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解說
土地神又稱土地公或土地爺,在
道教神系中地位較低,但在中國民間信仰極為普遍,是中國民間信仰中的
地方保護神,流行於全國各地,舊時凡有人群居住的地方就有祀奉土地神的現象存在。 在中國的“神鬼世界”中,土地神算是眾神有一位末等的“芝麻官”,但它家族龐大。舊時,在中國大地上,幾乎到處可見石砌的、木建的小小土地廟,裡面供奉著土地公、土地婆,香火還挺旺。土地神源於古代的“社神”,是管理一小塊地面的神。《
公羊傳》注曰:“社者,土地之主也。”漢應昭《風俗通史·祀典》引《孝緯經》曰:“社者,土地之主,土地廣博,不可遍敬,故封土為社而祀之,報功也。”清
翟灝《通惜編·神鬼》:“今凡社神,俱呼土地。”般商時期,祭祀土地神即祭祀大地,因而土地神更多地帶有自然屬性。據《
禮記·祭法》載,同時祭祀土地神已有等級之分,文稱:“王為群姓立社曰大社,諸侯為百姓立社曰國社,諸侯自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暑社。”漢武帝時將“后土皇地祗”奉為總司土地的最高神,各地仍祀本處土地神。
最早稱為土地爺的是漢代
蔣子文。據《
搜神記》卷五曰:“蔣子文者,
廣陵人也。……漢末為秫陵尉,逐賊到
鐘山下,賊擊傷額,因解緩縛之,有頃刻死,及吳先主之初,其故吏見文於道,乘
白馬,執白羽,侍從如平生。見者驚走。文追之,曰:‘我當為此土地神,以
福爾下民。爾可宣告百姓,為我立祠。不爾,將有大咎。’……於是使使者封子文為中都侯,……為立廟堂轉號鐘山為
蔣山。”此後,各地土地神漸自對當地有功者死後所任,且各地均有土地神,據清
趙翼《
陔余叢考》卷三五稱沈約為湖州鳥鎮昔靜寺土地神,岳飛為
臨安太岳土地神。 清人
趙懿在《名山縣誌》中稱土地神不一,有多種名目,其中有花園土地,有青苗土地,還有長生土地(家堂所祀),又有攔凹土地,廟神土地等。
土地神崇奉之盛,是由明代開始的。明代的
土地廟特別多,這與皇帝
朱元璋有關係。《琅訝漫抄》記載說,朱元璋“生於盱眙縣靈跡鄉土地廟”。因而小小的土地廟,在明代倍受崇敬。如《
金陵瑣事》稱建文(1399-1403年)二年(1400年)正月,奉旨修造南京鐵塔時,在塔內特地辟一“土地堂”,以供奉土地爺。又《
水東日記》稱當時不僅各地村落街巷處有土地廟,甚至“倉庫、草場中皆有土地祠”。
土地神的形象大都衣著樸實,平易近人,慈祥可親,多為鬚髮全白的老者。一般土地廟中,除塑土地神外,尚塑其配偶,惜稱“土地奶奶”,與土地神共受香火供奉,沒有特殊職司。
玉皇在其誕辰日的下午回鸞返回
天宮。是時
道教宮觀內均要舉行隆重的慶賀科儀。
歷史起源
在一般中國民間的信仰中,神明多半會有明確的出身,但土地神的出處很多,傳說之多不勝枚舉,此舉中之兩例。一說為:周朝一位官吏
張福德,生於周武王二年二月二日,自小聰穎至孝,三十六歲時,官朝廷總稅官,為官廉正,勤政愛民,至
