成立中國工程師學會,並確認1912年為創始年。
1936年,中國土木工程師學會在杭州建立,成為中國工程師學會的專門學會並聯合活動。
1953年,中國土木工程學會在北京重新建立,並加入中華全國自然科學專門學會聯合會。
1958年,中國土木工程學會加入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全國性學會組織體制調整,學會組織實行掛靠制;地方分會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科協直接領導。
1958年~1966年,中國土木工程學會掛靠建築工程部。
1966年~1972年,中國土木工程學會掛靠國家建委,因“文化大革命”,活動停止。
1972年,中國土木工程學會掛靠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1975年~1984年,中國土木工程學會掛靠鐵道部,1978年8月恢復活動。
1984年~2002年,中國土木工程學會掛靠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及以後成立的建設部。
組織體系
機構設定
中國土木工程學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工作方針和任務;
(二)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三)制定和修改章程;
(四)選舉和罷免理事;
(五)制定並修改會費標準;
(六)決定學會終止和其它重大事宜。
理事會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開展日常工作,對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和常務理事;
(三)籌備召開全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變更和註銷;
(七)決定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學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審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監督學會會費的使用情況。
據2018年10月中國土木工程學會官網顯示,學會設有8個工作委員會,19個專業分會。
組織會員
據2018年8月中國土木工程學會官網顯示,學會有個人會員近10萬。
中國土木工程學會分為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又分為普通會員、學生會員、榮譽會員和境外會員。
一、普通會員
普通會員須擁護學會章程,自願加入中國土木工程學會,並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相當專業技術水平)或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土木工程科技人員;
2、熱心和積極支持學會工作,從事土木工程技術與管理工作的科技人員;
3、學會學生會員已畢業並從事土木工程專業工作的,可轉為普通會員。
二、學生會員
梵谷等學校土木工程類專業學滿一年的在校學生,學習成績優秀,並熱心科技活動者,可申請加入中國土木工程學會成為學生會員。
三、榮譽會員
1、熱心支持學會工作,對土木工程科學技術發展有重要貢獻的;
2、擔任學會理事長、副理事長、專業分會理事長,任期屆滿的;
3、認真履行理事職責的常務理事;
4、對學會工作有特殊貢獻的。
四、境外會員
凡承中國土木工程學會章程和會員條例,自願加入中國土木工程學會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定居港澳台地區及中國國外的土木工程科技工作者,均可申請成為學會境外會員:
1、已取得工程師資格的;
2、具有研究生學歷的。
3、具有大學學歷,從事土木工程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或註冊工程師的。
五、單位會員
擁有一定數量的科技人員,在土木工程專業領域有一定影響的科研、教學、設計、監理、施工、管理等企事業單位及有關社會組織。
1、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學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無故連續兩年不繳納會費即視為自動退會。
2、會員如有損害學會名譽、嚴重違反學會宗旨行為的,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予以除名。會員如觸犯刑律,其會籍自動被取消。
一、普通會員
權利:1、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2、對學會工作有建議權、批評權和監督權;3、優先獲得學會提供的服務;4、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義務:1、遵守學會章程,執行學會決議;2、參加學會活動,完成學會委託的工作;3、維護學會合法權益;4、向學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5.按規定繳納會費。
