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泰航空飛機被擊落事故
- 時間:1954年7月23日
- 發生單位:國泰航空
- 結果:遭兩架解放軍空軍拉-11戰機擊落
出事飛機,事件經過,救援,事後影響,事件結論,機上人士列表,
出事飛機
出事飛機原為C-54A型(DC-4為該款飛機民用時之型號),由美國道格拉斯飛機公司製造。1944年5月16日製造完成並給予美國陸軍航空兵使用。1946年2月,美國把它賣給皇家荷蘭航空(KLM)。1949年8月荷蘭把它轉賣給國泰航空,機身編號改為VR-HEU。按歷史照片及當日機長描述,飛機除了在兩方機身寫有國泰航空的英文名字(Cathay Pacific Airways)以外,在垂直尾翼更有5英呎乘3英呎的英國國旗。
事件經過
當天早上(2019GMT,香港時間0419),機身編號VR-HEU的國泰DC-4型客機,載著6名機組人員及12名乘客從曼谷返港。此班機原由新加坡起飛,停曼谷後繼續返港。早上0840(香港時間),飛機以9000英呎高度,飛至海南島以東30海浬之公海上空,位於國際航線之內。機長及副機長發現飛機兩側分別各出現一架螺旋槳戰機(按事後中共資料,兩機實為解放軍空軍La-11型蘇制戰機)。發現戰機後不久,國泰飛機突然在毫無預警的情況下受戰機射擊。客機的一號引擎、四號引擎及油箱被擊中及即時起火,火勢更向四處蔓延。
至於機艙內,當時情況亦一片混亂。機艙的窗戶被打碎,機身出現大破洞,空氣中充滿硝煙。機上一名空中服務員中槍當場身亡,駕駛艙部份儀表被打壞。副機長及機上一名機械士冒險走向機尾,向乘客派發救生衣及毛氈。機上華籍通訊員按指示立即發出求救訊號,並在飛機墮海前不停重複。機長則在兩戰機之間不停作出機動閃避,並從9000英呎急速向下俯衝。飛機先後失去尾舵、襟翼。下降至1000英呎高度以下,兩架戰機才停止攻擊。在攻擊開始後約兩分鐘,飛機以160節的速度,在海面上成功迫降,右邊機翼和機尾在迫降時折斷。部份生還者成功離開下沉中的飛機殘骸。機長和副機師證實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離去後,約於兩分鐘後才爬上充氣式救生艇,並救起其餘的人。
救援
一架由越南河內飛香港,法屬越南航空的民航機事發時在現場附近,收到求救訊號改道到往現場,機上有人目睹國泰客機沉沒,並發現漂浮海上的救生艇。法國從最接近事發地點的越南峴港派出一架PB4Y型轟炸機機到場。駐港英國皇家空軍指示一架當時正從香港飛西貢的列達式(Vickers Valetta)軍用運輸機改為飛到現場,另外從啟德機場先後派出一架軍用York型運輸機、一架新德蘭(Short Sunderland)飛艇,及兩架黃蜂型(De Havilland Hornet)戰鬥機到場搜尋和救援。 國泰航空亦從香港派出一架PBY水上飛機。美國空軍得知訊息後,從菲律賓克拉克空軍基地先後派出航空拯救隊的兩架格魯曼SA16信天翁式飛艇(Grumman SA16 Albatross)協助拯救。此外美國海軍由在鄰近西沙群島海域值勤的大黃蜂號航空母艦派出8架A-1 Skyraiders攻擊機到場。英屬香港啟德機場透過無線電,通知廣州白雲機場有客機在海南島對開海面墮海,港英政府將派出英國駐港軍機救援。白雲機場則回應,只準許新德蘭飛艇到場,威脅其他國家軍機若進入中國領空,將會被中國人民解放軍擊落而不會警告。但英國、美國和法國等國家的救援部隊不理會。英國皇家空軍最先抵達,但由於現場風浪太大,浪高至15英呎,新德蘭飛艇盤旋2小時仍無法降落。美軍航空拯救隊的首架SA 16於下午1時左右抵埗。機長Woodyard上尉盤旋半小時後,選擇在海南離島“大洲”附近,海浪稍細處冒險降落,然後在大浪中滑行兩英里,救起所有生還者。SA-16之後以噴射引擎輔助起飛,於下午5時30分抵達啟德機場,可是其中一名女乘客於降落前身亡。其他獲救者送往香港九龍醫院。Woodyard上尉後來因此次救援行動獲飛行十字勳章。
