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土地類型概念來源於人類在長期的生產實踐中對土地的綜合認識。世界各國都有地方性的土地類型名稱。中國兩千多年以前的《周禮》把全國土地劃為5類:山林、川澤、丘陵、墳衍、原隰。戰國時期成書的《管子·地員》篇對全國土地作了系統的分類,分為5大類和25個低級類型。這可能是全世界最早的土地類型劃分系統。在中國各地劃分出不同的地方性土地類型。例如:北京山區的活山、死山、軟山、梁地、台地、川地、灘地;河北井陘盆地的坪、梁、澗、川;黃土高原區除劃分塬、梁、峁、川等高級類型外,還分為畔、壕、墕、坬、埫、儕、塌、澗、湫等低級類型,是一種較系統的地方性土地分類系統。
土地分類
序號 | 原地類碼 (關鍵欄位) | 原地類名稱 | 地類碼(新) (連線欄位) | 新地類名稱 | 補調標記 (連線欄位) | 備註 |
1 | 111 | 灌溉水田 | 011 | 水田 | | |
2 | 112 | 望天田 | 011 | 水田 | | |
3 | 113 | 水澆地 | 012 | 水澆地 | | |
4 | 114 | 旱地 | 013 | 旱地 | | |
5 | 115 | 菜地 | 012 | 水澆地 | | |
6 | 121 | 果園 | 021 | 果園 | | |
7 | 121K | 可調整果園 | 021 | 果園 | | |
8 | 122 | 桑園 | 023 | 其他園地 | | |
9 | 122K | 可調整桑園 | 023 | 其他園地 | | |
10 | 123 | 茶園 | 022 | 茶園 | | |
11 | 123K | 可調整茶園 | 022 | 茶園 | | |
12 | 124 | 橡膠園 | 023 | 其他園地 | | |
13 | 124K | 可調整橡膠園 | 023 | 其他園地 | | |
14 | 125 | 其他園地 | 023 | 其他園地 | | |
15 | 125K | 可調整其他園地 | 023 | 其他園地 | | |
16 | 131 | 有林地 | 031 | 有林地 | | |
17 | 131K | 可調整有林地 | 031 | 有林地 | | |
18 | 132 | 灌木林地 | 032 | 灌木林地 | | |
19 | 133 | 疏林地 | 033 | 其他林地 | | |
20 | 134 | 未成林造林地 | 033 | 其他林地 | | |
21 | 134K | 可調整未成林造林地 | 033 | 其他林地 | | |
22 | 135 | 跡地 | 033 | 其他林地 | | |
23 | 136 | 苗圃 | 033 | 其他林地 | | |
24 | 136K | 可調整苗圃 | 033 | 其他林地 | | |
25 | 141 | 天然草地 | 041 | 天然牧草地 | | |
26 | 142 | 改良草地 | 042 | 人工牧草地 | | |
27 | 143 | 人工草地 | 042 | 人工牧草地 | | |
28 | 151 | 畜禽飼養地 | 122 | 設施農用地 | | |
29 | 152 | 設施農業用地 | 122 | 設施農用地 | | |
30 | 153 | 農村道路 | 104 | 農村道路 | | |
31 | 154 | 坑塘水面 | 114 | 坑塘水面 | | |
32 | 155 | 養殖水面 | 114 | 坑塘水面 | | |
33 | 156 | 農田水利用地 | 117 | 溝渠 | | |
詳細說明
對土地進行分類,研究不同土地類型的特徵和利用是
土地類型學的主要任務。劃分土地類型有兩種分類系統,即多系列分類系統和單系列分類系統,這兩種分類系統的根本差別有於是否嚴格區分土地的個體單位的類型單位的差別和聯繫。主張多系列分類系統的學者認為,自然界中所存在的土地是一些大小不等、級別有高低、內部結構複雜程度有差別、彼此交錯重疊的
自然綜合體。按類型是個體的抽象這一邏輯關係,每一級土地個體單位都可以進行分類。土地單位的多級性(見
土地分級)必然導致
土地分類應是多系列的。在土地類型劃分時要明確是對哪一級別的土地個體單位進行分類,不同的土地分級單位應屬不同的分類系統,即有相(土地元素)分類、
限區(
土地單元)的分類、地方(土地系統)的分類。主張單系列分類系統的學者主要是借用土壤和植被的分類觀點和方法來進行土地分類,通常選用地貌、土壤、植被等自然地理成分的某級類型作為土地分類的標誌或直接將各種類型分布圖採用疊置法得出土地類型的分布區界線和確定其分類等級。按這種系統,可以由第三級土地類型(相或土地元素)合併成第二級土地類型(限區或土地單元),由第二級土地類型合併成第一級土地類型(地方或土地系統)。這兩種分類系統在
製圖上也有明顯的差別。
土地分類除遵循邏輯原則、發生原則、相似性或差異性原則外,關鍵是確定分類標誌和指標。例如,在對低級單位(相或土地元素)進行分類時,可把它們某些個體的共同特徵作為分類標誌和指標。通常是選用較穩定和較普遍的或處於平均狀態的土地特徵。相的基本分類單位,可根據地貌面、岩性或土質、土壤變種、植被群叢等
自然屬性的共同特徵進行劃分,然後把同一種地貌面上的土地類型,歸併為較高一級的類型。還可把這些類型再按一定的成因或相互聯繫,特別是水熱狀況和外動力條件的共同性特徵,歸併為更高一級的類型。
研究土地類型可以揭示
地理環境中各土地地段的形成、演化、分布規律以及相似性和差異性,土地類型的質和量的對比關係及其空間組合方式所決定的
土地結構是自下而上進行
自然區劃的重要依據。按土地的自然屬性進行科學分類,可以認清各種土地的特點,為土地的合理利用,發揮其最大生產潛力,提供科學依據。
其他信息
土地利用類型是一種在自然和人類活動雙重作用下的產物,具有不規則、相對不穩定性和複雜性特徵,可以利用分形方法進行探討;
分形理論在
土地結構研究中的套用涉及土地利用類型分數維的計算、土地利用結構
分形研究方法、土地利用結構及其動態變化的分形描述、區域
景觀結構的分形模型等方面;但土地利用類型的分形機制的
空間差異研究少見報導.綜合考慮廣東省的
自然地理環境和社會經濟發展狀況,文章選擇韶關、潮州、汕頭、廣州作為不同類型區域的代表,基於分形理論計算了耕地、園地、林地、草地、居民點及工礦用地、道路用地、水體和未利用土地8種地類
分維值(D)和穩定性指數(Si)以及平均分維值和穩定性指數,從影響土地利用結構的地貌和人文因素兩個方面出發,對比和分析了地域之間的D值、Si值的關係,並從中得到了D值和Si值的變化規律.結果表明:(1)複雜的地貌類型是影響土地利用類型D值和Si值的最主要因素;(2)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一定程度上影響土地利用類型的分維值和穩定性指數;(3)區域土地利用類型的平均分維值、穩定性指數的大小是土地利用結構的綜合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