二、學生會員
1、遵守學會章程;2、優先獲得學會提供的服務;3、在所在學校的組織下,參加學術交流與科技活動;4、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三、榮譽會員
1、對學會工作有建議權、批評權和監督權;2、優先獲得學會提供的服務;3、向學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四、境外會員
權利:1、對學會工作有建議權、批評權和監督權;2、優先獲得學會提供的服務;3、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義務:1、遵守學會章程,執行學會決議;2、參加學會活動,完成學會委託的工作;3、維護學會合法權益;4、向學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5、按規定繳納會費。
五、單位會員
權利:1、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2、對學會工作有建議權、批評權、監督權;3、對學會組織或推薦的表彰獎勵活動有推薦權;4、優先、優惠獲得學會提供的服務;5、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義務:1、遵守學會章程,執行學會決議;2、完成學會委託的工作;3、協助學會開展各項活動;4、發展和管理本單位個人會員;5、向學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6、維護學會合法權益;7、按規定繳納會費。
業務資產
中國土木工程學會從事與土木工程有關的如下業務:
(一)開展中國國內外學術交流,組織召開學術會議和舉辦科技展覽;
(二)普及科學知識,推廣先進技術,編印科普讀物,組織科普活動;
(三)編輯、出版和發行學術書籍、刊物、技術標準;
(四)開展國際及雙邊學術組織的科技合作與交流;
(五)開展繼續教育和技術培訓;
(六)開展技術諮詢及技術服務;
(七)承擔科技項目的評估、評審與成果評價;
(八)承擔科研課題及技術標準的編制;
(九)推廣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等成果的套用;
(十)舉薦科技人才,按有關規定組織開展表彰獎勵活動;
(十一)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合理訴求;
(十二)組織符合學會宗旨的其他活動;
(十三)完成政府有關部門委託的相關工作。
(一)政府撥款;
(二)會費;
(三)捐贈與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建設成就
合作交流
國際合作
據中國土木工程學會官網顯示,截至2015年6月,中國土木工程學會總計加入了國際橋樑與結構工程協會(IABSE)、國際土力學及岩土工程學會(ISSMGE)、國際隧道與地下空間協會(ITA)、國際結構混凝土協會(FIB)、國際煤氣聯盟(IGU)、國際公共運輸聯合會(UITP)、國際地下空間聯合研究會(ACUUS)七個國際學術組織,並與與十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學術團體簽訂雙邊合作協定。
學術會議舉辦
2018年8月18-19日,由中國土木工程學會工程風險與保險研究分會主辦的“第五屆全國工程風險與保險研究學術研討會”在哈爾濱工業大學召開,會議緊密結合中國地震及次生災害、工程地質災害、岩土及地下工程、生命線系統等面臨的風險、保險、擔保及工程管理實際,並圍繞工程風險、保險與擔保領域的熱點問題進行了研討。
2018年9月16日至18日,由中國工程院土木水利參與主辦的“第五屆建築科學與工程創新論壇”在大連召開,會議上28位專家學者分別作了專題學術報告,涵蓋了土木建築工程、先進建築材料、建築設備、大型複雜環境的前沿理論、精密試驗、結構體系、套用技術等研究方向。
2018年9月27至28日,由中國土木工程學會主辦的“中國土木工程學會2018年學術年會”在天津隆重召開,該屆大會的主題是“智慧城市與土木工程”。該次會議針對智慧建造新技術和熱點,主要探討了涵蓋智慧城市與土木工程八個方向的問題,即智慧市政工程在智慧城市建設中的作用;依託“網際網路”+和“大數據套用”發展智慧城市交通工程;城市地下空間資源統一規劃與智慧型化管理;大數據與城市防災減災工程;物聯網與雲計算在智慧建築中的套用;土木工程施工中的智慧建造新技術;物聯網、大數據在工程質量智慧管理中的套用;網際網路+城市燃氣。
報刊資源
研究開發
2016年3月10日,經中國土木工程學會標準與出版工作委員會組織專家審查,由中國土木工程學會組織有關單位編寫的《大直徑超長灌注樁設計與施工技術指南》、《軟土大面積深基坑無支撐支護設計與施工技術指南》、《城市軟土基坑與隧道工程對鄰近建(構)築物影響評價與控制技術指南》、《城市軟土基坑與隧道工程信息化施工安全監控技術指南》正式批准發布,由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出版發行。
《大直徑超長灌注樁設計與施工技術指南(CCES 01-2016)》共分為6章,主要內容包括:1總則;2術語和符號;3基本規定;4設計;5施工;6質量檢驗。
