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科學聯合會理事會(ICSU)、國際大地測量學與地球物理學會(IUGG)、國際地質學學會(IUGG)、國際工程地質學會(IAEG)、國際岩石圈聯合會(ICL)等國際組織都表承支持,此外,至少有17個國家、地區(包括日本學術會議,加拿大皇家學會等)也作出了回響,表示極大的興趣和充分的支持。1987年底,由摩洛哥和日本倡議,幾一個國家聯名向42屆聯合國大會提出減災議案,這個議案於1987年12月11日極大會通過,並形成169號決議。它的主要內容為:確定把從1990~2000年,本世紀最後的10年定名為國際減輕自然災害一年,英文名為International Decade for Natural Disaster Reduction,簡寫為IDNDR,中文簡稱為“國際減災十年”或“減災十年”。 它旨在聯合國的主持下,通過國際上的一致行動,把當今世界上,特別是開發中國家由於自然災害造成的人民生命財產損失,社會和經濟停頓減輕(少)到最低的程度。具體目標為通過廣泛的國際合作,技術援助或轉讓,項目示範,教育與培訓等手段推廣和套用已經擁有的知識、技術和經驗,繼續發現新的研究領域,提高各國,特別是開發中國家的防災、抗災能力。 決議要求各國政府,科學技術團體、非政府組織廣泛熱烈回響,在聯合國領導下,從事減災十年的活動,還特別要求聯合國各成員國政府建立相應的國家委員會,制訂各自的方針。為實現國際減災十年作出貢獻。 決議還要求聯合國秘書長就籌備工作的進展情況,特別是聯合國系統本身如何發揮推動與促進作用,向43屆聯合國大會進行報告。國際減輕自然災害日
聯合國在作出“國際減災十年”的決議後,開展了一系列的準備工作:1988年2月19日,聯合國新聞署就169號決議正式發布訊息,並宣布聯合國秘書長為執行這一決議決定成立一個“國際減災十年”的指導委員會,由聯合國發展與經濟合作總署總幹事詹姆·李佩特任主席,聯合國救災署協調員馬哈默特·埃塞菲任副主席,副協調員任秘書,其它成員分別由聯合國科學與技術發展中心(CSTD)、開發署(UNDP)、環境署(UNEP)、人類居住中心(UNCH8)、糧農組織(FAO)、教科文組織(UNESCO)、國際通訊聯盟(ITU)等的高級官員擔任。 與此同時,聯合國秘書長還決定成立一個“特別國際專家小組。(AD-hoc International Expert Group)。聘請“國際減災十年”創始人——美國科學院院長法蘭克·普勒斯博士主持召集國際著名災害專家在1988年3月22日~24日在美國華盛頓集會,研討如何實現國際減災十年活動的目標,特別是國際專家委員會的性質、任務、組織形式籌,並發表了會議紀要,特別專家組的任務是向聯合國秘書長提供與減災一年有關的科學技術和實施方面的建議,制定如何實現國際減災十年活動的計畫.並為執行計畫提出了個相應的體制,以發揮聯合國的作用。
1993年10月6日主題是“減輕自然災害的損失,要特別注意學校和醫院”(Stop Disasters; Focus on Schools and Hospitals)。
1994年10月12日主題是“確定受災害威脅的地區和易受災害損失的地區――為了更加安全的21世紀”(Protection of Vulnerable Communicities from the Effects of Natural Disasters)。
1995年10月11日主題是“婦女和兒童--預防的關鍵”(Women and Children - the Key to Prevention),活動的重點是:召開婦女和兒童如何能在預防災害工作中發揮關鍵作用的各種會議;出版婦女和兒童如何在預防災害中發揮作用的研究專集,安排一些項目對婦女和兒童在防災中的作用作出專題調查報告等。
1996年10月9日主題是“城市化與災害”(Cities at Risk)。
1997年10月8日主題是“水:太多、太少――都會造成自然災害”(Water:Too Much。。。Too Little。。。The Main Cause of Natural Disasters)。
1998年10月14日主題是“防災與媒體--防災從信息開始”(Natural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the M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