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國際籃球)

籃球(球類運動)

國際籃球一般指本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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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basketball),是以手為中心的身體對抗性體育運動,是奧運會核心比賽項目。

1891年12月21日,由美國麻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訓練學校體育教師詹姆斯·奈史密斯發明。1896年,籃球運動傳入中國天津。1904年,聖路易斯奧運會上第1次進行了籃球表演賽。1932年,國際籃球聯合會成立。1936年,籃球在柏林奧運會中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中國也首次派出籃球隊參加奧運會籃球項目。1956年10月,中國籃球協會成立。1992年,巴塞隆納奧運會開始,職業選手可以參加奧運會籃球比賽。

基本介紹

歷史,規則,硬體要求,賽制,違例,犯規,暫停,替換,其它三人制規則,備註,分歧,比賽時間,犯規次數,三分線,暫停數,干擾球規則,區域防守,術語,主要組織,主要賽事,CBA,FIBA,IOC,NBA,OCA,代表人物,

歷史

籃球運動是1891年由美國人詹姆斯·奈史密斯發明的。當時,他在麻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任教。由於當地盛產桃子,這裡的兒童又非常喜歡玩將球投入桃子筐的遊戲。這使他從中得到啟發,並博採足球曲棍球等其他球類項目的特點,創編了籃球遊戲。
最初籃球遊戲比較簡單,場地大小和參加遊戲的人數沒有限制。比賽隊員分成人數相等的兩隊,分別站在球場的兩端,在裁判員向球場中央拋球後,雙方隊員立即衝進場內搶球,並力爭將球投進對方的籃筐。因為桃筐是有底的,球投中以後就留在籃子裡,人必須登上專設的梯子才能將球從籃筐里取出。
隨著場地設施的不斷改進,籃筐取消了筐底,並改用鐵圈代替桃籃,用木板製成籃板代替鐵絲擋網,場地增設了中線、中圈和罰球線,比賽改由中場跳球開始。與此同時,場上比賽隊員也通常改為每隊5人,開始有後衛、守衛、中鋒前鋒、留守等位置之分。此外,奈史密斯制訂了一個不太完善的競賽規則,共13個條款,其中規定不允許帶球跑、抱人、推人、絆人、打人等。這大大提高了籃球遊戲的趣味性,並且吸引了更多的人來參加這一遊戲,從而使籃球運動很快普及到了全美國。
1892年,籃球運動首先從美國傳入墨西哥,並很快在墨西哥各地得到開展。這樣,墨西哥成為除美國外,第一個開展籃球運動的國家。此後,這項運動先後傳入法國、英國、中國、巴西、捷克斯洛伐克、澳大利亞、黎巴嫩等國家,在世界範圍內得到了開展、普及和發展。
1895年,美國人鮑勃蓋利將籃球傳入中國,1896年天津基督教育青年會舉行了中國第一次籃球遊戲表演。之後在天津、北京等城市青年會中開展起來。在1910年舊中國首屆全國運動會上,籃球首次被列為表演項目。1914年的第二屆全運會上籃球被列為男子正式競賽項目,1924年在第三屆全運會上被列為女子正式競賽項目。籃球自1951年起一直是亞運會的正式比賽項目。
1932年國際業餘籃球聯合會成立,男子籃球被國際奧委會承認為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1946年,美國出現職業籃球聯賽,並發展為NBA。
女子籃球運動到20世紀初才開展起來。1976年,女子籃球被列為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

規則

硬體要求

場地要求:標準籃球場應為28m×15m的長方形,三人籃球使用標準籃球場的半場進行比賽。場地的丈量從界線的內沿量起,而場內的各區、線、圈的丈量均從界線的外沿量起,場上各線線寬均為5cm。地面應堅實平坦,至少在周圍2m以內無障礙物。球隊席區域有2條2m長的線,其顏色與邊線和端線的顏色應有懸殊的差別。
籃球
籃球場
籃球架:籃球架的支柱距端線外沿至少1m。籃板應橫寬1.80m,豎高1.05m,下沿距離地面2.90m(原1.80m×1.20m尺寸的籃板仍可使用)。籃板的底部、邊沿和支柱應做適當包紮。籃圈的上沿距地面3.05m,籃圈的圈條直徑為1.7~2cm,籃圈的直徑為45厘米。

