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會員單位

團體會員單位是中國國際品牌協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施及推進“創立品牌、保護品牌、宣傳品牌、發展品牌”的中國國際品牌發展戰略的力量中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團體會員單位
  • 常務理事單位:在全國範圍內位列本行業前五十名
  • 入會原則: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 常務理事單位:會費15萬元,有效期為五年
  • 理事單位:會費6萬元,有效期為五年
  • 理事單位:100家
簡介,分類,原則和程式,會費,單位數量,工作與責任,

簡介

我們品牌協會在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建設創新型國家的精神;貫徹胡錦濤書記提出的:“要擁有我們自己的核心競爭力,擁有民族品牌、核心品牌”的指示,加快實施中國國際品牌戰略,同時認真做好團體會員的發展、吸收、服務和管理工作,全面提高企業品牌建設的意識。

分類

團體會員單位根據企業規模、綜合實力以及在本行業所處地位、各項指標在本行業內的代表性等方面的情況,分為:常務理事單位、理事單位、會員單位:
1、常務理事單位:一般應為集團公司,註冊資金八千萬以上,年產值或銷售額五個億以上;或在全國範圍內,位列本行業前五十名。
2、理事單位:註冊資金三千萬以上;年產值或銷售額一個億以上。企業各項經濟指標在本行業內具有代表性和先進性。
3、會員單位:企業各項經濟指標在本行業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原則和程式

入會原則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入會程式
1、申請單位承認並遵守品牌協會章程,向品牌協會提出申請成為常務理事單位、理事單位或會員單位的書面要求。
2、品牌協會秘書處對申請單位有關資料進行審查,提出初步的處理意見,報品牌協會理事會審議批准。
3、品牌協會理事會召開全體會議,對申請單位進行審議並作出同意、不同意、暫緩審批等決定。
4、對批准成為團體會員的單位,履行入會手續,由品牌協會頒發銅匾和名譽證書。

會費

1、根據團體會員單位對品牌協會工作的參與程度及品牌協會工作開展的需要,為更好地為團體會員單位提供優質的服務,團體會員單位交納的會費如下:
常務理事單位:會費15萬元,有效期為五年。
理事單位:會費6萬元,有效期為五年。
會員單位:會費3600元,有效期為一年。
2、團體會員單位的會費交納,從品牌協會理事會批准並正式書面通知到該單位之日起,由會員單位於10天內一次性交納。會費交納後如中途退出,其已交會費不予返還。

單位數量

根據行業分配及團體會員單位的區別,原則上為:常務理事單位50家;理事單位100家;會員單位按行業劃分,每個行業約8~10家;

工作與責任

1、團體會員單位應按照品牌章程的規定,履行會員的義務,積極參與品牌協會的相關工作。
2、團體會員單位加入品牌協會後,未經品牌協會書面授權或同意,不得以品牌協會的名義開展任何活動。否則,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及經濟上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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