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校制度暫行條例

國小校制度暫行條例是1934年2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人民委員會頒布。分7章,共21條。規定工農民主專政下的國小教育,是要訓練參加蘇維埃革命鬥爭的新後代和將來的共產主義建設者。要對一切兒童不分性別與成分差別施以免費義務教育。在目前國內戰爭環境中,首先應保證勞動工農子弟接受免費義務教育。

要劃分學區設立國小,學生距學校至多不能超過3里~5里。以8歲~12歲為學齡。修業年限以5年為標準,前期 3年,課程為國語、算術、遊戲;後期 2年,增科學和政治等科目。每周課堂教學 18小時~26小時,校外活動不得少於 12小時。設備包括教室、運動場、俱樂部等。校長和教員由教育主管部門委任,待遇與當地蘇維埃工作人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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