賽制

五人制:比賽由4節組成,每節10分鐘,在第一節和第二節之間、第三節和第四節之間以及每一決勝期之前應有2分鐘的休息時間。半場時間的休息應為15分鐘。如果在第四節比賽時間終了時比分相等,為打破平局,需要一個多個5分鐘的決勝期來繼續比賽。在所有的決勝期中,球隊應朝向第4節中相同的球籃繼續比賽。
交替擁有:交替擁有是以擲球入界而不是以跳球來使球成活球的一種方法。在所有的跳球情況中,雙方球隊將交替擁有在最靠近發生跳球情況的地點擲球入界權。在第1節開始的跳球後未在場上獲得控制球的隊應開始交替擁有。在任一節結束時對下一次交替擁有權的隊應在記錄台對面中線的延長部分以擲球入界開始下一節。
三人制:常規比賽時間為10分鐘,常規賽時間內得分高的球隊獲勝,或者有球隊在常規時間內率先得到21分即算獲勝。如果常規時間兩隊打平,即進入決勝期(加時賽),決勝期內率先得到2分優勢的球隊獲勝。

違例

違反規則的行為而未構成犯規統稱違例。宣判違例後球成死球。其罰則除干擾球和罰球時的違例外,都判違例隊失去球,裁判員將球直接遞交或將球放在可處理處,由對方在違例地點最近的邊線外擲界外球。
帶球走:當隊員在場上持著一個活球,其一腳或雙腳超出本規則所述的限制向任方向非法移動是帶球走。當一名隊員持球時跌倒和滑動在地面上或躺或坐在地面上獲得控制球是合法的。如果而後該隊員持著球滾動或試圖站起來是違例。
運球違例:隊員運球後,用雙手同時觸球一剎那,或使球在手中停頓一剎那,運球就算完畢。一次運球完畢,除非他失去對球的控制然後重新控制球外,不得再次運球,如再運球為運球違例。
拳擊球、故意腳踢球:隊員用拳擊球即判違例,隊員故意用腳踢球或用腳的任何部位攔截球應判違例。但隊員的腳或腿偶然地觸及球不算違例。
球回後場:控制球隊的隊員在前場不得使球回到他的後場(中線屬後場)。最後觸球的前場控制球隊的隊員使球回到他的後場,又被該隊的隊員首先觸及了球,為球回後場違例。罰則:由對方隊員在違例的就近地點擲界外球。擲界外球的隊員只能將球傳給前場任一隊員。
擲界外球:擲界外球的隊員在可處理球時,5s內未將球擲出;擲球時腳踏過界線;擲球離手前,從裁判員指定的地點沿邊線移動超過正常的一步;擲球離手後,在球接觸場上隊員前,球觸及界外;都為擲界外球違例。
3s違例:某隊在場上控制球並且比賽計時鐘正在走動時,該隊隊員不得在對方的限制區內停留超過持續的3s,否則,判違例。但隊員在限制區內停留接近3s時,可允許他向籃下運球投籃
5s違例分3種情況:
  • 擲界外球時5s內未將球擲出。
  • 場上持球隊員被嚴密防守(距離不超過1m,在5s內沒有傳、投或運球)。
罰則:由對方在違例地點最近的邊線外擲界外球。
  • 罰球時裁判員遞交球後,罰球隊員5s內未投籃,判違例。
罰則:判一次罰球違例。如是最末次罰球的違例,則判給對方在罰球線延長線外擲界外球。
8s違例:進攻隊從後場控制活球開始,必須在8s內使球進入前場(當球觸及中線前的場地、或觸及有部分身體接觸中線前的地面的該隊隊員算是球進入前場否則判違例)。
24s違例:一個隊在場上控制活球時,必須在24s內嘗試投籃,在24s裝置的信號發出前,球必須離開投籃隊員的手,並且球離開投籃隊員的手後,在24s裝置的信號發出前球必須觸及籃圈。當一次投籃嘗試臨近24s周期結束時,在球離開投籃隊員的手後,球在空中時24s信號響了,並且球進進球籃,應計中籃得分。
三人制:防守球員斷球或者搶到籃板球後,必須要先運球或者傳球出三分線(持球人雙腳在三分線外),才可以發動進攻,否則判罰進攻違例。