《軟土大面積深基坑無支撐支護設計與施工技術指南(CCES 02-2016)》共分為6章,主要內容包括:1總則;2術語和符號;3基本規定;4設計;5施工;6基坑開挖與監測。
《城市軟土基坑與隧道工程信息化施工安全監控技術指南(CCES 04-2016)》共分7個章節和1個附錄,主要內容包括:1總則;2術語;3數據採集;4數據管理;5可視化;6數據分析;7信息化施工安全控制。
《城市軟土基坑與隧道工程對鄰近建(構)築物影響評價與控制技術指南(CCES 03-2016)》共分為7章,主要內容包括:1總則;2術語和符號;3基本規定;4建(構)築物對附加變形承受能力的評價;5盾構隧道施工對環境影響的分析與控制;6基坑開挖對環境影響的分析與控制;7地下水降水對環境影響的分析與控制。
學術期刊
《岩土工程學報》被《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確認為核心期刊,並被科技部中國科技論文統計源期刊(中國科技核心期刊)、中國科技論文與引文資料庫、中國科學院中國科學引文資料庫、中國知網、中國學術期刊綜合評價資料庫、工程索引EiCompendex資料庫、日本科學技術振興機構資料庫JST等收錄。
《施工技術》是北京大學《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1992年第一版、1996年第二版、2000年版、2004年版、2008年版、2011年版、2014年版)》來源期刊,並被CA美國化學文摘(2014)收錄。
《建築結構》是中文核心期刊、建設部優秀科技期刊、RCCSE中國核心學術期刊(A)、中國科技論文統計源期刊(中國科技核心期刊)、中國科學引文資料庫來源期刊、《中國學術期刊文摘》收錄期刊。
《給水排水》是CSCD中國科學引文資料庫來源期刊(2017-2018年度)(含擴展版)、北京大學《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1992年第一版、1996年第二版、2000年版、2004年版、2008年版、2011年版、2014年版)》來源期刊。
《地震工程學報》主要報導地震工程學和地震科學研究與實踐的最新研究成果與進展,該刊被被中國國內CNKI中國期刊全文資料庫、萬方數據—數位化統期刊群、中國科技論文與引文資料庫、中文科技期刊資料庫(全文版)、CEPS 中文電子期刊服務等收錄。
人才培養
獎項設定
為繼承和弘揚詹天佑先生愛國敬業、奮鬥創新的精神,學會於1999年設立了
中國土木工程詹天佑獎(詹天佑大獎),每年評選一次,旨在通過表彰先進、樹立典型,帶動和引領土木工程的創新發展。中國土木工程詹天佑獎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核准,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認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的共同支持與指導下所設立的獎項。
培訓活動
2015年8月20日—22日,為了使捷運規劃、設計、建設、施工、運營、設備製造等技術人員儘快掌握並貫徹實施新規範,中國土木工程學會在北京舉辦了新規範高級培訓班,培訓班邀請了新規範編制修訂的專家親自授課,針對捷運設計及建設中存在的具體問題,結合工程實例進行講解。培訓特還增設研討學習環節,學員可就具體條款的適用性、指標差異性等內容進行研討。
文化傳統
形象標識
中國土木工程學會的形象標識是以藍白漸變為主背景,左側的會徽是由“土木”字樣構成的白底紅字的菱形圖案;右側為中國土木工程學會的中文名和英文名。
學會宗旨
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公德。團結和組織土木工程科技工作者,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實施科教興國和可持續發展戰略;在土木工程領域,促進學科及技術的發展,促進科學技術的普及和推廣,促進科技人才隊伍的發展,促進科學技術與經濟的緊密結合,為中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作出貢獻。
社團領導
現任領導
職務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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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長 | 郭允沖 |
副理事長 | 戴東昌、王祥明、張宗言、劉起濤、王俊、李寧、顧祥林、聶建國、徐征 |
秘書長 | 李明安 |
歷任領導
屆次 | 職務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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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屆 | 理事長 | 譚慶璉 |
第九屆 | 理事長 | 郭允沖 |
秘書長 | 劉士傑、李建鋼(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