事後影響
英、美和法與中國的關係立即緊張。英國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提交抗議。美國國務卿杜勒斯則發表強硬聲明,譴責中華人民共和國行為野蠻。美國國防部派出包括兩艘航空母艦菲律賓海號及大黃蜂號在內之戰艦群,抵達海南島附近海域繼續搜尋。太平洋艦隊司令公開表明,若美軍受到威脅,將不會猶豫立即作出攻擊。其它航空公司停飛該航段。
3天后的7月26日上午10時05分,美國海軍航空兵與中國空軍再次在海南島東部海域發生空戰,中國空軍第29師的兩架拉-11戰鬥機全部被擊落,長機飛行員周振東與僚機飛行員陣亡。對此次空戰,美中官方描述了不同的事發過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副部長章漢夫於27日提出最嚴重的抗議聲明:“七月二十六日,包括美國航空母艦兩艘及驅逐艦若干艘的混合編隊,進入我國海南島東部附近海面,九時二十五分由艦上起飛的美國戰鬥機四架,侵入我國榆林港上空。十時零五分,又一批美國戰鬥機十二架侵入我海南島樂會上空,向我國兩架巡邏飛機攻擊,我兩機遭擊落。其後又有美國戰鬥機兩架向波蘭商輪兩艘及我國的護航艦進行俯衝射擊,經我艦自衛還擊後逃逸。”空戰當天,美國承認了此事,並稱是中國戰鬥機先攻擊。27日,美國國務院也發出聲明抗議中國。美國海軍航空兵對此次空戰有詳細的記載:CVA-47菲律賓海號(Philippine Sea)的VF-54中隊AD-4螺旋槳攻擊機主動攻擊了拉-11,協同攻擊的是VC-3中隊的F4U-5N螺旋漿戰鬥機。擊落第一架拉-11的是:VF-54中隊AD-4飛機飛行員Lt. Roy M. Tatham,VF-54中隊AD-4B飛機飛行員Ens. Richard R.Crooks參與。擊落另一架拉-11的是VF-54中隊AD-4飛機飛行員LT John L. Damien,VF-54中隊AD-4飛機飛行員Lt Joh nM. Rochford,VF-54中隊AD-4B飛機飛行員Lt.Cdr. Paul I. Wahlstrom,VF-54中隊AD-4飛機飛行員Lt Richard S.Ribble,VC-3中隊F4U-5N飛機飛行員Lt.Cdr.Edgar B.Salsig參與。
而就在空戰同一天的7月26日,中國外交部對英方表示遺憾,指出7月23日事件起因是兩架戰機當時在三亞榆林港南部海域上空執行為蘇聯東歐國家輪船護航巡邏任務時發現了一架大型飛機,地面指揮命令查明,但兩名戰機機師誤以為飛機是屬於中華民國(台灣)的轟炸機,並擅自將其擊落。中國指事件屬於意外,對傷者及受難者家屬致以同情及慰問,並表示將向相關方面負擔賠償。
同於7月26號,中央軍委頒發了《關於保衛領海主權及護航注意事項指示》,指出:“當我海、空軍巡邏公海或直接護航時,對一切外國飛機、軍艦均不得主動攻擊,只有在查明確認是國民黨飛機、軍艦或向我護航目標(商船或油輪)有敵對行為時,均應予堅決攻擊。我空軍應特別遵守公海自由航行的規定。”
27日,英方照會中國政府,提出四點:第一,英方對中國軍機襲擊英國客機表示不可理解。第二,英方要求中方對造成此次事件的負責人員予以懲戒。第三,中方應立即採取措施,防止類似事件再度發生。第四,賠償有關生命及財產損失。