犯規

犯規是規則的違犯,含有與對方隊員的身體接觸和違反體育道德的舉止。
侵人犯規是在球進人比賽狀態、活球或死球時,隊員通過伸展臂肩、髖、膝或過分地彎曲身體成不正常姿勢以阻擋、阻撓、推人、撞人、絆人來阻礙對方行進,或使用粗野動作者應判侵人犯規
罰則:在任何情況下,都給犯規隊員記1次犯規。如該隊員犯規已達5次(包括技術犯規)必須自動退出比賽。
  • 對非投籃隊員侵人犯規時,不罰球,由被侵犯隊的隊員在犯規最近的邊線外擲界外球。若犯規隊該節犯規累計已超過4次,應判給被侵犯的隊員罰球2次。
  • 對正在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犯規,如投中,得分有效,再判給1次罰球。如投籃不中,則判給2次或3次罰球。
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根據裁判員的判斷,一名隊員不是在規則的精神和意圖的範圍內合法地試圖去直接搶球,發生的接觸犯規是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當隊員被登記2次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時,他應被取消比賽資格。
罰則:登記1次侵人犯規,並判給對方2次罰球和邊線的中點處擲界外球。如對投籃隊員犯規,投中有效,再判給1次罰球和邊線中點處擲界外球;如未投中,則根據投籃的地點判給2次或3次罰球和邊線中點處擲界外球。
雙方犯規是兩名互為對方隊的隊員大約同時互相發生接觸犯規的情況
罰則:應給每一犯規隊員登記1次侵人犯規,不判給罰球比賽應按如下所述重新開始:
①如果在大約同時投籃有效或最後1次或僅有1次的罰球得分,應將球判給非得分隊從端線擲球入界。
②如果某隊已控制了球或擁有球權,應將球判給該隊在最靠近違犯的地點擲球入界。
③如果任一隊都沒控制球也沒有發球權,一次跳球的情況發生。
技術犯規:任何故意的或一再的不合作,或不遵守本規則精神,被認為是1次技術犯規。技術犯規包括隊員的技術犯規和教練員的技術犯規。
罰則:隊員技術犯規,登記犯規1次,應判給對方隊2次罰球,以及隨後在記錄台對面的中線延長部分擲球入賽或在中圈跳球開始第一節。
教練員、助理教練員、替補隊員、隨隊人員的技術犯規登記教練員犯規1次,判給對方2次罰球和邊線中點處擲界外球。如犯規性質嚴重,或教練員累計犯規已達3次,則取消教練員指導比賽資格,並令其離開球場附近。
全隊4次犯規:比賽在一節中(在任一決勝期內發生的全隊犯規應被認為是第四節的一部分),一個隊的隊員侵人犯規和技術犯規累計已達4次後,所有隨後發生的對未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的侵人犯規應被判2次罰球,代替擲球入界。控制球隊的隊員犯規時,只登記犯規,不執行罰球,而由對方在最近的邊線外擲界外球。如該隊員是故意犯規或技術犯規,則按相應的罰則處理。
三人制:
  • 在三分線以內對有投籃動作球員的犯規,應判給一次罰球;在三分線以外對有投籃動作球員的犯規,應判給兩次罰球。
  • 球隊累計犯規達到6次時為全隊犯規處罰狀態,全隊累計到底7、8、9次犯規時,每次犯規判給對手兩次罰球;全隊累計10次犯規以及隨後的犯規,判給兩次罰球和球權。
  • 進攻犯規不產生罰球。
  • 所有的技術犯規都將判給對手1次罰球以及隨後的球權;所有的違體犯規都判給對手2次罰球以及隨後的球權。
  • 非罰球的犯規,就近在三分線外發球,發球前由裁判遞交。

暫停

規則規定,在第一個半時的任何時間,每隊可準予兩次要登記的暫停;第二個半時內,可準予3次要登記的暫停,以及每一決勝期的任何時間可準予1次要登記的暫停。未用過的暫停,不得遺留給下一個半時或決勝期,每次暫停為1min,在比賽中,只有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有權請求要登記的暫停。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應親自到記錄員處清楚地要求暫停,並做出規定的暫停手勢。在比賽中,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請求要登記的暫停,只有當球成死球,比賽計時鐘停止時;或當投籃得分時,非得分隊已在投籃前提出了暫停請求時,記錄台方可發出信號允許暫停。

