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分類

土壤分類

土壤分類是指根據土壤自身的發生、發展規律,系統地認識土壤,通過比較土壤之間的相似性和差異性,對客觀存在的形形色色土壤進行區分和歸類,系統地編排它們的分類位置的過程。土壤分類能反映不同土壤類型間的自然發育聯繫,同時又能對所劃分的土壤類型給予恰當的名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土壤分類
  • 外文名:soil classification
  • 作用:系統地劃分土壤類型等
  • 分類原則:發生學原則等
  • 分類體系:美國土壤診斷分類體系等
  • 學科:土壤學
簡述,發展,原則,依據,中國土壤分類系統,

簡述

土壤分類就是依據土壤性狀質與量的差異,系統地劃分土壤類型及其相應的分類級別,從而擬定土壤分類系統。土壤分類不僅是在不同的概括水平上認識和區分土壤的線索,也是進行土壤調查、土地評價、土地利用規劃和交流有關土壤科學和農業生產實踐研究成果以及轉移地方性土壤生產經營管理經驗的依據。
由於自然條件和知識背景的不同,還沒有世界統一的土壤分類系統,各個國家的土壤分類系統還不盡相同。世界幾個影響大的土壤分類體系有:①美國土壤診斷分類體系;②蘇聯的土壤發生分類;③西歐的土壤形態發生學分類;④FAO/UNESCO的土壤分類。

發展

土壤分類代表著土壤學科的發展水平,隨著社會經濟特別是農業實踐的需求和發展、土壤知識的積累和認識水平的提高,土壤分類也是不斷前進和發展的。從古迄今,土壤分類發展大致經歷了3個重要階段:①古代樸素的土壤分類階段;②近代土壤發生學分類階段;③定量化的土壤系統分類(或診斷分類)階段。
古代的土壤分類是從形態著眼的,古希臘、古羅馬的土壤分類如此,中國春秋戰國時代的土壤分類也是如此。古代土壤分類的另一特點是高度實用性,還往往把土壤與某外在環境條件聯繫起來。至18世紀中葉,出現了按成因對土壤進行分類的方法。這些分類多根據某一成因將土壤在一個分類等級上劃分為若干類型,而並非多分類等級的發生分類。19世紀末,俄國土壤學家道庫恰耶夫創立了土壤形成因素學說,並根據這一觀點提出了土壤發生分類系統。道庫恰耶夫創立的土壤發生分類思想和方法在國際上產生了廣泛而深遠的影響,20世紀以來的各國土壤分類無一不受其影響。1960年,美國提出了土壤系統分類第七次草案,這是一個以診斷層和診斷特性為基礎的診斷定量分類系統,是土壤分類歷史上的一次革命。中國於20世紀80年代開始了我國的土壤系統分類研究,並制定了中國土壤系統分類體系,出版了土壤發生與分類等專著,在國內外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原則

(1)發生學原則
土壤分類的理論基礎就是土壤發生學理論。土壤是在五大成土因素(母質、生物、氣候、地形、時間)和人為因素影響下變化著的客體。所謂變化著的客體是指其不斷演化發展,包括空間和時間範疇的演變。土壤發生、發育、演變可高度概括為一句話:土壤與其環境相統一。土壤發生學原則是土壤分類的基本原則。
(2)統一性原則
土壤是一個整體,耕種土壤是在自然土壤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具有發生上的聯繫,堅持土壤統一形成觀點,用統一性原則來制定統一的分類系統。由於對水稻土的發生分類已有較好的基礎,故作為一個獨立的土類納入土壤分類系統中。
(3)綜合指標原則
自然界存在的土壤實體是土壤演變的歷史長河中相對靜止片刻的具體反映。因此,土壤類型是可以實際進行觀察測定的實體,而並不是憑藉成土因素的影響,或成土過程等抽象概念推斷得來的。這就是說土壤分類必須根據土壤實體所反映的種種標誌,進行測定研究,採用綜合指標原則加以區別鑑定。土壤實體中的種種標誌是土壤發生、發育的方式或程度的外在反映,是由成土因素和成土作用產生的。它反映了基本土體同外界的物質和能量的交流和交換的結果,也就是物質和能量的遷入(加入)和遷出(流出),移動和固定,分解和合成,分散和集中,蝕變和更新等,這些變化都是可以測定的。因此,建立在土壤標誌的系統研究基礎上的土壤分類,可以找到比較具體的分類指標。為了正確處理“中心概念”和“邊界概念”之間的關係,既要考慮成土因素、成土過程和土壤屬性的分類指標,又要考慮特徵層和其特性的分類指標:既要考慮分類的定性指標,又要考慮分類的定量指標及其變幅。這樣在一定程度上能防止分類的隨意性或主觀性,增強科學性。

