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用手語常用詞表》是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規範標準審定委員會審定,經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同意的語言文字規範。
2018年5月,《國家通用手語常用詞表》發布,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通用手語常用詞表
- 屬性:規範
- 審定: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
- 實施日期:2018年7月1日
制定歷史,主要內容,內容解讀,社會意義,
制定歷史
2011年,國家語委與中國殘聯共同設立重大科研項目,支持國家通用手語和盲文規範標準的研製。
2015年,“國家通用手語標準”和“國家通用盲文標準”兩個重大課題順利結項,形成《國家通用手語常用詞表》和《國家通用盲文方案》兩項成果,在全國55個單位(含特教院校、殘疾人專門協會、盲文出版單位)進行了為期一年半的試點,並在試點基礎上進行了修訂完善。
2018年5月,《國家通用手語常用詞表》發布。
2018年7月1日,《國家通用手語常用詞表》實施。
主要內容
《國家通用手語常用詞表》由兩部分內容組成:一是說明適用的範圍、使用的一些核心術語定義、手語動作線圖解符號的式樣和含義、編制的基本原則和使用說明;二是按照音序排列的詞目,收錄了廣大聽力殘疾人現實生活中廣泛使用的手語,替換了過去許多和漢字一一對應的手語,大量減少了手指字母的使用,注意描述手語表達時體態動作和面部表情的變化,重在體現手語表形表意的語言特點。
內容解讀
《國家通用手語常用詞表》規定了通用手語常用辭彙的規範動作。相較於原《中國手語》,《國家通用手語常用詞表》明顯地收錄了廣大聽力殘疾人現實生活中廣泛使用的手語,替換了過去許多和漢字一一對應的手語,大量減少了手指字母的使用,注意描述手語表達時體態動作和面部表情的變化,重在體現手語表形表意的語言特點。
《詞表》遵循了“增加新的、改正錯的、刪除舊的”原則,大量補充了反映現代化、信息化、城鎮化發展變化的手語常用詞數量,使之能基本滿足聽力殘疾人學習、工作和日常交流的需要;對原《中國手語》中不符合聽力殘疾人手語表達規律和特點的動作進行修訂;刪除已經過時的詞目。“現階段在使用《詞表》時,需要把握好通用語與地方手語、生活手語和教學手語、手語辭彙學與用,以及《詞表》與其他國家通用手語工具書等4組關係。”該負責人介紹,在通用手語與地方手語使用方面,《詞表》中呈現的手語動作,要求在公務活動、學校教育、電視媒體、圖書出版等場合或領域以及今後在國家舉行的手語水平等級考核中使用;地方手語仍將長期使用。在生活手語和學校教學手語方面,《詞表》特別提到“求同存異”和“有利教學”,對表達同一事物、概念的手語辭彙,存在地域差異或有多種打法的,《詞表》以並列方式,不存在排他性。在手語辭彙學與用方面,《詞表》所呈現的僅僅是詞的手語動作,而運用這些詞需要通過不同的句式,手語語法有其自身的規律和特點,需要另外專門學習。
社會意義
《國家通用手語常用詞表》和《國家通用盲文方案》的發布,是國家通用語言的豐富和補充,是對聽力殘疾人和視力殘疾人使用手語和盲文的語言權利的保障;為他們平等充分參與社會生活,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發展成果提供便利,將進一步加快手語和盲文規範化進程,極大促進殘疾人文化、教育事業的繁榮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