替換

在比賽中,只有替補隊員有權請求替換。替補隊員應到記錄台前清楚地要求替換,做出替換手勢或坐在替換席上,並做好比賽的準備。在比賽中,當某隊請求替換時,只有當球成死球,比賽計時鐘停止,裁判員已結束了與記錄台聯繫時,或在第四節的最後兩分鐘或每一決勝期的最後兩分鐘內,投籃得分時,非得分隊的隊員請求替換,記錄台可發出信號允許替換。
裁判員在執行替換時應掌握以下幾點:
(1)一次替換髮生,隊員已成為替補隊員和替補隊員已成為隊員,分別不能重新進入比賽或離開比賽,直到一個比賽的鐘表運行片斷之後球再次成死球為止。
(2)有不合理的延誤(超過約30s),應該違反時間規定的隊登記一次暫停,如果該隊沒有剩餘的要登記的暫停,可登記教練員一次技術犯規,並執行相應的罰則。
(3)在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後球成死球時(如罰球中籃),罰球隊員可以被替換。此時對方隊也可以進行一次替換,只要該請求是在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後球成活球之前提出。
(4)在比賽中,當出現罰球隊員受傷;罰球隊員已發生第五次犯規;罰球隊員已被取消比賽資格等情況時,罰球隊員必須被替換。一旦替換完成,應由被替換上場的隊員執行罰球。

其它三人制規則

  • 每支球隊出場比賽的球員為3人。
  • 在三分線以內投籃得分為1分,在三分線以外投籃得分為2分,罰球為1分。
  • 每次投籃命中後由對方發球,死球情況(出界、違例、和投籃命中後)都在發球區發球(一般是半場中線頂弧附近)。
  • 每次完整進攻時間為20秒,有進攻三秒,沒有防守三秒。

備註

詳細規則參見詞條“籃球規則”,三人制與五人制籃球的差異詳見詞條“三人籃球”。

分歧

NBA的規則具有一定特殊性,奧運會籃球比賽嚴格遵守FIBA(國際籃聯)規則。

比賽時間

  • FIBA:每節比賽時間為10分鐘,四節比賽一共40分鐘。
  • NBA:一節比賽時間12分鐘,四節比賽一共48分鐘。
  • 二者加時賽時間都是5分鐘,且二者都遵循24秒進攻時間限制規則。

犯規次數

  • FIBA:球員犯規5次會被罰下,技術犯規次數也計算在其中。
  • NBA:球員犯規6次,或者技術犯規2次會被罰下。

三分線

  • FIBA:三分線頂弧距離籃筐為6.75米,底線為6.6米
  • NBA:三分線頂弧距離籃筐為7.25米,底線為6.7米。

暫停數

  • NBA:每場比賽可以叫6次長暫停、2次短暫停(上下半場各一次),加時賽中還有3次60秒暫停。
  • FIBA:所有暫停時間都是1分鐘,每支球隊上半場可以叫2次暫停,下半場3次,加時賽1次。
  • FIBA規則中,只有教練有權利叫暫停,球員不允許。