周穆王三年辭世,享年一零二歲,有一貧戶以四大石圍成石屋奉祀,不久,由貧轉富,百姓鹹信神恩保佑,乃合資建廟並塑金身膜拜,取其名而尊為“福德正神”,故生意人常祀之,以求生意發展。另一說為:周朝上大夫的家僕張明德(或張福德),主人赴遠他地就官,留下家中幼女,張明德帶女尋父,途遇風雪,脫衣護主,因而凍死途中。臨終時,空中出現“南天門大仙福德正神”九字,蓋為忠僕之封號,上大夫念其忠誠,建廟奉祀,周武王感動之餘說:“似此之心可謂大夫也”,故土地公有戴宰相帽者。明清以後中國民間又多以名人作為各方土地。例如:清代
翰林院及吏部所祀之土地,傳為唐代大文人
韓愈。杭州太學一帶,原是岳飛的故鄉,於是太學就奉岳飛為土地神。現在的土地廟中常配祀有土地婆婆,其俗約起於南宋。
歷史典故
“土地神,土地神,土地原是天上人。”
在江西萍鄉一帶,農曆歲首要舉行參拜土地神的慶賀活動。這天黃昏,鑼鼓喧騰,爆竹聲聲,以一人假裝成土地神,按上線鬍鬚,翻穿皮馬褂,左手持杖,右手執扇,搖頭擺尾,自樂自贊說:“土地神,土地神,土地原來天上人。”這句話道出了土地神的“家底”。
土地神的前身是
社神,神可不像土地神,這樣官微言輕,而是地位顯赫,在神界數一數二的大神。社神源於遠古時期人們對土地的崇拜。土地為人類提供了活動場所,土地生長的萬物為人類提供了豐富的食物,故人類感激它、崇拜它。對社神的祭祀,早在《詩經》中就有記載。《禮經·郊特牲》中說:“社,所以神地之道也,地載萬物,天垂象,取財於地,取法於天,是以尊天而親地也。”為什麼要祭祀社神?《孝經援神契》中說得更清楚:“社者,五土之總神。土地廣博不可遍敬,故封土為社而祀之,以報功也。”祭天與祭社(地)是古代兩項最重要、最隆重的祭祀活動,可見社神的地位非同小可。
進入封建社會後,原屬自然崇拜的社神逐漸人格化、社會化,社神的地位不斷跌落。社神就像一位仕途失意的官宦,逐級降職。雖然由皇帝專祀的國家的社神祭祀不斷,但失卻了民眾的參與,名存實亡。倒是那些遍布各個角落的小社神(俗稱土地神),充任了地方保護神的角色,香火頗旺。唐代城隍信仰盛行後,土地神的轄區更加縮小,成了城隍的下屬。至明代,土地神已遍及全國每個鄉村,甚至“倉庫、草場中皆有土地祠”(《水東日記》),橋頭土地、欄頭土地、灶頭土地、田頭土地、山神土地……名目繁多,凡是有土地的地方皆有土地神的存在。
多少有點神氣,大小是個官兒
——獨霸一方(橫批)
這是舊時常書寫於土地廟的一副對聯。這副絕妙的對聯形象地勾畫出了土地神的“神格”和特徵。如果與另一副對聯“黃酒白酒都不論,公雞母雞總要肥——儘管端來”聯繫起來,更是生動地說明土地神的地位卑微,供品要求不高,但畢竟是“獨霸一方”的“神”,不可怠慢,像人世間的保長、甲長一樣得罪不起,所以又有副妙聯曰:“莫笑我老朽無能,許個願試試;哪怕你多財善賈,不燒香瞧瞧!”因此,中國民間凡舉行祈福禳災的重要祭祀活動,供桌上都要設土地神,請土地神到場。如浙江海鹽、海寧一帶的“賧佛”(祈禱神靈護佑,祝願五穀豐登六畜興旺,家丁平安)的活動中,要請中界雲仙官使者請來三界土地:
龍天土地、橋神土地、隨身土地、店舍土地、住居土地、山神土地、當坊土地、田公地婆、欄前土地。平時外出做事,也要祭土地求平安,如浙江
龍泉的菇(種香菇)民到了種菇的山上,要向當地土地廟燃香點燭,供上一刀肉等,下跪膜拜,懇請神靈保佑外鄉來客平安無事、香菇豐收;浙江
