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維和人員日”是每年的5月29日,由2002年的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產生的。用於對國際維和人員作出的貢獻表示感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際維和人員日
- 節日時間:5月29日
- 設立機構:聯合國大會
- 設定時間:2002年
- 設定機構:聯合國
組織機構,設立宗旨,活動內容,
組織機構
參加維和行動執勤的人員主要由三部分構成:一是裝備輕武器用於自衛的維和部隊;二是不帶任何武器的軍事觀察員;三是工兵、醫療、運輸等後勤分隊。維和部隊和軍事觀察員依然是其本國軍隊的成員,受派遣國軍事法規、條令、條例的約束。在維和行動中受聯合國的指揮。維和官兵身著本國軍服。為了表明他們的維和人員身份,一律頭戴藍色貝雷帽或頭盔,佩戴聯合國徽章。
聯合國維和特派團的士兵不向聯合國效忠。自願派遣軍事人員和民警的政府保留對在聯合國旗幟下服務的各自部隊的最終權力。聯合國按照每個士兵每月大約一千美元的統一費率償還那些自願派遣人員參加維和的國家,聯合國還償還各國的設備費用。
傳統的維和行動基本可分為兩類:一是由非武裝的軍事觀察員組成的觀察團監督停火、撤軍或有關協定的執行;二是派出裝備用於自衛的輕型武器的維和部隊,以確保停火,緩和局勢,為解決爭端創造條件。20世紀80年代末以來,聯合國維和行動的數量和規模大大增加。同時,其任務除繼續承擔傳統的監督停火等職責外,急劇擴展至包括組織和監督選舉、維護法律秩序、安置難民、為人道主義救援行動創造安全環境、解除各派武裝、清除地雷、重建國家等。
設立宗旨
據聯合國維和部門統計,自1948年5月29日向巴勒斯坦派遣停戰監督組織以來的幾十年中,聯合國已先後在各衝突地區開展了50多項維和行動,維和開支超過190億美元,參與維和行動的軍事、警察和文職人員總計80多萬人,在維和行動中殉職者約有1800人,僅2005年,就有來自46個國家的124名維和人員以身殉職。維和行動已成為聯合國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聯合國維和部隊曾榮獲1988年度諾貝爾和平獎。2002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將每年的5月29日定為“國際維和人員日”。
活動內容
2015年6月2日上午8點,著裝整齊的中國維和工兵、醫療兩支分隊的維和官兵代表,早早的來到位於綏德魯市區的聯利團綏德魯分部大樓前,與印度警察防暴隊、奈及利亞34營、聯合國民事機構人員、當地政府官員和學生近200人,共同慶祝“國際維和人員日”。慶祝儀式上,首先舉行了盛大的遊行慶祝活動,由軍事人員和民事人員組成的遊行方陣走上街頭,向當地居民宣傳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並展示了聯合國維和人員的良好精神風貌。結束後,各國維和人員來到聯利團綏德魯分部樓前舉行悼念儀式,緬懷為和平事業獻身的維和人員。隨後,各國維和人員代表向犧牲的維和人員敬獻花圈,中國工兵分隊大隊長楊永剛代表中國維和部隊敬獻了花圈。悼念儀式結束後,聯利團綏德魯分部辦公室主任哈弗宣讀了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的賀信,大吉德州州長代表政府和居民致辭,對聯合國人員為當地和平與發展所做的貢獻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