干擾球規則

例:一個球員在籃球還在籃筐上方時將其一掌扇出
FIBA:並不算違例,這是完全合法的,只要球還在上升,球員就可以觸碰。
NBA:判罰干擾球。

區域防守

  • FIBA:任何形式的區域防守都是被允許的。
  • NBA:區域防守被允許,但由於三秒規則的存在,球員們不可以一直待在油漆區內。

術語

  1. 扣籃:運動員用單手或雙手持球,跳起在空中自上而下直接將球扣進籃圈。
  2. 補籃:投籃不中時,運動員跳起在空中將球補進籃內。
  3. 卡位:進攻人運用腳步動作把防守者擋在自己身後,這種步法叫卡位。
  4. 領接球:順傳球飛行方向移動,順勢接球。
  5. 錯位防守:防守人站位在自己所防守的進攻人身側,阻撓他接球叫錯位防守。
  6. 要位:進攻人用身體把防守人擋在身後,占據有利的接球位置。
  7. 突破:運球超越防守人。
  8. 空切:進攻人空手向籃跑動。
  9. 一傳:獲球者由守轉攻的第1次傳球。
  10. 蓋帽:進攻人投籃出手時,防守人設法在空中將球打掉的動作。
  11. 補位:當1個防守人失掉正確防守位置時,另一防守人及時補占其正確防守位置。
  12. 協防:協助同伴防守。
  13. 緊逼防守:貼近進攻人,不斷運用攻擊性防守動作,威脅對方持球的安全或不讓對方接球。
  14. 斜插:從邊線向球籃或者向球場中間斜線快跑。
  15. 時間差:在投籃時,為躲避對方防守的封蓋,利用空中停留改變投籃出手時間。
  16. 籃板球:投籃不中後,雙方運動員爭搶打在籃筐或籃板上籃球的球權。
  17. 罰球:進攻隊員被犯規後,在罰球線後的半圓內,無爭搶的情況下進行投籃,每進一球得一分。
  18. 擋拆:進攻球員進攻時隊友通過擋拆對方防守球員的形式為持球人擺脫防守。
  19. 空接(空中接力):持球球員把球拋向籃筐,無球球員向籃球的位置跳起,投籃(扣籃)得分。
  20. 關門:鄰近的兩名防守持球者的隊員,向進攻者突破的方向迅速合攏,形成"屏障",堵住持球進攻者的突破路線。

主要組織

主要賽事

(按主辦者首字母排序)

CBA

FIBA

  • 世界男子籃球錦標賽國際籃球聯合會主辦的世界性比賽,始於1950年,每4年舉行一屆。
  • 世界女子籃球錦標賽國際籃球聯合會主辦的世界性比賽,始於1953年,每4年舉行一屆。
  • 世界青年男子籃球錦標賽:國際籃球聯合會主辦的世界性比賽,始於1979年,每4年舉行一屆。
  • 世界青年女子籃球錦標賽:國際籃聯主辦的世界性、最高水平的青年女子籃球比賽,始於1985年,每4年舉行一屆。

IOC

  • 奧林匹克運動會籃球比賽:國際水準的籃球比賽之一。1936年在第11屆奧林匹克運動會上,男子籃球被正式列為奧運會的競技項目之一。女子籃球是在1976年第21屆奧林匹克運動會上被列為正式競技項目的,奧運會籃球比賽每4年舉行一次。

NBA

OCA

  • 亞洲運動會籃球比賽:亞洲運動會是亞洲運動聯合會主辦的綜合性運動會,始於1951年,每4年一屆。男籃比賽在1951年舉行的第1屆亞洲運動會上就被列入正式比賽項目,女子籃球比賽項目是在1974年舉行的第7屆亞洲運動會上被列為比賽項目。

代表人物

詹姆斯·奈史密斯,1861年11月6日出生,籃球運動的發明者,因創建了最早的籃球規則被稱為“籃球之父”。
麥可·喬丹,1963年2月17日生於美國紐約布魯克林,前美國職業籃球運動員,麥可·喬丹在在1984年NBA選秀中於第1輪第3位被芝加哥公牛隊選中,生涯獲得6屆NBA總冠軍、6次總決賽MVP、5屆NBA常規賽MVP,14次入選NBA全明星陣容、10次入選NBA最佳陣容一陣等。
比爾·拉塞爾,1934年2月12日出生於美國路易斯安那州門羅市,前美國職業籃球運動員,因其球員生涯獲得11枚NBA總冠軍戒指而綽號“指環王”,是20世紀60年代波士頓凱爾特人隊的主力中鋒,也被認為是NBA歷史最出色的防守型中鋒。
錢澄海,1934年出生於中國浙江鄞縣(今寧波市鄞州區),中國籃球運動員、高級教練員,他最早在場上引入了“全場緊逼”的概念,並最早倡導了“追身分級”概念,使其成為“跑轟”戰術的雛形。曾獲得賀龍元帥命名的全國體育標兵稱號。
姚明,1980年9月12日出生於上海市徐匯區,2002年NBA選秀,姚明成為首位非美籍狀元,職業生涯8次入選NBA全明星,2次入選NBA最佳陣容二陣,3次入選NBA最佳陣容三陣,2011年退役後從事中國籃球事業。
德克·諾維茨基,1978年6月19日出生於德國維爾茨堡,4次入選NBA最佳陣容一陣,14次入選NBA全明星陣容,獲得1次NBA總冠軍、1次總決賽FMVP、一次常規賽MVP,奈史密斯傳奇獎首位獲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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