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教育方針及基礎法是巴西教育法令。國會經過13年爭論,於 1961年12月通過。主要規定國民教育的基本原則和一般組織準則:從組織管理上修改聯邦教育制度,賦予各州以組織州教育體系的自由,實行聯邦和州的雙重教育管理體制;建立聯邦教育委員會,作為最高諮詢機構,負責解釋教育法規,研究和制定教育方針政策,研究和頒布有關調整課程結構、審批和認可中等後教育機構等方面的準則和規範。
國民教育方針及基礎法是巴西教育法令。國會經過13年爭論,於 1961年12月通過。主要規定國民教育的基本原則和一般組織準則:從組織管理上修改聯邦教育制度,賦予各州以組織州教育體系的自由,實行聯邦和州的雙重教育管理體制;建立聯邦教育委員會,作為最高諮詢機構,負責解釋教育法規,研究和制定教育方針政策,研究和頒布有關調整課程結構、審批和認可中等後教育機構等方面的準則和規範。
國民教育方針及基礎法是巴西教育法令。國會經過13年爭論,於 1961年12月通過。主要規定國民教育的基本原則和一般組織準則:從組織管理上修改聯邦教育制度,賦予各州以組織州教育體系的自由,實行聯邦和州的雙重教育管理體制;建...
第二條 全省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政府、社會、學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第三條 義務教育必須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努力提高教育質量,使兒童、少年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為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人才打下良好基礎。第四條 學校應當推廣和使用國語。
第一條 為了發展基礎教育,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憲法和我國實際情況,制定本法。第二條 國家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地區的經濟、文化發展狀況,確定推行義務教育的步驟。第三條義務教育必須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努力提高教育質量,使兒童、少年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建立和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保證義務教育制度的實施。第三條義務教育必須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使適齡兒童、少年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為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礎。第四條義務教育實行省人民政府...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加強基礎薄弱學校的建設,並辦好一批高水平的學校。第三條 實施義務教育必須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方針,切實提高教育質量,使兒童、少年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為提高全民族素質,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人才奠定基礎。第四條 義務教育實行分級辦學、分級...
第三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制定規劃,採取措施,加強和發展師範教育,在師資、設備、經費等方面予以保證;應當鼓勵品學兼優的高、國中畢業生報考各級師範院校,並組織其他高等學校為實施義務教育培養師資。師範院校必須堅持為基礎教育服務的辦學指導思想,提高師範教育質量。第三十四條 中、國小教師應當...
同時還對義務教育經費預算編制、相關標準的制定、經費的使用與監管作出了規範。義務教育應當是免費教育,但從我國實際發展情況來看,實現完全的免費還需要一個過程,修訂後的義務教育法在不收學費的基礎上增加了不收雜費以及對家庭經濟困難的適齡兒童、少年免費提供教科書的規定,而實施辦法則規定“本省實施義務教育,不...
第三條 義務教育必須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努力提高教育質量,使兒童、少年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為提高全民族的素質,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人才奠定基礎。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實施義務教育目標責任制,把實施、鞏固、提高義務教育納入本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合理...
1988年6月28日福建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發展基礎教育,提高全省人民的素質,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以下簡稱《義務教育法》),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義務教育分為兩個階段,初等教育階段的...
徐州市基礎教育促進條例自2022年2月25日徐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四次會議通過,2022年3月31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批准。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和促進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提升育人水 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第四條 義務教育必須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努力提高教育質量,使適齡兒童和少年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為提高全民族素質,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礎。第五條 適齡兒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並履行...
《蘇聯和各加盟共和國國民教育立法綱要》是由蘇聯最高蘇維埃通過的一項教育法律,1973年7月蘇聯第八屆最高蘇維埃第六次會議通過。共 14章65條。規定教育總方針,國民教育的基本原則、制度,各級各類學校的性質和任務, 學生、教師和家長的權利和義務,教育機構的物質基礎等。國民教育的目的: 培養學識淵博、全面發展...
第四條 義務教育應當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使適齡兒童、少年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為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礎。第五條 本省義務教育實行省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實施,市(州)人民政府協調指導,縣(市、區)人民政府為主管理,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
1986年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1993)》相繼頒布,為義務教育的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根據2006年6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
國小法是國民政府教育部 1932 年 12 月 24 日頒布。共 18 條。規定國小應遵照《中華民國教育宗旨及其實施方針》,以發展兒童之身心,培養國民之道德基礎及生活所必需之基本知識技能為宗旨。國小修業 6 年,前 4 年為初級國小,視地方情形,單獨設立,後 2 年為高級國小。國小由市或縣設立者,稱市立和縣立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