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4年第15號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4年第15號》是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的公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4年第15號
  •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 發布日期:2004-02-03
  • 生效日期:2004-02-03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
2004年第15號
根據《原產地域產品保護規定》,我局通過了對藍田玉原產地域產品保護申請的審查,現批准自即日起對藍田玉實施原產地域產品保護。藍田玉原產地域範圍以陝西省藍田縣人民政府《關於確定藍田玉原產地域產品保護範圍的請示》(藍政字〖2004〗7號)提出的地域範圍為準,為陝西省藍田縣現轄行政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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