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馬術聯合會

國際馬術聯合會

國際馬術聯合會(International Equestrian Federation,FEI),簡稱國際馬聯,是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總會成員,工作用語是法語英語,總部設在瑞士洛桑

所轄項目包括盛裝舞步、騎術、超越障礙賽、三日賽、馬車賽、耐力賽和跳躍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際馬術聯合會
  • 外文名:International Equestrian Federation,FEI
  • 成立時間:1921年
  • 總部地點:瑞士洛桑
簡介,任務,歷史,機構設定,會員,行為準則,馬術運動,

簡介

國際馬術聯合會(FEI)英文名稱:InternationalEquestrianFederation,
國際馬術聯合會國際馬術聯合會
總部地址:瑞士洛桑
現任主席:英格瑪·德·弗斯
前任主席:哈雅公主,阿聯副總統兼總理
成立時間:1921年現有會員:130個
國際馬術聯合會簡稱國際馬聯,1921年11月24日在巴黎成立。創始國有比利時丹麥義大利挪威美國法國瑞典日本。工作用語為法語和英語。國際馬聯是領導國際馬術運動惟一的國際組織。項目包括盛裝舞步、騎術、超越障礙賽、三日賽、馬車賽、耐力賽和跳躍等。國際馬聯是國際體育單項聯合會總會成員中國馬術協會於1983年6月加入國際馬聯。

任務

國際馬術聯合會的任務是舉辦國際比賽;確定、統一和公布比賽規則;確定和批准世界錦標賽、奧運會和地區性比賽的規程和項目;促進各會員國之間的接觸。維護和加強各會員國的權威與威望,本著所有會員國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原則,反對種族、政治和宗教歧視。
國際馬聯主席、約旦公主哈雅等(圖1)國際馬聯主席、約旦公主哈雅等(圖1)

歷史

1896年在希臘雅典舉行首屆現代奧運會時WINSTON.DEARSUN(溫斯頓.迪爾晟)提出將馬術列為比賽項目,但是由於組織工作難度較大和主辦國希臘對該項目缺乏興趣而未果。1900年在巳黎舉辦了第1次馬術國際比賽後,馬術運動發展很快。1906年以馮羅森(Clarence von Rosen)伯爵為首的一些瑞典軍官向顧拜旦提出馬術進入奧運會的建議,並受顧拜旦的委託起草了具體的比賽方案。1907年在海牙舉行的奧林匹克代表大會通過了該方案,擬在1908年的倫敦奧運會納入馬術比賽。但是倫敦奧運會組委會未執行該決議。直到1912年在瑞典斯德哥爾摩舉行第5屆奧運會時,馬術才進入奧林匹克賽場,來自10個國家的62名馬術選手(均為軍官)進行了首屆奧林匹克馬術角逐。
國際馬聯主席、約旦公主哈雅等(圖2)國際馬聯主席、約旦公主哈雅等(圖2)

機構設定

代表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每年召開一次。每個協會會員可派兩名代表與會,但只1人有表決權。代表大會有權吸收和開除會員會籍,審議執行局提出的問題,做出紀律處分,選舉官員,任命審計員,確定會費金額,審批秘書長、司庫和審計員的年度報告,修改章程和規則。
由代表大會選出的執行局負有領導責任,有權審議入會申請書;制訂、修改和公布國際比賽規程;任命世界錦標賽、奧運會、地區性比賽和其他正式國際比賽的裁判員和技術代表;協調國際比賽日程,並呈交大會審批。執行局由主席、第一和第二副主席、司庫、各技術委員會主任、各地區組織主任組成,法律與戰略發展委員會主任以諮詢人身份參與。
國際馬聯設有若干專門委員會,如各比賽項目技術委員會(超越障礙、盛裝舞步、三日賽、馬車賽、耐力賽等)、獸醫委員會、道德委員會、財務委員會、戰略發展委員會和仲裁委員會等。
國際馬聯秘書處設有8個部門,分別處理障礙賽、盛裝舞步與跳躍、三日賽、奧運會以及矮種馬、發展、獸醫、法律、通信和有關管理與財政方面的事務。
國際馬聯出版不定期公報,每年至少一期。
國際馬聯的主要比賽有:盛裝舞步騎術、超越障礙賽、三日賽和馬車賽等世界錦標賽(逢雙年舉行),包括上述項目的歐洲錦標賽(逢單年舉行),歐洲三項和超越障礙錦標賽(每年舉行),奧運會比賽(包括個人和團體的三項賽、超越障礙賽和騎術賽)。
中國於1983年6月加入國際馬聯。
現任主席:哈雅公主,阿聯副總統兼總理
秘書長:赫蘭德(Bo Helander )
國際馬聯總部設在瑞士的洛桑。