縉雲山區的炭農,進深山燒炭時,臨睡前都要在炭鋪不遠處為山神土地設定的屋前,恭恭敬敬地燒上一炷香,請過山神土地後,才能回鋪睡覺。土地神專管土地,因此舊時要動土前必須祭土地,徵得他老人家的同意。如浙江
奉化一帶民間認為:土地菩薩專管轄下的地盤安寧,但如果人不事先打招呼,給他一定的報酬,他會不聞不問,任鬼胡來。所以人們從事與土地有關的工程前,必須先祭土地。祭法是“備五碗素菜(豆腐、芋艿、青菜、蘿蔔、筍片等)、一副蠟燭香、兩杯黃酒,將這些供品擺在地中間,然後主人叩拜祝念:“土地菩薩,人要在這裡造豬廄、牛廄,請幫忙移一移,保佑我家養豬像牛、養牛像馬。”祭畢才可破土動工。
“鄉里鼓兒鄉里打,當坊土地當坊靈。”
土地神雖然官不大,但管的事卻不少。轄區內凡婚喪喜事、天災人禍、雞鳴狗盜之事都要插一手,而且土地神一副慈祥老翁的模樣,與人較為親近,所以人們喜歡向他吐露心聲,向他祈願。如《集說詮真》中所說:“今之土地祠,幾遍城鄉鎮市,其中塑像,或如鶴髮雞皮之老叟。或如蒼髯赤面之武夫……但俱稱土地公公。或祈年豐,或禱時雨,供香炷,焚楮帛,紛紛膜拜,必敬必誠。”所以,小小的土地廟往往香火很旺。因為中國民間相信“
縣官不如現管”,“土地不鬆口,毛狗不敢咬雞,”“土產無多,生一物載培一物;地方不大,住幾家保佑幾家。”
舊時有些地方,生下孩子的第一件事是提著酒到土地廟“報戶口”。死了人的第一件事是到土地廟“報喪”,因為死的鬼魂要由土地神送往
城隍府。如
胡樸安《
中華全國風俗志》下篇卷三記載江蘇
高郵地區“凡人始死之時,家人必以蘆席稻草,圈於
土地祠旁,為
魂靈棲留之所,謂之鋪堂。鋪堂之後,家人則按中晚兩餐,備具飯一盂、菜兩盤,送至祠旁所設之鬼寓,多則三天,少跡兩天,謂之送飯。”其意顯然是指人剛死,鬼魂暫留土地祠,尚需家人送飯菜。土地還管人間的婚姻大事,《
天仙配》中的土地就促成了董永與
七仙女的姻緣,有些地區將男女雙方的生辰八字貼壓在土地廟的香案下,以此判斷兩人的命是否相和。至於村中發生瘟疫之災、虎狼之患,祈求土地消災除患;發生盜竊之事、斗訟之爭,祈求土地指點迷津、主持公道,在舊時的農村也是經常舉行的事。
生活百態
明代以後,土地神朝世俗化方向發展,不但給他配了位土地婆,而且賦予他人世間保長、甲長一方面貪婪、作威作福。另一方面又是受上司欺壓而憤憤不平的心態,賦予他人世間的同情心。故在中國民間傳說中土地神的形象千姿百態,性格各異。試舉幾例:
1.聰明的土地神。如四川遂寧縣有這樣一則傳說:
太和鎮盤龍寺下邊的土地菩薩很靈驗,燒香還願的人絡繹不絕。這天,來了一個種果樹的人,祈禱這幾天不要颳風,因為梨子正在開花,土地菩薩同意了。果農剛走,又來了一位拉船的,祈求多吹上河風,因為拉上水船要借風力,土地也同意了。下午,來了一位穿長衫的人,祈告這幾天要出遠門,不要吹風下雨,土地點了兩下頭。天黑時,來了一位農夫,說乾田等下雨栽秧,請土地爺今晚降場透雨。土地還是同意了。此事被土地婆知道後,埋怨土地公多管閒事,土地公微微一笑,說我早已有安排,晚上下雨白天晴,颳風沿水面,不準入梨園。四個祈求人的難題都得到了解決。