依據

土壤分類和調查是認識土壤的基礎,是進行土地評價、土地利用規劃、土壤改良利用和因地制宜推廣農業技術的依據,也是耕地地力提升和測土配方施肥的重要基礎。土壤分類應能確切地反映土壤本身發生、發育和分布的規律,以及土壤肥力的特徵或狀況。所以。綜合考慮成土條件(自然的和人為的)、成土過程及其屬性(包括剖面形態和理化性質等),作為土壤分類的依據。

中國土壤分類系統

我國現行的土壤分類系統是在學習和借鑑蘇聯土壤分類系統基礎上,結合我國土壤具體特點建立起來的。屬於地理髮生學土壤分類體系。在我國現行土壤分類系統建立過程中,結合我國1978年以來的全國第二次土壤普查,其間對其進行多次修改和完善。我國現行的土壤分類系統採用土綱、亞綱、土類、亞類、土屬、土種、亞種7級分類制,其中土類和土種作為基本分類單元。
1.土綱
土綱是土壤分類系統的最高單元,是土類共性的歸納,其劃分突出土壤的成土過程、屬性的某些共性,以及重大環境因素對土壤發生性狀的影響,例如,淋溶土綱各類土壤以石灰充分淋溶,土壤呈酸性,弱酸性反應,有明顯的淋淀黏化過程為其特點;鈣層土綱中的各土類均有鈣的淋溶澱積成土過程為其特點;鹽鹼土綱的共同特徵是易溶性鹽與鈉離子在土壤中累積所產生的特有土壤性狀。
2.亞綱
亞綱是在同土綱內根據土壤明顯水熱條件差別所形成的土壤屬性的重大差異來劃分的。如,半淋溶土綱中半濕熱境的燥紅土,半濕暖境的褐土,半濕溫境的灰褐土,灰色森林土,其共性是半淋溶土範疇,但屬性上有明顯差異。又如,鹽鹼土綱的鹽土、鹼土兩亞綱是鹽分累積與鈉質化程度的質的差異等。
3.土類
土類是土壤高級分類的基本分類單元,它是根據土壤主要成土條件、成土過程和由此發生的土壤屬性來劃分的,同土類土壤應具有某些突出的、共同的發生屬性與層段,因此其也應具土、栗鈣土、棕鈣土,雖同具有土壤腐殖質層和鈣積層,但其腐殖質層的厚度,有機質的含量,鈣積層出現的深度與厚度,碳酸鈣的含量均有明顯差異。據此劃分相應土類。
4.亞類
亞類是反應土類範圍內較大的差異性。它是依據在同一土類範圍內土壤處於不同的發育階段或土類之間的過渡類型來劃分的。後者在主導成土過程以外尚有一個附加的次要成土過程。如褐土中的褐土性土、褐土、淋溶褐土,是依據褐土不同發育階段劃分的,潮褐土是褐土向草甸土過渡類型。再如,白漿化黑土是黑土向白漿土過渡類型。亞類的土壤發生學特徵及改良方向等方面比土類具有更大的一致性。
5.土屬
土屬是由高級分類單元過渡到基層分類單元的一個中級分類單元,具有承上啟下的作用。它是依據某些地方性因素不同而使土壤亞類的性質發生分異來劃分的。如土壤母質及風化殼類型、水文地質狀況、中小地形和人為因素等。
6.土種
土種是土壤分類系統中基層分類的基本單元。同一土種處於相同或相似的景觀部位,其剖面性態特徵在數量上基本一致。所以同土種土壤應占有相同或近似的小地形部位,水熱條件也近似,具有相同的土層層段類型,各土層的厚度、層位、層序也相一致,剖面形態特徵,理化性質相同或近似。由於同一土種具有一致的理化性狀,生物習性,因此其宜耕適種性及限制因素均相一致,並且具有一致的生產潛力。
7.亞種
亞種過去稱為變種,它是土種範圍內的細分,是土種某些性狀上的變異,一般以表層或耕作層某些變化,如耕性、養分含量、質地變異來劃分,這些變異要具有一定相對的穩定性。亞種的劃分對指導農業生產起到重要的作用。
我國現行的土壤分類系統共分了12個土綱,32個亞綱,61個土類,200多個亞類。
我國現行的土壤分類系統是在第二次土壤普查豐富的匯總材料的基礎上,對以前土壤分類系統進行修改和完善建立起來的,它相對於以往的土壤發生分類系統更為合理。
我國現行的土壤分類屬於發生學分類體系。現今世界上另一個主要的土壤分類體系是以美國土壤系統分類為代表的診斷土壤分類體系。美國土壤系統分類的指導思想是以土壤本身性質為分類標準的定量化分類系統.土壤發生學理論只作為選擇分異特性的指導;土壤分類體系中使用一個檢索表,採取排除法使各分類單元之間有了嚴格的界限;土壤系統分類是一個開放的體系,它可以容納任何有關土壤知識的變化帶來的分類變化,而並不打亂整個體系。所以它可以不斷根據新知識對體系進行完善。土壤系統分類具有標準化、定量化、國際化的特點,代表土壤分類發展趨勢。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