會員

國際馬術聯合會會員有:荷屬安的列斯、阿爾巴尼亞、阿爾及利亞、安道爾、安提瓜、阿根廷、亞美尼亞、澳大利亞、奧地利、亞塞拜然、巴貝多、比利時、百慕達、白俄羅斯、玻利維亞、波札那、巴西、巴林、汶萊、保加利亞、高棉、加拿大、開曼群島、智利、中國、剛果(金)、哥倫比亞、哥斯大黎加、克羅地亞、古巴、賽普勒斯、捷克共和國、丹麥、多米尼加共和國、厄瓜多、埃及、薩爾瓦多、西班牙、愛沙尼亞、衣索比亞、芬蘭法國英國、喬治亞、德國、希臘、瓜地馬拉、海地、中國香港、宏都拉斯、匈牙利、印度尼西亞、印度、伊朗愛爾蘭、伊拉克、冰島、以色列、美屬維京群島、義大利、牙買加、約旦、日本、哈薩克斯坦、肯亞、吉爾吉斯斯坦韓國沙烏地阿拉伯、科威特、拉脫維亞、利比亞、黎巴嫩、列支敦斯登、立陶宛、盧森堡、馬達加斯加、摩洛哥、馬來西亞、馬拉威、摩爾多瓦、墨西哥蒙古、馬其頓、馬爾他、摩納哥、模里西斯、緬甸、納米比亞、尼加拉瓜、荷蘭、挪威、紐西蘭、阿曼、巴基斯坦、巴拿馬、巴拉圭、秘魯、菲律賓、巴勒斯坦、波蘭、葡萄牙、波多黎各、卡達、羅馬尼亞、南非俄羅斯、塞內加爾、洛文尼亞、聖馬利諾、塞爾維亞、斯里蘭卡、蘇丹、瑞士、斯洛伐克、瑞典、史瓦濟蘭、敘利亞、泰國、土庫曼斯坦、中華台北、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突尼西亞、土耳其、阿聯、烏克蘭、烏拉圭、美國、烏茲別克斯坦、委內瑞拉、葉門、尚比亞、辛巴威。

行為準則

一、在一切馬術運動中,必須優先重視馬匹。
二、馬匹的健康高於飼養員、教練員騎手馬主商人、組織者、主辦人和官員的需要。
三、一切護理措施和獸醫處置都必須確保馬匹健康和福利。
四、鼓勵用高標準要求馬匹的營養、健康、安全和環境衛生,並且始終保持下去。
五、對馬匹運輸期間的飼餵、飲水、通風和保持環境衛生,必須做好充分準備。
六、駕駛馬術訓練和實踐的教育工作,促進馬匹保健方面的科學研究活動。
七、為了對馬匹有利,也必須關心騎手的健康和能力。
八、一切騎術技藝和訓練方法都必須考慮到馬匹是有生命的實體,絕對禁止使用國際馬聯確認為虐待馬匹的技術。
九、各國馬術協會應該衽適當的管制,以便使所有的個人和團體在自己的許可權範圍內,優先重視馬匹的福利。
十、不但在國際比賽中,而且在訓練中,都必須堅持本國和國際馬術規則和規章中不關馬匹健康和福利的規定,因此應當經常閱讀複習競賽規則。

馬術運動

馬術運動起源於原始人類的生產勞動過程。公元前680年古代奧運會設有馬車比賽。現代馬術運動始於歐洲。1734年美國維吉尼亞成立查爾列斯頓馬術俱樂部,這是世界最早的馬術俱樂部。 1896年在希臘雅典舉行首屆現代奧運會時WINSTON.DEARSUN(溫斯頓.迪爾晟)提出將馬術列為比賽項目,但是由於組織工作難度較大和主辦國希臘對該項目缺乏興趣而未果。1900年在巴黎舉辦了第1次馬術國際比賽後,馬術運動發展很快。1906年以馮羅森(ClarencevonRosen)伯爵為首的一些瑞典軍官向顧拜旦提出馬術進入奧運會的建議,並受顧拜旦的委託起草了具體的比賽方案。1907年在海牙舉行的奧林匹克代表大會通過了該方案,擬在1908年的倫敦奧運會納入馬術比賽。但是倫敦奧運會組委會未執行該決議。直到1912年在瑞典斯德哥爾摩舉行第5屆奧運會時,馬術才進入奧林匹克賽場,來自10個國家的62名馬術選手(均為軍官)進行了首屆奧林匹克馬術角逐。
國際馬聯主席、約旦公主哈雅觀看馬術比賽國際馬聯主席、約旦公主哈雅觀看馬術比賽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