2.嗜賭的土地神。湖北老河口、光化一帶流傳著這樣一個傳說:油坊張溝的土地爺愛賭錢,經常和小張溝的土地爺一起賭博,賭來賭去,油坊張溝的土地爺把家裡的錢都輸光了,最後連老婆也輸給了小張溝的土地爺。油坊張溝的土地爺終日愁眉苦臉,小張溝的土地爺則因兩個女人總是吵鬧拼打,日子不好過。油坊張溝的村民見土地爺怪可憐,商議後到小張溝把土地婆抬了回來。小張溝的土地爺不同意,當晚就找油坊張溝的土地爺要錢。油坊張溝的土地爺拿不出錢,只好讓小張溝的土地爺把老婆領走了。村民們又去把土地婆抬回來,每次都是白天接回來,晚上又被領走,接連折騰了三天,村民們無法可施,從此油坊張溝的土地廟就沒有土地婆了。
3.土地爺逐妻。浙江寧波地區有這樣一則故事:土地公把長期節省下來的金銀財寶鎖在一個石櫃中,用來救濟人間最窮的人。有一天,土地公外出巡查民情,將石櫃的鑰匙交給土地婆,並告訴她若有窮人經過,就送點金銀給他。中午時來了一頂轎,正好歇在廟前。土地婆聽轎內的人說“悶死我了,真苦!”便把全部金銀財寶給了這坐轎的人,這人叫轎夫往轎內搬,只拿走了一半。晚上土地公回來,聽土地婆一說,責怪她:“窮苦人能坐轎嗎?抬轎的人才是窮人。”第二天,土地公又去出巡。中午兩個肥頭肥腦的(財主和他的兒子來取昨天剩下的一半金銀財寶)人抬來一頂空轎,土地婆想起土地公說的。就把剩餘的財寶給了他們。土地公回來後火冒三丈,把土地婆趕出了土地廟。
土地公形象
土地公是商人崇拜的財神,每個月的初二、十六,都要祭拜土地公,稱為“做迓”(或做牙)。農曆二月二日叫做“頭迓”,十二月十六日叫做“尾迓”,尤其
尾牙商家更是為了答謝員工一年的辛苦,請吃“尾牙”宴。祀的土地公都是慈眉善目,白須白髮的老人,有時會有土地婆陪祀,有時則只有土地公而已。這是中國民間傳說著一個故事:
玉皇大帝委派土地公下凡時,問他有什麼抱負,土地公希望世上的人個個都變得有錢,人人過得快樂。土地婆卻反對,她認為世間的人應該有富有貧,才能分工合作發揮社會功能。土地公說:“那么,貧窮的人不是太可憐了嗎?”土地婆反駁著:“如果大家都變有錢人,以後我們女兒出嫁,誰來幫忙抬轎子呢?”土地公無話可說,也因此打消這個原可“皆大歡喜”的念頭,世間才有今天的貧富懸殊差別。世上覺得土地婆自私自利,是一個“惡婆”不肯供奉她,卻對土地公推崇備至。
職責類型
土地神屬於基層的神明,專家學者有認為土地公為地方行政神,保護鄉里安寧平靜。也有專家學者認為其屬於城隍之下,掌管鄉里死者的戶籍,是地府的行政神。生養萬物:土地載萬物,又生養萬物,長五穀以養育百姓,此乃中國人所以親土地而奉祀土地的原因。《
太平御覽》引《禮記外傳》稱土地神“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故建國君民,先命立社,地廣谷多,不可遍祭,故於國城之內,立壇祀之”。管理本鄉:自東晉以後,隨著封建國家從中央到基層的官僚制度的逐漸完善,土地神也演變成為在道教神階中只能管理本鄉本土的最低級的小神。東晉的《搜神記》卷五稱廣陵人蔣子文因追賊而死。
東吳孫權掌權後,蔣子文顯靈於道說:“我當為此土地神,以福爾下民”。這裡所指的福爾下民,就是指的保佑本鄉本土家宅平安,添丁進口,六畜興旺,並且為人公道。中國南方土地廟常有對聯稱:“公公做事公平,婆婆苦口婆心”。地府行政:漢族許多地區的習俗,每個人出生都有“廟王土地”——即所屬的土地廟,類似於每個人的籍貫;人去世之後,道士做超度儀式(即做道場)時,都會去其所屬土地廟作祭祀活動。或者是新死之人的家屬,到土地神廟,稟告死者姓名生辰等資料,以求土地神為死者引路。
