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衝突法:普通法大陸法及海事法

國際衝突法:普通法大陸法及海事法

《國際衝突法普通法大陸法及海事法》是2003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加)泰特雷劉興莉。

基本介紹

  • 書名:國際衝突法:普通法大陸法及海事法
  • 作者:(加)泰特雷 著 劉興莉 
  • 譯者黃進
  • ISBN:9787503644023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3-10-01
圖書信息,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目錄,

圖書信息

出版時間:2003-10-01 版 次:1 頁 數:742 裝 幀:平裝 開 本: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國際法

內容簡介

《國際衝突法:普通法、大陸法及海事法》是第一本真正具有國際性的衝突法論著,也是有關海事衝突法的經典著作。它不只是從一國法律的角度論述衝突法,而是通過比較英國、美國、法國及加拿大的法律(也較多地參考澳大利亞和歐共體的有關法律,同時該書還包括了由41個國家的法學學者撰寫的該國的海事衝突法概論),以海事法作為其主要淵源,通過大量的判例剖析,對海事法律衝突進行了全面翔實的論述,系統分析了可適用於所有衝突法的一般法律適用的理論問題,並富有創造性地提出了解決法律衝突的第5種方法——“構建法律適用的方法體系”,以期實現在所有國家以統一的法律適用方法解決法律衝突。該書具有極高的理論價值和實踐意義,適合於從事法律、航運及國際貿易的理論和實務工作者閱讀。

作者簡介

威廉·泰特雷,教授是加拿大MCGILL大學的法學教授,他在國際航運界享有極高的聲譽,他曾於1986年出任國際海事組織6人委員會主席,1986年至1990年當選國際海事委員會執行委員會委員,並於1900年至1994年榮任國際海事委員會副主席,現為CMI的榮譽副主席。
泰特雷教授出版的著作主要有:《海上貨物索賠》、《國際衝突法——普通法、大際法及海事法》、《海事優先權與貨物索賠》和《國際海商及海事法》,並在各種刊物上發表了許多文章。他還是勞埃德海事法和商法季刊(倫敦);勞埃德法律報告(倫敦);法國海商法(巴黎);歐洲交通法(安特衛普);美國海事案例(巴爾的摩);海商法與商事通訊(紐約);Tulane海事法通訊和舊金山大學海事法通訊的協作編輯。

目錄

前言
第一部分 國際衝突法理論
第一章 解決法律衝突的四種傳統方法
第二章 構建法律適用的方法體系一一解決法律衝突的第五種方法
第三章 實體問題、附帶問題與法院的審判規程
第四章 反致
第五章 公共秩序/公共政策及強制性規則
第六章 法律規避乙法律詐欺
第二部分 領土與國籍
第七章 船旗國法一一“選擇船旗”
第三部分 契約的法律適用
第八章  契約法律適用概論
第九章  租船契約
第十章  提單
第十一章 海上保險契約
第十二章 仲裁
第四部分 侵權和不法行為的法律適用
第十三章 侵權和不法行為法律適用概論
第十四章 海事侵權/不法行為及船舶碰撞
第十五章 侵權損害賠償(及船舶碰撞損害賠償)的分擔
第五部分 特 殊 問 題
第十六章 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
第十七章 船舶優先權、船舶抵押權及海事請求權
第六部分 附 帶 問 題
第十八章  證據與推定
第十九章  契約的釋義或解釋
第二十章  反訴(相互抗辯)
第二十一章 時效期限(時效)
第二十二章 損害賠償--經濟損失、貨幣及利息
第七部分 外國法的查明、管轄權及外國判決的承認
第二十三章 外國法的查明
第二十四章 管轄權
第二十五章 外國判決的承認
第八部分 結 語
第二十六章  結語
第九部分 各國法律概要一-海事衝突法
阿根廷
澳大利亞
比利時
保加利亞
加拿大
智利
中國
哥倫比亞
克羅地亞
賽普勒斯
丹麥
多米尼加共和國
法國
德國
希臘
冰島
愛爾蘭
以色列
義大利
日本
賴比瑞亞
荷蘭
紐西蘭
奈及利亞
挪威
巴拿馬
秘魯
菲律賓
葡萄牙
塞內加爾
新加坡
斯諾文尼亞
西班牙
斯里蘭卡
瑞典
瑞士
泰國
土耳其
聯合王國(英國)
美國
委內瑞拉
第十部分 附錄
附錄一 《1928年關於國際私法的布斯塔曼特法典》(節錄)
附錄二 《1940年關於國際通商航海法的蒙得維的亞條約》(節錄)
附錄三 《1966年加拿大外國侵權法草案》
附錄四 《1972年歐共體非契約之債法律適用公約初步草案》第10條-第14條(侵權責任)及評述
附錄五 《1977年統一船舶碰撞中有關民事管轄權、法律適用、判決的承認和執行若干規則的公約》
附錄六 《1980年關於契約之債法律適用的羅馬公約》及其評述
附錄七 《1990年英國侵權和不法行為法律適用法法案》及評述(略)
附錄八 《1992年澳大利亞聯邦法律適用法草案》及評述(略)
附錄九) 《1993荷蘭海事衝突法》及評述
附錄十 《199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268條-第278條及評述
中外對照詞條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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