9月15日,英方就賠償問題照會中國政府,提出總計36.7萬英鎊的賠償要求,其中包括:1.飛機損失計25.2萬英鎊;2.行李及貨物損失計3萬英鎊;3.生命損失賠償7.5萬英鎊;生存者所受傷害及災難賠償計1萬英鎊。10月21日,中國外交部歐非司司長黃華就賠償方案問題上報周恩來。中國政府馬上答應了要求並立刻兌現了賠款。至此,中英雙方關於賠償問題的交涉告一段落,同時,這也標誌著由於誤擊英國民航飛機事件而引發的中英外交爭端基本解決。
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向國泰賠償251400英鎊和向英方賠償367000英鎊。
7月30號,空軍司令部就“霸王號”事件通報了全空軍,要求從中吸取教訓,提高政策水平,嚴格執行有關規定。事發後解放軍空軍航空兵第29師第85團當事長機飛行員趙旭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僚機飛行員韓光榮被禁閉1個月;此戰地面指揮員、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航空兵第18師副師長曹振邦則受到紀律處分。
事件結論
此事件純屬意外並非預謀
這次事件確實是場意外。韓戰剛剛結束,中國是希望有利於發展的和平的國際環境的,而且當時中英正就建交進行磋商,我軍沒有理由主動襲擊英國客機;其次,台灣沒有解放,當時解放軍經常與國軍在周邊海域發生空戰,飛行員誤把客機當成台飛機很正常;再次,當時英國客機未經允許就闖入我領空,而且是駛向軍事要地海南島榆林港,飛行員出於保護我軍重要軍事要塞的考慮而發起攻擊,這也是可以理解的;最後,被擊落的DC-4民航飛機是由美國的C-54大型軍用運輸機改裝而成的,當時國民黨軍用運輸飛機經常執行滲透任務,也有去除軍徽等識別標誌加以偽裝的情況,識別起來有一定困難。這些因素綜合起來最後引發了這起事件。
機上人士列表
機組人員
- Phllip Blown:機長,二次大戰時為澳洲空軍上尉。生還
- Cedrick Carlton:副機長:生還
- Stephen Wong:無線電通訊員,迫降時殉職
- Iris Stobart:主任服務員:?
- Rose Chen:服務員:殉職,華人?
- 羅碧華Esther Law:服務員:生還
乘客
- Leonard L. Parish:34歲美國人,曾為中國航空(中華民國及美國的聯合公司)的機師。當時正舉家從印尼返回美國。發現飛機被射擊後,用自己身體覆蓋兩名小兒子,死亡
- Frances Parish:Leonard的妻子,美國人,生還
- Lawrence Parish:4歲,Leonard的兒子,死亡
- Philip Parish:2歲,Leonard的兒子,死亡
- Valerie Parish:6歲,Leonard的女兒,生還
- Peter Thacher:美國人,曾為馬歇爾的助理,當時為駐日本美國陸軍文職人員。腿部中彈,但生還
- Mrs. Thorburn:英國人,香港渣打銀行職員的妻子,生還
- Mrs. Finley:英國人,英國駐印尼領事之妻,死亡
- Paul Yong Nam Ying:香港人,18歲 香港大學學生,死亡
- 呂聯風Lui Luen Fong: 泰國華人,生還
- 張明月Rita Cheung:葡萄牙澳門的居民,華人。腿部折斷及內出血。救起後飛返香港途中死亡
- 戴廷祥Tie Tian-Chuang:華人,死亡
- G.H. Cattanach:國泰航空職員機械士,當時正前往香港開會,事發時協助機長,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