閩南、台灣人則認為,土地神可以保佑農業收成,也可以保佑生意人經商順利,旅客旅途平安,甚至還保護墳墓,不受邪魔的侵擾。土地神是功能性極強的神明。一般說法土,地神為地方之守護神祇,為一鄉一里之神。
文獻記載
土地神中國自古就有土地神的崇拜,生養萬物:土地載萬物,又生養萬物,長五穀以養育百姓,
《左傳通俗篇》有云:“凡有社裡,必有土地神,土地神為守護社裡之主,謂之上公。”。所謂土地神就是社神,其起源是來是對大地的敬畏與感恩:
《
說文解字》 :“社,地主也”,顧名思義,社就是土地的主人,社祭就是對大地的祭祀,又有后土之說。
《禮記》:“后土,社神也”, 《禮記》之《祭法》篇注稱,「大夫以下包士庶,成群聚而居,滿百家以上,得立社」。
《史記?封禪書》:“湯以伐夏,祭告后土” 。
《漢書》之《五行志》又稱「舊制,二十五家為一社」,古人尊天而親地,「土地廣博,不可遍敬,故封土為社而祀之,以報功也」。
社神與土地神
土地神中國古代就有奉土祭社的禮俗。社者,地方之最小行政單位。《禮記》之《祭法》篇注稱,“大夫以下包士庶,成群聚而居,滿百家以上,得立社”。《漢書》之《五行志》又稱“舊制,二十五家為一社”,古人尊天而親地,“土地廣博,不可遍敬,故封土為社而祀之,以報功也”。為報答大地之恩賜而奉土祭社,東漢時即稱社神為社公或土地,而稱土地者更甚。社神初無姓名。東晉以後,中國民間以生前行善或廉正之官吏為土地神,遂有人格及姓氏。道經《道要靈只神鬼品經》的《社神品》曾引用《老子天地鬼神目錄》稱,“京師社神,天之正臣,左陰右陽,姓黃名崇。本楊州
九江歷陽人也。秩萬石,主天下名山大神,社皆臣從之”。 社神即土地神,相傳的社神有兩個:一是句龍,《禮記·祭法》記載:“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千九州,故祀以為社”。一是禹,傳說他勤勞天下,死後托祀於后土之神。大地生長草木五穀,養育人類,故被視為無窮力量的神靈。古代對土地的崇拜和對天帝的崇拜,具有重要的意義。祭土地是上至王公貴族,下至小民百姓一年中的大事。先秦時期社神地位極高,故“社稷”一詞通常作為國家的代稱,祭祀典禮也由天子或各地
行政長官主持。漢唐以後,社:神的地位有所下降,祭祀也不限一地,其原因是因為“土地闊不可盡祭,故封土為社以報功。”所以各地山陵園地,均有大社壇,這些社壇以後又演變為各種:土地廟,社神也由顯赫的大神演變為明清小說中所描寫的猥瑣的土地老兒。 土
土地廟
供奉土地
供奉土地神的土地廟大多比較簡陋。一些大廟中間也有在殿堂中設有當方土地神位者。土地神的神誕之日是二月初二。舊時,官府和百姓都到土地廟燒香奉祀。現在初一、月半到土地廟燒香的依然十分普遍。
土地廟土地廟,又稱福德廟、伯公廟,為中國民間供奉“土地神”的地方(廟宇),多於中國民間自發建立的小型建築,屬於分布最廣的祭祀的建築,鄉村各地均有分布。在民國(1949年)以前,凡有漢族人群居住的地方就有供奉土地神地方——土地廟。
土地廟的問題
土地廟在大陸曾由於“文革”作為“四舊”大部分被搗毀。隨著“改革開放”和強調信仰自由以後,自1980年前後有
