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平衡決策

團體平衡決策是政府平衡社會各團體利益作出公共政策的理論。公共政策是各利益不同的團體在影響政府的過程中,相互競爭後達成的均衡結果。團體向政府提出問題,促使政府作出必要的決策。當某一個團體在影響政府的過程中贏得勝利的時候,其他的團體會立即跟進,如此周而復始,最後由政府作出適應各團體的公共政策。團體影響力的大小取決於成員、財富數量、領導能力、團體內部的凝聚力等因素。任何團體的影響力一旦發生變化,公共政策就有可能改變。

漸進決策模式是主張決策者採用漸進方式對現行政策加以修改,逐漸實現決策目標的理論。美國政治學家林德布洛姆針對理性決策模式的缺點而提出。認為政策決定是人們根據過去的政策經驗,經過政治互動和漸進調適的過程,獲得共同一致看法的政策活動。主要特點是:(1)政策目標與政治行動是相互交織密不可分的關係;(2)決策方案與現行政策只有量的差異,沒有本質的區別;(3)政策目標與政策手段有一個不斷調適的過程;(4)決策者追求的不是最優決策,而是參與決策的人們能一致同意的決策;(5)政策決定是參與決策的人們採用各種方式、方法和手段相互作用並達成妥協一致的政治互動過程;(6)漸進決策本質上是補救性的和改良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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