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交通

國防交通

國防交通是為國家防衛和戰爭服務的交通體系,是國防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鐵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以及郵政等交通領域等。

國防交通,作為行使國家權力的神經和大動脈,與戰爭和國防有著不解之緣。發達的交通運輸業,完善的交通網路,不僅是社會進步、經濟發達的象徵,也是國防實力的重要體現。國防交通在國家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國家堅持軍民融合發展戰略,推動軍地資源最佳化配置、合理共享,提高國防交通平時服務、急時應急、戰時應戰的能力,促進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協調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防交通
  • 詞義:為國家防衛和戰爭服務的交通體系
  • 作用:是國防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 內容:航空、管道、郵電通信
地位篇,歷史篇,成就篇,發展篇,

地位篇

交通運輸和郵電通信具有經濟和國防的雙重意義,既是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也是保障軍隊作戰的生命線。中外戰爭實踐表明,出色的交通保障,能夠保證戰爭勝利,而混亂和低效率的交通保障,只能導致戰爭的失敗。因此,國防交通曆來受到古今中外軍事家的高度重視。
恩格斯早就指出:“在一定的距離上,這支軍隊同作戰基地之間的交通線,也就是它本身的生命線”。毛澤東同志在革命戰爭年代就說過:“組織聯絡前方和後方的軍事運輸,是對革命戰爭有決定意義的事業”。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彭德懷同志在總結抗美援朝戰爭經驗教訓時,得出的一條重要結論就是“千條萬條,運輸第一條”。現代戰爭是高技術戰爭,對國防交通提出了更高要求。海灣戰爭中,美軍之所以能夠迅速完成大規模的兵力投送,實現對伊拉克的作戰部署,靠的是強大的戰略海空運輸能力。科索沃戰爭的重心也是圍繞交通線的破壞與反破壞,在機動中求主動。這些進一步表明,武器裝備越先進,部隊機動性越強,對交通運輸的依賴性就越大,交通保障越來越成為戰鬥力聚合和增效的重要因素,以致對戰爭的進程和結局產生重要影響。
國家提供立法確保國防交通建設,促進交通領域軍民融合發展,保障國防活動順利進行。對國防交通管理體制、國防交通規劃、國防交通工程設施建設、交通工程設施建設和民用運載工具建造貫徹國防要求、國防運輸、國防交通保障、國防交通物資儲備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為加強國防交通建設,提升戰略投送能力,促進交通領域軍民融合,保障國防活動順利進行提供了強有力法律支撐。

歷史篇

國防交通,古已有之。夏商西周時期,就有以水路運送病員和供給軍需的記載。
新中國的國防交通起源於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革命戰爭時期。在土地革命戰爭、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的艱苦歲月里,中國共產黨及其領導下的人民軍隊,依靠廣大人民民眾人背馬馱、“地下兵站”和滾滾的支前車流,最終迎來了民族的獨立和新中國的誕生。
建國初期,交通戰備工作的重點是恢復被戰爭破壞的交通線路,興建必要的、急需的交通設施,完成抗美援朝運輸保障任務。由於當時還來不及成立專門的機構管理國防交通事務,1950年11月,中央軍委和各軍區、軍兵種成立的軍事運輸機構、鐵路水路沿線軍事代表處,歷史性地承擔了對交通戰備工作的領導責任。1955年,中央軍委成立了以劉伯承元帥為組長的戰略研究小組,一方面有計畫地對國家交通建設提出貫徹國防要求的意見,一方面根據作戰意圖和布防開始擬制戰場交通網規劃,形成了交通戰備工作的最初模式。
1963年5月,軍委和各軍區交通戰備規劃小組相繼成立,開始統一規劃和組織全國國防交通建設。國家同時設立了國防交通建設專項資金,有計畫、有步驟地安排國防交通路網建設。結合“三線”和“三北”國防工程建設,修建了一批具有重要意義的國防公路、幹線鐵路和交通戰備工程設施。這些基礎設施建設在後來的社會進步和經濟建設發展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隨著國家經濟體制的改革和國防建設指導思想的戰略性轉變,國防交通建設適時調整了工作重點和方針原則。1986年召開的全國交通戰備平戰結合會議,明確了和平時期交通戰備工作的指導思想,確定了“軍、政、民統一組織,陸、水、空綜合運用,運、修、防緊密結合”的交通運輸保障方針,並制定了“全面規劃,突出重點,平戰結合,著眼未來”的交通戰備工作基本原則。從而為國防交通建設適應國防建設指導思想的戰略性轉變,搞好新時期的國防交通建設,奠定了重要的組織基礎和理論基礎。

成就篇

伴隨著國家交通事業發展,國防交通從小到大,由弱變強,從萌芽走向成熟,由單一形式的地面交通發展到鐵、公、水、空綜合方式的立體交通,構成了覆蓋全國的國防交通綜合保障網路。
國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初具規模,貫徹落實國防要求工作成效顯著。初步形成以鐵路幹線為骨幹,以重要公路、水路為支撐,多種運輸方式互相支援配合的國防交通綜合網路保障體系。
組織機構逐步健全,法制建設不斷加強,工作管理機制日益完善。1995年2月,我國國防交通史上第一部法規《國防交通條例》頒布實施,標誌著國防交通工作走上法制化軌道。1997年3月,八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進一步確定了國防交通的法律地位。各省區市還積極制定與《國防交通條例》相配套的法規,促進了國防交通法制化的建設。
強化國防交通專業保障隊伍的建設,積極開展整組工作,應急綜合保障能力得到加強。車輪滾滾支援前線,已經成為歷史。現在的交通專業保障隊伍遍及鐵道、交通、電信、民航等各個部門和全國各個地區。並已初步實現了交通專業保障隊伍由人力密集型向質量效能型的轉變,為戰時執行各種交通保障任務奠定了重要的基礎。
適應戰爭形態發展變化,加強國防交通科技學術研究,取得重要成果。據不完全統計,建國以來圍繞戰時交通線的搶修、防護和保障特殊條件下交通暢通所研製成功的重要科技項目已達300多項。這些項目,有些已套用於平時的經濟建設,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有些已裝備到部隊,增強了部隊機動能力。
牢固為國防建設服務、為經濟建設服務的意識,在強邊固防和重大事件中建功立業。國防交通始終堅持為國防建設服務、為經濟建設服務的宗旨,在抗美援朝戰爭、歷次緊急戰備、邊境作戰等重大軍事行動和搶險救災、支援國家經濟建設中,作出了突出的貢獻,譜寫了光輝篇章。

發展篇

展望未來,任重道遠。抓住機遇,迎接挑戰,是歷史的要求,是時代的呼喚。
目前,我國的交通運輸正從“限制型”向“適應型”轉變。到21世紀中葉,我們將發展成為世界交通強國和運輸大國,五大現代化運輸系統主體技術裝備將達到世界先進水平或名列前茅。綜合性大通道將進一步擴展,綜合運輸能力進一步增強。交通設施修築能力、交通工具製造能力及交通管理與運輸組織能力將大幅提高。這些必將為國防交通發展提供更加有利的條件。我們要堅持平戰結合,將國防交通建設寓於國家交通的大發展之中,將交通運輸動員植根於社會、民眾的雄厚潛力之中。同時,堅持改革創新,使國防交通建設不斷適應戰爭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更高要求。
我們要通過完善交通動員體制、健全動員法規、掌握動員潛力、制定動員預案、開展教育訓練等措施,形成快速、高效、科學的交通動員機制,適應未來高技術局部戰爭對交通戰備的要求,完成各項急難險重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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