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標誌產品—花秋土雞

地理標誌產品—花秋土雞

《地理標誌產品—花秋土雞》(DB5203/T 31-2019)是2019年10月8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貴州省遵義市地方標準,歸口於遵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地方標準《地理標誌產品—花秋土雞》(DB5203/T 31-2019)規定了地理標誌產品花秋土雞的術語和定義、保護範圍、飼養環境、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包裝、貯存和運輸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17〕年第39號公告批准保護的地理標誌產品花秋土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地理標誌產品—花秋土雞
  • 外文名: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Huaqiu Chicken
  • 標準號:DB5203/T 31-2019
  • 發布日期:2019-09-18
  • 實施日期:2019-10-08
  • 中國標準分類號:B45
  • 國際標準分類號:65.020.30
  • 技術歸口:遵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批准發布部門:遵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農、林、牧、漁業
  • 標準類別:產品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現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實施的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公告〔2017〕第39號(2017年5月31日),花秋土雞榮獲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花秋土雞正式成為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之一。根據質檢總局(現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8號《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第四章: 標準制訂及專用標誌使用,第十七條擬保護的地理標誌產品,應根據產品的類別、範圍、知名度、產品的生產銷售等方面的因素,分別制訂相應的國家標準、地方標準或管理規範。”因此,將花秋土雞地理標誌產品質量技術要求轉化為可操作的地方標準。

編制進程

地方標準《地理標誌產品—花秋土雞》(DB5203/T 31-2019)由桐梓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由遵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歸口。
2016年5月桐梓縣人民政府正式啟動花秋土雞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申報工作,成立申報工作領導小組(桐府辦發〔2016〕70號),下設辦公室在桐梓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明確桐梓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作為“花秋土雞”地理標誌產品的申報主體,2017年5月,根據“質檢總局關於批准對花秋土雞等產品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的公告”(〔2017〕第39號),花秋土雞獲準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同時,由桐梓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桐梓縣農牧局、花秋鎮人民政府、容光鄉人民政府、風水鄉人民政府等多家單位協同配合申報地方標準立項,通過認真準備,編制編制工作小組進行對花秋土雞國家地理標誌產品相關資料收集、調研、論證、擬稿、徵求意見,參考《肉雞屠宰操作規程》(GB/T 19478-2004)、《商品肉雞生產技術規程》(GB/T 19664-2005)、《雞胴體分割》(GB/T 24864-2010)、(雞肉質量分級)(NY/T 631-2002)、《雞飼養標準》(NY/T 33-2004)、《肉雞屠宰質量管理規範》(NY/T 1174-2006)、《無公害食品—蛋雞飼養獸醫防疫準則》(NY 5041-2001)、《標準化肉雞養殖場建設規範》(NY/T 1566-2007)、《標準化養殖場—肉雞》(NY/T 2666-2014)等標準內容的要求,按照《地理標誌產品標準通用要求》制定《地理標誌產品 花秋土雞》草案文本和編制說明,送專家審查,形成了徵求意見稿。
2019年9月8日,地方標準《地理標誌產品—花秋土雞》(DB5203/T 31-2019)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遵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19年10月8日,地方標準《地理標誌產品—花秋土雞》(DB5203/T 31-2019)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地理標誌產品—花秋土雞》(DB5203/T 31-2019)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桐梓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桐梓縣農業農村局、花秋鎮人民政府、桐梓縣綠林花秋土雞農民專業合作社、貴州省地理標誌研究中心。
主要起草人:任俐、肖明亮、許寧、婁永良、葉蘭、汪汝前、張曉亞、張倩、鐘遠平、繆榮文、塗娟知。

標準目次

前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
2
5 飼養環境
2
6 要求
2
7 檢驗方法
3
8 檢驗規則
4
9 標識、包裝、運輸和貯存
5
附錄A(規範性附錄)地理標誌產品—花秋土雞保護範圍
6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地理標誌產品—花秋土雞》(DB5203/T 31-2019)規定了地理標誌產品花秋土雞的術語和定義、保護範圍、飼養環境、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包裝、貯存和運輸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17〕年第39號公告批准保護的地理標誌產品花秋土雞。

引用檔案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誌
GB 2707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鮮(凍)畜、禽產品
GB 5009.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蛋白質的測定
GB 5009.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脂肪的測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
GB 9683 複合食品包裝袋衛生標準
GB 1269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畜禽屠宰加工衛生規範
NY/T 388 畜禽場環境質量標準
NY 5027 無公害食品—畜禽飲用水水質
NY/T 5030 無公害農產品—獸藥使用準則
NY 5032 無公害產品—畜禽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使用準則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6〕年第109號公告 《關於發布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專用標誌比例圖的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2010年第7號令《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17〕年第39號公告 《質檢總局關於批准對橋梓尜尜棗等27個產品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的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地理標誌產品—花秋土雞》(DB5203/T 31-2019)的制定,有利於加快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的後期實施監管,可以促進桐梓縣的土雞產業發展,提高花秋土雞的知名度,做大做強桐梓縣的土雞產業,發揮“花秋土雞”地理標誌產品的比較優勢,提升“花秋土雞”的品牌形象,讓桐梓縣的土雞產業真正成為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支柱產業,廣泛開展花秋土雞標準示範化建設,進一步規範花秋土雞的養殖、加工標準,以此標準制定為契機,帶動花秋土雞生產企業在養殖、生產、加工,檢驗銷售有標可循,以此促進和推動花秋土雞生產逐步實現生產標準化、經營產業化、市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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