蒸蒸日上的恢復和發展勢頭。多由農民自發組織建設,屬於微型建築,高度從不到2米至正常房屋高度;面積大小小則幾平方米,大則十幾平方米。關於大量恢復建設“土地廟”的問題,1980年代和1990年代大陸官方和媒體一直密切關注。在當時農村國小基礎教育設施落後的情況下,呼籲鄉民多關注鄉村基礎教育,集中精力投資建學校,不要熱衷於“迷信”,仍舊無濟於事。1980年代部分農村地區出現一股建設土地廟的浪潮,在當地國小教學設施仍舊沒有改善的情況下,鄉民只熱衷建設土地廟,使得部分地區官方進行強行拆除,這股熱潮才有所遏制。至2000年以後,幾乎每鄉至少有一處或多處,其數量分布因地而異。台灣也有相當普遍的土地廟,據官方的調查,其數量超過1300所以上為台灣第一
大地主。按照漢族的習俗,每個人出生都有“廟王土地”——即所屬的土地廟,類似於每個人的籍貫;人去世之後行超度儀式即做道場時都會獲取其所屬土地廟。
土地廟的造型
土地廟因神格不高,且為基層信仰,多半造型簡單,簡陋者於樹下或路旁,以兩塊石頭為壁,一塊為頂,即可成為土地廟,俗稱"磊"型土地廟。也有簡單以水泥或磚塊砌成小廟,現今台灣甚至有工廠開模以水泥灌制大量生產,也有土地廟因香火鼎盛,逐漸中大型化者。
台北土地公廟
在台灣,土地神有財神的能力,商家會在舊曆的每月初二日、十六日祭拜土地公,稱之為"作牙"。台灣各地均有供奉土地公的習俗。另一方面。常見供奉土地公的,還有台灣的墓園,都會設有土地神之神位"后土碑"或土地公神像,用以祭祀。此外,許多地區會有大型的土地公廟,如
台北市的景福宮、
台北縣中和市的烘爐地土地公廟。
香港土地公廟
香港不少小商店門前也有一個迷你的神位安奉土地公,很多家庭門外亦有同樣安有神位,並每天定時上香祭祀。此外,鄉村地方一般有一小型土地廟以保佑整條村。位於香港市區的較為大型的土地廟有:大坑東福德廟,筲箕灣福德廟,
尖沙咀海防道福德古廟,
紅磡福德古廟,牛頭角伯公古廟。
相關祭祀
土地神土地公生:農曆二月二日
土地公得道升天日:農曆八月十五
《諸羅縣誌》 :“中秋祀當境土神,與二月二日同;訪秋報也。四境歌吹相聞。為之社戲”,故所謂春祈秋報即與上述兩日相同,現今之祭儀應為舊有社祭習俗之變。
作牙:“作牙”,習俗上舊曆每月的初二、十六,商家都祭拜土地公,稱之“作牙”,又稱“牙祭”、“作禡”。
掃墓:中國民間認為土地神乃墓園之守護,故掃墓前需先祭拜土地神,答謝其看守墳墓之辛勞。
土地爺地位
李風翧的《覺軒雜錄》里說:‘土地,鄉神也,村巷處處奉之,或石室或木房。有不塑像者,以木板長尺許,寬二寸,題其主曰某土地;槊(塑)像者其鬚髮皓然,曰土地公,妝髻者曰土地婆祀之紙燭淆酒或雄雞一。俗言土地靈則虎豹不入境,又言鄉村之老而公直者死為之。’按土地不一,有花園土地,……有青苗土地,……有長生土地,家堂所祀,又有攔凹土地、廟神土地等,皆隨地得名。”
還有,《公羊傳》上說:“社者,土地之主也。”漢應昭《風俗通史·祀典》引《孝緯經》曰:“社者,土地之主,土地廣博,不可遍敬,故封土為社而祀之,報功也。”清翟灝《通惜編·神鬼》:“今凡社神,俱呼土地。”
由於房地產的急速升溫,土地成為最核心的資源,圍繞土地的任何一個節點,都可能衍生出隱秘的利益鏈條。3名“土地爺”的“前腐後繼”,令人警醒。
