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航空產品責任研究

國際航空產品責任研究

《國際航空產品責任研究》是2017年8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超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際航空產品責任研究
  • 作者:張超漢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7年8月
  • 頁數:315 頁
  • 定價:63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1898456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國際航空產品責任是國際航空私法領域的一個熱點和難點問題,該問題目前在中國尚處於初步研究階段。本書緊緊把握當代國際航空產品責任理論研究和法律實踐的zui新發展動態,通過法理闡釋、比較和實證研究的方法,從實體和程式兩個層面系統梳理和深入分析了國際條約和歐美立法及其實踐有關航空產品責任的法律蘊含、法律關係、責任主體、歸責原則、損害賠償、免責事由、管轄權和法律適用等具體法律問題,從而提出中國航空器製造商應對航空產品責任風險的措施和完善中國航空產品責任法律體制的意見和構想。
本書拓展了國際航空法研究的新領域,對航空公司、航空消費者、航空器製造商等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作者簡介

張超漢,甘肅武威人,1982年生,法學博士,國家留學基金委公派加拿大蒙特婁大學聯合培養博士。現任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博士後研究人員、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講師、國際法研究中心研究員、鄭斌航空與空間法研究所研究員、陝西省國際法學科“三秦學者”科研創新團隊學術骨幹、《中國航空法評論》執行主編。先後在韓國首爾國立大學、聯合國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加拿大蒙特婁大學從事學術研究與訪學工作。
出版專著1部、合著1部。在《現代法學》《法律科學》《北方法學》《中國國際私法與比較法年刊》、German Journal of Air and Space Law 等國內外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40餘篇,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複印報刊資料》轉載3篇。主持或參加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教育部、法務部、中國法學會、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特別資助項目等12項課題的研究工作。2012年經教育部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聯合批准獲“全國博士研究生學術新人獎”。

圖書目錄

第一章緒論
一、問題的緣起、研究背景及意義
(一)問題的緣起
(二)研究背景
(三)研究意義
二、理論研究與司法實踐現狀
(一)中國理論研究與司法實踐現狀
(二)歐美理論研究與司法實踐現狀
三、基本框架
四、研究方法與思路
第二章國際航空產品責任:法律蘊含、特性及構成
一、國際航空產品責任的法律蘊含
(一)產品責任相關概念的界定與區分
(二)航空產品及航空產品責任的法律蘊含
二、國際航空產品責任的特性
(一)責任事故的跨國性:主體與行為
(二)責任領域的交叉性:運輸責任與產品責任
(三)責任性質的複雜性: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競合與聚合
三、國際航空產品責任的構成
(一)航空產品存在缺陷及其類型
(二)航空產品造成損害及其範圍
(三)產品缺陷與損害事實之間因果關係的認定
四、本章小結
第三章國際航空產品責任的主體
一、國際航空產品責任的法律關係
(一)製造商與保險人之間的契約關係
(二)同一層次總製造商與零部件製造商之間的契約關係
(三)製造商與航空公司或出租人之間的契約關係
(四)製造商與航空公司之間的侵權關係
(五)製造商與第三人之間的侵權關係
二、國際航空產品責任的權利主體
(一)航空產品責任的請求權與受害人權益的保護
(二)國際航空產品責任的請求權主體
三、國際航空產品責任的義務主體
(一)國際航空產品責任的私法義務主體
(二)國際航空產品責任的公法義務主體——政府適航監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
(三)國際航空產品責任義務主體間的關係
四、本章小結
第四章國際航空產品責任的歸責原則——以嚴格責任為中心
一、國際航空產品責任歸責依據的演進
(一)從契約責任到疏忽責任
(二)違反擔保責任
(三)嚴格責任
二、現代國際航空產品責任歸責原則的發展趨勢:嚴格責任
(一)嚴格責任的產生及影響
(二)嚴格責任的構成要件
(三)航空產品嚴格責任的理論基礎
(四)航空產品嚴格責任的具體適用
(五)航空產品嚴格責任適用的限制與例外
(六)航空產品嚴格責任訴訟中的舉證責任
三、國際航空產品嚴格責任的危機及其出路
(一)航空產品嚴格責任危機的成因及表現
(二)“深口袋被告”的產生及原因
(三)航空產品嚴格責任危機的出路
四、本章小結
第五章國際航空產品責任損害賠償及其免責
一、國際航空產品責任的損害賠償
(一)航空產品責任損害賠償的範圍
(二)懲罰性賠償在航空產品責任領域適用的理論與實踐
(三)航空產品責任損害賠償與《蒙特婁公約》的排他性原則
二、國際航空產品責任的免責事由
(一)航空產品責任的一般免責事由
(二)航空產品責任免責事由的特殊考量——以美國和歐盟實踐為考察基點
(三)航空產品責任訴訟中的耐撞性規則
三、本章小結
第六章國際航空產品責任的爭議解決
一、國際航空產品責任的裁判管轄權
(一)航空產品責任案件國際裁判管轄權確定的前提與意義
(二)航空產品責任案件國際裁判管轄權確定的考察因素
(三)美國和歐盟航空產品責任案件管轄權確定的理論與實證考察
(四)美國航空產品責任訴訟中的挑選法院與不方便法院原則
二、國際航空產品責任的準據法——以尋找“適當法”為歸依
(一)“巴黎空難”案始末
(二)航空產品責任的識別
(三)航空產品違約責任的準據法
(四)航空產品侵權責任的準據法
三、本章小結
第七章中國航空產品責任法律體制:現狀、問題與完善
一、中國航空產品責任法律體制的現狀及問題
(一)中國航空產品責任立法體制的現狀及問題
(二)中國航空產品責任司法體制的現狀及問題
二、中國航空產品責任法律體制的完善
(一)完善中國航空產品責任法律體制的現實性與必要性
(二)完善中國航空產品責任法律體制的模式和思路
(三)有關航空產品責任一般法的修訂與解釋
(四)單行特別法的制定——《航空產業促進法》
(五)中國航空產品責任司法體制的完善
三、本章小結
結語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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