民間信仰
潮汕對土地神的崇拜
土地神潮汕民間認為六月廿六,是土地神聖誕之日,潮汕民間稱“土地爺生”。從該節日的祭祀對象和祭祀方式來看,應是古代社日在
潮汕地區的變異。
潮汕人對地神的崇高信仰非常突出,中國民間祀奉的神明不下百種,唯以土地神最為普及。潮汕人設定並祭祀土地神十分盛行,遍及城鄉各個角落。潮汕人設定土地神位或廟宇有永久性和臨時性兩種。永久性的為居民住宅、商店、工廠、車間、作坊等。“地主神位”往往設定在廳堂或廚房裡地下的適當地方,每月農曆初一、十五(也有的是初二、十六)兩天定期舉行拜祭,俗稱“牙祭”。街頭巷尾與各鄉村大多還有廟宇祀土地神的,稱為“福德祠”。廟裡大體都立有土地公和土地媽偶像,供人朝拜。安葬死人建造墳墓時,也要在每座墳墓同向左側置“土地之神”或“福神”,勒石豎牌,像配置一座小墳一樣。這種土地神乃起始於古代的田社、社稷神,只在每年清明或冬至上墳掃墓時拜祭一次。臨時性的為營造新居、工場等建築物以及修繕房屋動土時設定的,用五副紙錠,五支沒點燃的香一併夾在一段竹竿之中,作為土地神位的標誌,進行拜祭,工程完成之日,還要備牲禮謝土地神,俗稱“射土”。潮汕人有一種稱為“報地頭”的習俗。若是家中有人去世,必須到土地廟報喪。由村中長者持白燈籠,帶領死者男性子孫穿孝服到地頭神廟報死。到廟,長者上香後取出年庚帖,對著神像報告說:“生從地頭來,死從地頭去,時辰念給老爺知。”
海外潮人也十分崇拜土地神。泰國的潮人把“地主爺”原湯原汁地搬過去,並毫不掩飾地稱為“本土公”,充分反映了潮僑留戀故鄉本土,留戀家鄉的情結。現在潮汕人祭拜土地地形式已經十分簡單,在田頭隨便插上香燭,便可祈請土地神享用。在各家各戶,都設有“地主神位”,每逢初一、十五(也有初二、十六的),都以飯菜或瓜果祭拜,形式雖然簡單但卻勤且持之以恆。如有喬遷,“地主神位”也是首先遷入的對象。由此可見土地神在潮汕人心目中的地位之重要。
台灣對土地神的崇拜
土地神在台灣,受到最普遍崇拜的神祗,當數土地神。無論是城鎮的街頭巷尾,或是在鄉村的田頭田尾,都可以看到數不勝數的大大小小、形狀不一的土地神廟。在台灣眾多的神靈中,土地神位格最低,是個小神,掌管一小塊地方,如一區、一里、一村、一鄰之雜事。土地神崇拜源自我國古代對土地的崇拜。以前為天子諸侯祭拜的“社稷”。“社”就是土神,“稷”就是穀神。在古文記載中,對之的稱謂有“后土”、“土正”、“社神”、“社公”、“土地”、“土伯”。正規的稱呼則是“福德正神”,在台灣民間多稱之為土地公、伯公、福德爺等。在城鎮及寺廟多用“福德正神”刻於木牌或石牌上,社稷神原是土神、穀神。後來逐漸人格化,成了“人格神”。在郊野及墓地則慣用“后土”。關於人格化土地公的來歷,傳說的是一位心腸善良、溫厚篤實、樂於助人的形象。根據這形象雕刻出來土地公神像,是一位白須、白髮、笑容可掬、福態吉祥的老人,似古時地方員外的打扮,頭戴帽,帽檐兩條布須下垂抵肩。一般穿著是普通便服,面龐圓而豐盈,兩眼微眯,露出慈祥的笑容。有些土地公神像邊還會塑著一隻老虎相伴,據說這老虎也能為民除害。在台灣民間,對土地公神祭拜的信念,也隨著時代背景的改變而漸漸轉移。現在,它不僅是農人祭拜的神,由於它還能使農人致富,因而漸漸轉化為“財神”,於是,礦業、漁業、商業及金融業者,也都祭祀土地公,祈望能發財賺錢。司掌土地的神,也就兼職財神爺,為各階層人士所普遍祭拜。台灣的土地廟有極大的,氣派堂皇。也有極小的,只有四片石片,一片作頂,三片做牆,也可作為土地廟。有的甚至沒有屋住,只在一棵樹下,擺上香爐供奉,或在一塊石頭上,畫道符或貼個“春”字即是代表土地神。也有的乾脆將土地公請進家裡祭拜,謂之“私祭”。信仰土地神最強烈的最虔誠的是客家人集居地。在客籍地區,稱土地廟為“伯公廟”或“伯公亭”。供奉土地公的方式,原則上是用一塊石頭或木牌當作香位,上書“福德正神香位”。有的則再供奉塑像。古老的伯公府,保存著濃厚的
中原客家特色,多數用石塊鑿砌而成,屋前有小石桌。小屋的正對面,圍牆邊另有一座小屋,稱為“天神爺”(即天官)。伯公廟右側不遠,再蓋一間更小的小屋,置有一個石制香爐,稱為“好兄弟”。天官、土地廟、好兄弟三間小屋,正好代表中國古代的天、地、人“三才”思想,這一信仰崇拜習俗,源遠流長,意義深遠。土地公的誕辰是農曆二月初二日。這一天家家戶戶都要宰雞殺鴨、虔誠祭拜,土地廟多要演戲,以祝“福德正神”千秋。這叫春祭。農曆八月十五臼相傳是土地公升天之日。還要祭拜一次,這叫“秋祭”,以感謝土地公一年來的福佑,古時所謂“春祈秋報”就是指此而言。此外,都市商人把土地公視為財神。除了每月初二和十六兩天的祭祀外,二月初二那天,商家都要為土地公舉行盛大祭典,這叫做“做牙”(吃、犒勞)。因為二月初二是最初的“做牙”,所以稱為“頭牙”。這天晚上,店主照例要用祭拜土地公的牲醴,招待夥計、房東、親友和老主顧,這就叫“造福”。十二月十六日是一年最後的“做牙”,所以稱為“尾牙”。除了以上祭日外,因為土地公掌管與人民生計息息相關的土地,而成為一方人家的保護神。為此,一般人都要不時地拜拜土地公:如家人生病、兒子參加高考、服兵役、親戚車禍……等等。農民收成好,固然歡喜一場;收成不好,也得祭拜,以求來年。現代社會天天大興土木,也得祭祀一番。因此,土地公是台灣民間祭拜最勤的神祗。
閩南第一土地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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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南第一土地神”供奉“土地神”(福德正神)為航海保護神,是清代以來淬在祥芝伍堡澳(現屬石獅市
鴻山鎮伍堡村)的一種獨特風俗。伍堡“土地廟”位於長任山麓,依山臨海,坐北朝南,相傳始建於明初。清代多次重修,香火逐漸興旺,被往來海商、船民視為伍堡澳航海保護神。現存建築面積130平方米,單開間重檐易
歇山頂,進深二間,另有護厝,附葬“世合春”戲神之墓。是閩台文化藝術交流的歷史見證。該廟所奉“土地神”被稱為“閩南第一土地神”,與其它土地廟相比,伍堡土地廟不但建築規模完備,結構精巧,而且廟中土地神還配祀文、
武判官,顯示一種威嚴的氣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